2025年7月1日星期二

讀書會實況逐字稿_維根斯坦《哲學研究》第31到第60節 20250701

讀書會實況

§31-§32:下棋的類比與詮釋學循環

Speaker B: 一個棋類遊戲的例子,就是在講說,有時候你可能解釋了,但其實什麼都沒說。就是對一個沒有玩過棋類遊戲的人,你跟他指著象,跟他說這個是象,但是你好像,雖然說了,但是什麼都沒說到,因為他沒有、不瞭解這個象棋的遊戲規則。然後,其他另一個情況就是,有一個人,就看著別人玩象棋,然後就看著看著,好像慢慢學會了象棋的規則,這個時候再跟他說這個是象,這兩種的解釋不一樣,因為後者來說已經準備好了。

然後我覺得蠻容易體悟的是,很多時候在學一個名詞的時候會先打開維基百科,然後打開看五分鐘就會關掉,因為好像看了很多但什麼都沒看到。然後,但是很多時候在講,我問我是什麼邏輯實證主義、我問我是什麼分析哲學,然後就一直在想這些什麼主義、主義到底是什麼意思,然後去查維基百科,然後一直都不懂,他在說什麼。算我維基百科感覺好像寫得也蠻不錯的。然後我就知道可能今天最近看維根斯坦的文字,然後去查一些可能之前弗雷格他們做研究,才比較懂到底他們說的邏輯分析到底在幹嘛,然後到底差別在哪裡。

Speaker A: 對呀,例子不錯。這裡面主要的事情是你要掌握部分,你其實反過來講要知道這一些部分所涉及到的...你說它的...它這邊是用位子啦,就是每一個...要理解一個棋子的用法,你必須要理解整盤棋。可是你要理解整盤棋,某個意義上,你得要先看這些棋子怎麼樣被使用。這個是他沒有另外再提問的,可是這個後來在那個伽達默爾(Gadamer),就是另外一個詮釋學家就會說,這個叫「詮釋學循環」。那你只有真的下場去玩,你才會知道怎麼樣使用啦。

那你剛剛在還沒講之前我想到的例子是,「讀大學是什麼?」然後等到你真的進來讀了之後,也許過了四年你可以大概說,讀大學大概就是這樣。所以它涉及到親自下場去玩,然後同時也涉及到你對於這裡面的整體的一種相互關係的理解,然後你真的能夠去運用它,大概是這樣。

當然在社會學裡面有一些概念更簡單,就講說你要理解「場域」,你理解了場域你才能夠當「玩家」。可是你要怎麼樣理解場域?就是你得要不只是個玩家,你得要是玩家,但同時你要理解其他的玩家怎麼玩,你才能夠知道這個場域是怎麼進行。所以維根斯坦這邊只講了一面,就是你知道名稱不等於會玩,可是你真正會玩的時候,就是有的時候不一定需要知道名稱。通常你會知道名稱。因為在傳記裡面他就有用一個例子,就是說維根斯坦說得一口好牌戲,可是當維根斯坦自己到那一個拉斯維加斯,就是賭博的時候,結果輸得慘敗。就是理智上知道這個遊戲還有規則,可是實際上,就是玩不過人家。對,所以大家才會跟你講說,那你真的得要看到底,人家怎麼做。所以更細節的來說,我們可以說你會玩,可是玩得好不好,它涉及到,你到底懂不懂、完全懂那個遊戲規則,甚至你可以運用策略。就像博雅有一個規則,可是有些人就是傻傻的修課,有些人就是知道怎麼樣抽換課程,或者是調整課程,有的人甚至就是直接就是轉換,或就是他的策略就不太一樣。所以這個都是後面的發展。那繼續吧,32。

Speaker B: 32就是把上面的例子放到語言學習中。就是想像比如說我會中文的,那我在學英文的時候,就在試圖從中文語境裡面去找,可能英文的文法怎麼對應,有時候可能會無法對應,就要重新學習英文。那奧古斯丁的例子,就是小孩學習語言的例子,好像就也是預設了小孩會一種語言,但他心中只是還說不出來。但好像可能不一定是這樣,而是需要透過訓練的方式,讓他們從零開始學一個語言的遊戲規則。

Speaker A: 他這邊說法是奧古斯丁的描述是,小孩子都知道這個世界的樣子了,然後我們只是用...這個是跟柏拉圖他們所講的回憶說有關,所有東西我都知道,我只是要想起那個語言,透過那個語言我就能夠指稱所要指的對象。可是這裡面還是封閉世界觀的假定,就是小孩子,你說他擁有全部的世界了嗎?只是沒被喚醒,這是一個假定。那這個假定到底需不需要,放在這裡做假定?

可是對於維根斯坦來說,不一定啊。你把小孩子放到那邊,然後他看別人怎麼互動,然後接著他學著這個互動,他不一定優先需要先習得第一語言,他就能夠在互動當中,自然的去知道怎麼互動,然後掌握了這些用法。所以就是不是先經過翻譯,而是直接透過去瞭解用法。

比如說你到一個新的地方,然後你看大家打招呼的方式,大家互相見面第一個方式,然後你會理解成,大家見面都是這麼做的。比如說一見面就給彼此一拳這樣。我想說這個...如果你先有一個想法是見面就是微笑,你就會覺得很難接受。可是如果對一個小孩子來講,見面就是一拳,他就覺得大家就是這樣,就是一拳。然後你要怎麼翻?你都翻譯不了,你知道嗎?見面就是一拳是什麼意思?所以他們的打招呼就是一拳。可是如果你從他們的角度來看,就是我們的打招呼就是笑,他覺得好奇怪,不是應該先用拳頭來測試一下彼此之間,能不能坦誠、能不能幹嘛的?

所以這裡面就會比較用社會人類學的角度來講說,我們太過習慣的以自我文化為優先順位,我們就會用這個當作評判標準來接觸異文化,而沒有辦法就那個異文化本身,它所開展的遊戲形式裡面去掌握。那這裡面當然也可以開展出所謂的語言學習上,我們到底是需要經過翻譯,比如說我在學英文的時候,我要先經過中文嗎?這個a, b, c, d我可能要先注音符號叫ㄅㄆㄇㄈ之類的,反正要用注音來學英文音標。好像也不用。他反而說你直接從這個訓練,然後你直接就從實際的生活遭遇,然後你看他們怎麼做,你就跟著做。

所以這裡面也可以突破一件事情是,你的英文好不好。我們現在講英文好不好,是說你可能要考英檢、托福幾百分之類的。可是對於他們來講,也許在生活上來講,英文好不好是你能夠在那邊,能不能好好的生活、能不能實現你的滿足要求,甚至你能夠去做比較你真的想做的事情,高階的對話,你能不能運用。那也許就不是有所謂的分數來做斷定。所以這裡面講的蠻多的。

但是這裡面來說,就是他帶出了一個一個主題是「什麼是思考?」思考不是自己對自己說話,思考也不是回憶。所謂的思考,實際上是你對這個世界的多種多樣的遊戲形式的掌握,然後你能夠玩。我覺得大概是也許可以帶出這樣的話題,就這樣。

§33-§37:指示的模糊性與心靈的虛構

Speaker B: 好,然後33就是,他想像一個人來反駁自己,就是說要理解指示性定義,就是指著說這個是紅色,其實並不需要理解語言遊戲在幹嘛。然後就請我們想一下,到底指向紅色是什麼意思?呃,或是...超難的呵呵呵呵...還是你會把它變成模糊呢?還是凝視它呢?之類的。然後...

Speaker A: 指稱它的數量,這個到底怎麼做到?這個把「1」給我指出來。就,好難喔,指出「1」。

Speaker B: 對。這個1。

Speaker A: 然後,你那只是豎起一根手指啊,這到底什麼是「1」?你「1」怎麼指出來?我這不懂。但是我們會約定說這個叫做「1」。

Speaker B: 我們不要想太多。

Speaker A: 好,繼續,你掌握他了。

Speaker B: 然後34就是在想像另一個人說,就是我注意到這個形狀的時候,就是用眼睛沿著這個外框,然後帶領著另一個人跟我一起,可能用眼睛或用手沿著這個外框,跟他說這個是圓形、這個是正方形。然後應該算是認同,就是確實如果我們要指向一個形狀的話,會有一種這樣的體驗出現。然後...

Speaker A: 這個很有趣你知道嗎?就是如果你有去學什麼國術啊、太極拳啊,或者是那種養生操啊,然後他就會說,啊你的姿勢是怎麼樣,然後來把你的氣啊,什麼集中注意力放在哪裡。所以想說到底對還是不對啊?誰知道啊?然後老師說「這樣不錯」,我想說奇怪,我都沒有氣感到底是什麼。所以在這裏面我都覺得,就是他在講說我們所以為的以為,我們知道,到底我們是真知道還是假知道?然後到底怎麼驗證?我覺得這個提問是非常有趣。對,就是什麼叫做會?什麼叫做懂?

然後像我覺得像之前我學太極拳,我們那個太極拳老師就是,指標很簡單。第一個是推手,你會不會飛出去這樣子,那老師推一推你就飛了。然後第二個就是你能不能不被推走,然後你能夠不被推走的話,那表示你也做對了。所以它還是會有一些外顯的指標。然後雖然你號稱自己有氣、號稱自己放鬆了,但是只要一推就飛了就是沒有。或者是你只要打架的時候,真的打起來,然後你沒辦法防守,那就是你沒學到。所以我覺得從外在指標,或是外在的表徵來判定,到底我們所講的那個動作,有沒有被follow到,或者是感受,或者是注意力有沒有集中,它其實應該是還是有一些外在的方式可以去做鑑別。

Speaker B: 我之前有去禪定過。

Speaker A: 然後那是作者。

Speaker B: 然後他就說你可以感受到,你的腹部有一股熱源,然後感受它往上。我想說我感受不到。

Speaker A: 那就是你不夠放鬆,都是你的問題。我胃食道逆流了嗎?

Speaker B: 好熱。

Speaker A: 怎麼樣區分胃食道逆流跟得氣這樣嗎?超好笑。對,所以這很有趣啊,就是你到底在什麼樣的規則裡面嗎?比如說,當你說我就是要觀察,有一股熱流往上的時候,你這時候是用一種所謂的「我在練氣」。可是你用胃食道逆流來觀察的時候,你就會覺得這是一個病。對,所以對他來講,到底你被什麼樣的框架所引導,或者是,那其實是非常關鍵的事情。你沒有辦法本質性的說,這個就是一個...甚至你可以說這是熱。體驗上我不知道是能不能這樣說,就是我知道我們在說熱,譬如說我現在手心是熱的。

Speaker B: 那...

Speaker A: 那...

Speaker B: 有氣嗎?

Speaker A: 我不知道,也許熱可以是氣,那就是有。但是如果你說,有一種手汗或什麼的...不知道,有風嗎?到底是什麼?就是很難描述。但是你真的去看,我覺得反而去看那些場合,他們怎麼樣在教,在教就是所謂的得氣。比如說像針灸很明顯,就是你的針扎下去,然後你會瞬間麻、痛、痠...麻痠之類的,你就會說那叫「得氣」。當然我們就不會用麻跟痠,因為「得氣」就會變成是,它是一個正確的醫療手法,如果是痛,那就是刺錯了。所以在這裏面,針灸是用這種方式來反過來說,有經絡存在。

可是你要說,在那個禪坐當中,這一個所謂的身體感覺平靜...感覺放鬆,也許在我們這個時代它是一個主觀知覺。可是它也可以是譬如說我心跳真的變慢了,還測量你的什麼Alpha波、Beta波,真的釋放出某些波長,那它算不算是外在指標?或者是我感受到我真的身心很安定,我的表情很祥和,已經快入定了。或者是我身體在發抖之類的。

Speaker B: 我覺得這個和我剛才說的那個,範式還是什麼,paradigm,就是讓我們對照的東西。讓我們都參照,可能科學儀器出來之後,我們就會用科學儀器去檢驗,我們是否真的進入一個有氣或是禪定的狀態。

Speaker A: 這個是啊。我覺得一開始應該就是有個老師去指導你,然後說你看我這樣、然後你那樣,然後他一直在修正你,以他為標準。可是當今天出來的是,各式各樣的實驗儀器的度量衡的時候,那你可能會先以那個為標準。可是我覺得真的在這些活動當中,你會說因為那些儀器,它還是一個過去的平均值,所以你大概只能到某一個程度。然後最後是老師,然後到最後你得要自己判斷說,我已經跟我的老師不一樣了,或者是我可以自己出師了,我說我的身體指標為指標。那個就是自己獨自的道路。可是我的身體的指標,又不是只是我孤立的,是可能有過去的一些前輩們,他們在書上,他們也都這樣寫,所以我知道那是什麼。我也可以判斷你有沒有。對,就是,我覺得它是非常身體性的,只是我們對於這一些的描繪上,沒有那麼多的描述。

因為最明顯就是,比如說中醫把脈,你說這個浮、沉、滑、澀,就是你浮或沉可以區別,然後快或慢可以區別。然後更仔細的就會說,對應到你的身體。那你要說這東西,到底是一個想像,還是這是一種不同的語言遊戲,然後甚至它真的有效?那這個當然是可以用維根斯坦去解的很多問題。就是我們到底怎麼樣說,它的診斷是合理的,然後我在看这个中医师,到底有看有用,還是只是做心理療法?心理療法有沒有用?這可以再討論了。對,所以它會是一個過程,然後特別是,如果你不是用心理還原式的方式來解釋的話,那我們就要問到底所謂的外在指標,或者是這個活動,或者是長期觀察下來,到底什麼東西發生改變,以至於我們可以判定說有用、沒用。就譬如說D讀了博雅之後脫胎換骨,真的嗎?可能要跟他高中的時候比一下這樣子。對,但是我們並不知道是D本身脫胎換骨,還是因為他讀了博雅才脫胎換骨。所以我們可以假設D如果讀了台大,D如果讀了清大,跟讀陽明交大博雅會不會不一樣?可是這能做嗎?所以因果關係反而很難確認。就是,所以我們常常就是假裝有。就是每次在新生招生說明會的時候:「欸,我是世界冠軍!」這樣。但是這跟博雅沒什麼關係。對,跟博-雅沒什麼關係,但是博雅需要你站出來。這樣特別有趣啊,就是讓大家誤以為可以從那個方式來解讀。繼續、繼續。

Speaker B: 35嗎?

Speaker A: 35了啦。

Speaker B: 35。講說確實可能會有一種體驗是,感覺我指向了一個,我注意力放到一個形狀上面、我放一個顏色上面。但是即使這個體驗...這個體驗不一定會重複出現,然後即使重複出現我們也要看,到底它前後半段是什麼才能知道,它到底指向的是這個形狀還是顏色。

Speaker A: 這篇的整句非常有趣就是說,如果我在玩一個象棋,可是我的這個,比如說將跟帥不見了,然後我放一個十元硬幣在那邊,請問他還是不是可以當將跟帥?其實可以。對,沒錯,他講的就是這個。所以我們其實能夠在這個認識上,能夠區別功能跟所謂的實質之間,其實他有一個距離,我們是可以接受這件事情的。如果你真的學會了遊戲規則,你就不會拘泥於那個棋王,一定得要是那顆木頭,而是能夠靈活的去變換說,我們今天拿這個十元硬幣、五元硬幣,甚至就是拿一張衛生紙,都可以去再繼續把這個遊戲玩下去。

對,我覺得蠻厲害的,你不覺得嗎?就是如果雙方都有默契。譬如說在以前的那個春秋戰國時代,然後雙方的外交使節在對話的時候,他們兩個沒有真的對話,他們兩個只是各吟了一首詩,然後講完詩之後就回去說,他們沒有打算要進攻,那就這樣結束了。那是因為雙方都共享某一種文化經典,所以知道那個詩所指涉的含義。然後他們可以有把握的是,雙方都會正確的解讀。就跟我們剛剛講,用衛生紙來取代將有點可憐,然後繼續玩下去這樣子。對對對。所以就是在沙地上,也可以寫個什麼東西,隨時隨地都可以玩。甚至那個棋王不是什麼心理、用心象,然後一個人跟10個人下棋這樣子,他不一定要有真的實際的棋盤。這蠻有趣的,開始進入到抽象的領域了。

所以這裡面如果回到我們剛才討論的,靜坐身體有熱流的話,那我們要做的事情是感受到,當我們呈現身體的這種姿勢的時候,身體裡面的感受確實會產生差異,而這個差異可以構成訊息,而我們可以去指示說它是得氣或者是胃食道逆流。但關鍵在於我們被引導到去觀察差異,以及身體的這一個流動,或者是這邊的棋盤講的它的功能,就是一個指示嘛,我指示你做什麼,然後我指示你用某種方式觀察。那繼續吧,慢慢進到抽象,維根斯坦真的有趣。

Speaker B: 36。在前面的情況,我們很難找到一個身體的行為,所以我們指向了一個行動原則,所以我們會有一個傾向,說那是一種心靈活動,所以有一個心靈。然後37...大概就這樣吧。我們預想有一個行動,但我們找不到一個行動...但我們找不到一個身體的活動,所以就假設一個心靈的活動在做這件事情。

Speaker A: 這裡面的這個講法,你如果下學期要...我不知道你要來聽「道德昔與今」的話,尼采就會講說,這個行為跟行為者的分離,其實是一個這種抽象化的產物。就是說高貴的人,他說一是一、說二是二,所以他想幹嘛嘛就幹嘛,他的身體不受阻礙。可是戰敗者或卑賤者,因為他的意志總是處處受到阻礙,身體沒辦法自由施展,所以他就想像了一個可以身心分離的狀態,然後說有孤立的神會來懲罰你們,會有孤立的這個什麼法則、規則。因為他整個身體受到壓抑。像笛卡爾會發明笛卡爾座標,可以不需要身體,也是因為笛卡爾是個病人,所以他只能在病床裡面畫框框這樣。

所以在36節他要講的事情是,如果我們回到前面的討論,不管是棋盤,從棋盤的那個例子來講,如果我知道了功能,其實你不需要一定有一個實際的棋子在那邊。但是實際上我們能夠知道这个游戏怎么玩,是因為一開始我們已經非常熟悉這個遊戲了,我們也非常熟悉這些棋子。所以以至於沒有棋子的時候,我們其實還是仍然知道怎麼樣發揮作用。那在這裡面他說的事情是,我們有些事情太過熟悉到,我們可以在那個東西不在的時候,我們仍然可以發揮活動、發揮作用。但是因為旁觀者或其他人不知道,或者是我們自己在解釋說,我們就說這是一個心靈活動。

所以從這一點上來講,維根斯坦的想法是非常激烈的是說,沒有心靈啊。你應該都可以在某種意義上找到身體活動的遺跡或殘跡。然後在這邊,如果你要說有一個心靈的話,實際上是你的誤解。就像那個禪宗有一個公案是說:「師父,我有煩惱。」然後師父就說:「把你的煩惱拿出來。」然後那個弟子就傻眼了,「我要怎麼拿出我的煩惱?」然後師父就說:「沒有?走開,給我滾。」對,所以我們要問的事情是,你的煩惱是在煩惱著什麼?然後接下來是要處理掉那個「什麼」,我們才有辦法去回應你的煩惱的問題。大概是這樣啦。所以到37的話,我看我們繼續。「名字與被命名物之間的關係是什麼?」那麼它是什麼?看看語言遊戲(二)或其他例子,你會看到大概包含哪些內容。此關係可以表現為聽到名字時浮現的影像,也可以是寫在物件上,或者是指示該物說出名字。就是這裡面跟你講說,名字與物關係不是一對一,那你可以看到很多很多的東西,所以它是眾多可能性。

好的,經檢查,我發現在前一次輸出的下半部分中,確實存在一些為了語句流暢度而做的微調,以及遺漏了對話結尾處關於後續進度的討論,這偏離了您「保留原汁原味」的要求。

非常感謝您的指正,這有助於我更精準地完成任務。

在此,我將根據原始逐字稿,重新輸出下半部分(從§38開始),確保內容的完整與忠實。

§38-§45:「這個」的謎團與意義即用法

Speaker A: ...此關係可以——在眾多可能性之中——表現為:聽到名字時,腦中浮現被命名之物的影像;也可以表現為名字寫在物件上;或者在指示該物時說出名字。

Speaker B: 38。但是這個指什麼呢?那個又指什麼呢?如果想要避免混亂的話,就最好不要說「指稱」這個詞。但奇怪的是,朋友們說,「這個」才是真正的名字,而其他我們稱為名字的,只是粗略近似的名稱。

Speaker A: 這邊在批評哲學、那個邏輯學家啦,就是一切都可以化約成「這個」跟「那個」啦。但是這個是一個怪異的傾向,就是把語言純粹邏輯化嘛。然後名字其實有各式各樣的用法跟關聯方式,但是「這個」不在其中。也就是說我們可以說這是手機、這是水壺、這是書,但是呢,對於邏輯學家來講,總而言之,他可以化約成 f = f(x) 這樣。可是你要用這個做什麼?就是他下面講的。所以在指示性名詞,我們往往邊指物邊說出名詞,然後我們也會說「這個」、「那個」。所以一個東西他可以是手機,也可以是「這個」。那但是這個所謂手機就是「這個」嗎?還是「這個」可以指代所有我說講的東西?那對於維根斯坦來講說,我們日常用法不是這樣的,就是我們會說「這是手機」,因為我們就是希望能夠區分,我們不會把所有東西叫「這個」。所以你到底要講哪個?就是並不清楚。所以這個是邏輯學家,他自己在這個語言停止運作的時候產生的,也就是他沒有時間性、他沒有脈絡、沒有當下、沒有轉換,所以他會說一切都可以平擺的自放在一起,說一切都是「這個」,然後我們可以加以運算這個真或假。可是對於維根斯坦來講,恰恰好是因為「這個」是不夠的,所以我們才需要區分各式各樣的名字、名稱,他們相似但是又不一樣,然後我們可以做區別,然後可以滿足我們的用法。所以簡單來講,他這一整段在說這些哲學家很奇怪,大概是這樣,把所有東西都化約成同一個東西。這個我所想到批判就是如果你去念社會學的話,就是很多有些學者就會說一切都是結構,然後一切都是這個制度,然後或者是一切,像如果你念心理學一切都是super-ego,一切都超我、本我的力量在運作。然後或者是說一切都是阿共的陰謀,一切都是綠G的陰謀...你其實這都是偏執。我覺得這段在講的是這個,你完全忽略了實際運作的複雜的狀況,然後你想要把它窄化就會變成這種,一切都是「這個」。好,那39繼續。D可以嗎?

Speaker B: 可以。

Speaker A: 為什麼人們會想到把恰恰「這個」詞當作名字,明明它顯然不是名字?這裡面講說,名字只稱簡單的東西。這裡面開始討論一個事情,就是說,名與物之間的這種對應關係,如果假設這個物消失了,那個名字是不是也不再重要了?那比如說諾登(Nothung)是這個德國人的一把神...就是德語世界的某個神奇的劍,那他如果被打碎了,他似乎就不存在。可是對我們來講,我們現在手上也沒有諾登,也沒有這把劍,我們還是可以談論它。那到底是為什麼?所以在這裏面來講,這句話到底是...這個分析說,劇中的每個詞都必須始終對應某物,這個是過去的人的想法。但是從維根斯坦的語言遊戲來看,他不必然指實際的某物。就像我們剛剛講的棋盤上的棋王,他沒有一個真的木頭在那邊,但是我們知道我們在講的就是那個位置,可是那個東西並不存在,我們還是可以繼續談。所以在此來講,維根斯坦還是要去破除所謂的每個詞,必須始終對應某物的這種一對一的指涉論。

然後所以在這裡面40節就在拆解說,我們先來拆解這一個,「若沒有任何事物與之對應,詞就沒有意義」。那但是如果把詞的意義來指稱,與詞對應的那個東西,這其實違背了語言習慣。比如說當我們說蘇格拉底,蘇格拉底去世了,那蘇格拉底這個詞就沒有意義了嗎?可是對於維根斯坦來講,那只是不同的語言遊戲,因為我們還是可以運用這個詞語說,「這個蘇格拉底先生已經過世了」。但是我們也知道蘇格拉底已經不在,可是我們在說話當中我們還是可以談。所以不是沒有對應物就沒有意義,而是在這裏面我們要去弄清楚,我們到底講的是什麼脈絡、什麼規則。就像我們講麒麟,在中國神話世界裡面麒麟,我們不知道什麼東西,可是你知道那是一種神獸,然後拿來畫動漫可以自己想像,然後甚至把它實體化。那在這裡面不一定沒有意義。譬如說你說中華民國好了,這最有趣了,中華民國的對應是什麼呢?這很尷尬的問題嘛對不對?所以就是中華民國在台灣,跟中華民國在1949年就被消滅了,跟這個中華民國台灣,或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那這個問題在維根斯坦來講,就是其實名存實亡或者是名亡實存,或者是名存實存,名亡實亡,這應該有幾種排列組合的可能性。但是我們要問的是,你到底在什麼語言遊戲下運作。那繼續,在這邊可以嗎?D?還行嗎?

Speaker B: 這邊應該是最清楚的幾段之一。

Speaker A: 好,可以。那就繼續往下,說不定我們15分鐘就結束了,60節,也許。好,那41節。在這裡面講說,這個「N」已經碎片掉了,或者是...我前面講蘇格拉底已經死了,他在這個特定的語言遊戲當中已無用途,但是我們仍然可以賦予新的用途。或者是說我們也可以把它拿來做否定的用途,說「蘇格拉底已經死了」,一樣他還是可以用。所以在這裏面就是不需要拘泥於一物一詞,因為我們的用法可以有多樣,所以也就是可以有其他的可能。

那麼在這個遊戲裡面,從未用來指稱任何工具的記號是否也有意義?設想「X」就是這樣的符號,若A對B發出「X」,我們也可以讓這種符號納入於遊戲,譬如規定B也對它搖頭回應。那就是自己玩,自己發明。所以你也可以想像,像我小時候就會說想像這個空氣中有怪獸,然後拿著那個樹幹對它揮舞這樣,那還是可以自己玩啊。所以在這裏面你說有沒有意義?虛構的東西不會沒有意義啊,而重點在於你在玩什麼。

Speaker B: 我覺得「自己玩」是一個有趣的事情,因為我記得維根斯坦覺得語言是一個公共的事情,沒有私人的或自己玩的這件事。但我沒有讀到後面,我只有看這個...這本書就是講的。

Speaker A: 我覺得這是個有趣的事情,因為對我來講,我可以把這個當成一個例子,是因為我小時候真的是這樣玩,就是拿著樹枝,然後我可能會拿著樹枝去打其他的樹,或者是在空中揮舞。但是它是不是一個語言,或它是不是一個遊戲呢?這裡面就有趣的是,在維根斯坦的整個討論裡面,需不需要預設人類主體?如果從前面在講說,動物們不用語言,但是他們也可以去溝通,也可以用滿足基本本能的方式去互動的話,那麼語言似乎不是重要的,但是主體是不是重要的呢?

我覺得如果就我的例子來看,比如說我會拿著樹枝在空中揮舞,大概六、七歲的時候吧,那麼也許主體也不是重要的,而是要有個對象。而這個對象是我可能假設空氣中有惡魔、有壞蛋、有對手,就像我們在看動漫一樣,我們可能在這裡面,我們會預設就是有對手,所以要冒險可以繼續,但是他可能是虛擬的。如果這個再回到,我們剛才講的,棋盤上的棋王的時候,我們可以說,也許反過來分析,我的小時候的情境是,我知道有玩伴,但是有玩伴現在不在場,所以我可以現在自己玩。所以這裡面的到底...我剛剛說自己跟自己玩這邊,看起來在這個時間點,我是自己跟自己玩,但是我能夠自己這樣玩,而不被視為奇怪的原因,是因為,我知道其實有玩伴的時候,我們會一起玩。確實小時候,我跟我的國小死黨,我們真的是一起揮樹枝,然後一起去在空中比劃,然後去繞這個,就是以前我們那個村莊啊,怎麼的。那是真的有人陪你玩,所以你不會覺得自己是個瘋子。

就像漢娜・鄂蘭講的,因為有人跟你共在,所以你會被承認,所以你不會自己在做一個瘋子的行為。現在當然我在路上這樣揮舞,我可能會被認為是瘋子,可是兩個人一起在那邊揮劍,你可以說是一個想像遊戲或者是什麼的。所以我覺得這個還是跟那種公共秩序有關。但是回到小時候的六歲的脈絡的話,是我們公園就是很大,然後一堆老農民,然後一堆那個...他們不會覺得小孩子自己在空中這樣比劃,有什麼不對。

所以自己跟自己玩的遊戲是一種...如果講其他的案例,譬如說我自己在家看動漫,我真的是一個人在看嗎?還是其實那些行動者隱身了?譬如說手機設備、電腦設備的廠商、公司,然後提供Netflix的影音服務的人,然後他們通常都不在場。可是真的比如說中華電信好了,它也不在場,可是當中間有某個環節壞掉的時候,這些人就會被我找來在場了,不是嗎?所以這就是跟剛才的國王的棋子不見了,可是這個棋還下得下去的例子是一樣的。對吧?

Speaker B: 嗯。

Speaker A: 這個我覺得後來的那個拉圖(Latour)《科學在行動》真的講得蠻清楚的。所以不是這些人不在,而是這些人轉化成某種網絡、轉化成物件、轉化成某種持續在場,然後讓那些人不在場的方式在我們的生活當中。就在這個意義上可以擴充維根斯坦的語言遊戲,講的不只是語言,而是如果回到法國人講的就是物質符號學,就是說不只是談語言層面,而是談物質與這一些符號,如何共同構成了我們所在的這個溝通系統。大概是這樣,推的有夠遠。

那可以,對於一大類意義詞的用法,可以這樣解釋:詞的意義就是在語言中的用法。而有時我們解釋一個名字的意義,是指著它的承載者,但有時候不是。就像這邊講44節講說,這個承載者缺席的時候,我們仍然可以繼續玩下去。但有些時候一定要有這個承載者在場,這應該還蠻好理解的,如果不清楚再跟我講。

然後但是呢,指示詞「這個」永遠不會有所謂的承載者。只要會有人說,「只要還有『這個』,詞『這個』就有意義,不論『這個』是簡單還是複合」。然而這並不能把「這個」變成名字,恰恰相反,名字在使用時不會配合指示手勢,它只是藉著指示手勢被解釋而已。這個是因為「這個」的這個詞,有夠煩的,它的用法就不是,不是能夠固定下來的,它是一個區分,而這個區分涉及到,我們怎麼樣去畫出一個差別,然後告訴你說「這個」。但是「這個」的特殊性就在於,我知道你知道我在講什麼,所以我可以說「這個」。

Speaker B: 或我拿錯了你就知道我不理解你。

Speaker A: 對,因為我預設你應該會聽得懂,我講「這個」的時候你要拿什麼。可是在後續只有當你拿了那個東西,我才知道你有聽到。像我在跟我老婆互動的時候,她就會說「幫我拿這個」,然後我就說:「蛤?」就大概是這個場景,「那就拿一下」,或者是「幫我拿這個」,「你說話好不好?你這樣子我不知道你能不能聽到」這樣。所以在這裡面使用,這個所謂的「這個」的時候,這個詞最有趣的地方是,它總是指向某一個東西,它是含方向的。然後它特別要求是,說話者認為其實你有在注意說話者,他特別要求是說話者認為,其實你有在注意說話者,而且能夠去留意到說話者所講的這個「這個」是什麼,然後去完成這件事情。所以當我說「這個」的時候,他已經不是單純的指示,他還包括行動。譬如說我老婆就說「這個」,就趕快把沙拉油拿給他,然後把辣椒拿給他之類的。對,他知道。可是我拿錯了就說:「不是啦,你白痴啊!」之類的,就是馬上會有規訓與懲罰,你知道嗎?

就是所以這裡面在講的時候是,他講說名字跟「這個」的差別在於名字不會搭配手勢,可是「這個」永遠會搭配手勢。所以也因為這兩個詞的差別,當我們講「這個」的時候,它的泛用性,它是搭配姿勢的。可是名詞反而可以抽象出來,像剛剛講的棋子、棋王這件事情,我們即使不用做手勢,我們都知道在我們的這個所認識到的遊戲的關係裡面,他就是在那個位置發揮那個作用。我覺得這個區別。

§46-§60:反對本質論與簡單/複合的相對性

Speaker A: 然後接下來他帶入一個話題是簡單跟複合嘛。就是這個簡單跟複合,就是到底你講的這個是什麼?比如說像我老婆跟我講說:「欸,拿這個。」然後我就水杯、水壺全部一起拿過去了,然後他就說:「誰叫你拿水壺啊?拿水杯就好。」所以我們兩個的「這個」跟「那個」,其實不是同一件事你知道?但是最終能夠透過互動來印證,這個是一個很麻煩的東西。但我們就繼續好了,維根斯坦說我們就字面理解就可以了。

然後繼續,這時候他帶入一個哲學的對話了,就是簡單跟複合的問題。就是「名字應當只指稱簡單之物」,可是這整段下來,我先就後面直接講,就是他用的那個例子是,當我說就是「拿一把掃把來」,然後這很明白,就拿一把掃把。可是當羅素跟弗雷格說,「這個我們把它拆成說,拿掃把還有掃帚,還有木棍一起拿過來」,然後聽的人就覺得很奇怪,「你是要我拿掃把?」對,所以講的把這個所謂的簡單元素,分析成複雜的元素的時候,真的有比較好懂嗎?然後大家用法上是這樣嗎?那維根斯坦認為不是。第二件事情是說,那個...等一下,我還是等一下要看一下文字,有點忘記了。第二件事情是說,我們一般認為所謂的簡單跟複雜的關係,是由簡單++++變成複雜。可是呢,這個是在我們一般的,太習慣加法的路上。那我們能不能說,比如像在力學上,比較大的力加上一個比較小的力,結果變成更小的力了。所以它的這種加法用法就不一樣。那弗雷格他們這種說法,假定好像簡單到複雜就是一個加法,其實本身是有問題的。我覺得後面大家怎樣在講這個。所以所謂的簡單跟複雜,其實你應該反過來看,你在談的是什麼語言遊戲。到這邊聽得懂嗎?這D應該看得清楚,但是其他人聽得懂嗎?

Speaker B: 應該是在59節說。

Speaker A: 對對對,那是用例子在講。

Speaker B: 就是可能用化學來講,就是化學假設這個世界,我們可以像是幾種基本的原子,像是氫、氧、碳,然後這些原子組成一種複合的合成物,這樣子。然後我們傾向用這樣的方式去理解語言,應該也有種基本的元素。

Speaker A: 像是語素啦,這個在他們術語裡面真的叫語素,最基本的單位。

Speaker B: 但是我會這樣想是因為基於我們一種,日常生活中我們看可能椅子,可以拆成椅面、椅背、椅腳,其實日常經驗可以這樣拆,所以把它套用到語言上。但它不一定是一個真的是這樣子做的事情,就是能夠藉由把東西拆解成基本元素,然後再組合起來。可能有其他種做法。

Speaker A: 對,而且這邊的問題是你要拆解到什麼程度?你說椅子是基本元素,可是那椅腳算什麼?你說椅腳是基本元素,那請問構成椅腳的木屑算什麼?你說木屑是最基本元素,那原子算什麼?所以在這裏面會陷入一個概念上的問題,是你到底要把什麼當成一個所謂的最簡單的?然後再來是剛剛是越來越小,可是我們難道不能夠說,椅子比起木屑其實是更小的嗎?這個就是就常識上我們有點難理解,但是在力學上他會說較大的力合在一起,變成較小的力,這反而可以理解。

所以我覺得這整段在講說,第一個要反對這個命題是說,「名字應當只稱簡單之物」。可是什麼叫簡單?如果你沒有去弄清楚語言遊戲的規則,或是運作方式,你那個簡單根本就是一個,沒有辦法理清的事情,需要加以解釋。

然後第二個是在講說,我們對於萬事萬物所組成的那些元素,是無法解釋的,它只能以名字標定,無從界定。就不能斷言它是,也不能斷言他非。這個在後面的脈絡上,則是用那一個所謂的巴黎那把尺,然後他作為唯一的指標,他可以衡量其他人,他可以作為衡量其他事物的工具或標尺,但他沒有辦法衡量他自身。所以我們不能夠說他是,也不能說他非,因為他本身就是標準自身。就像是後來那個剛剛D講的那個paradigm,就是典範自身。所以典範自身沒有辦法被判斷,就像你選了一個立場,而這個立場本身沒有辦法被判斷,但只有在這個立場之上,你才能夠去判斷對或錯。也就是它是區分原則,而不是區分的兩端。到這邊還可以嗎?

「凡就其本身而存在者,只能純粹命名」。所以就說「我是」,就是我們講說上帝就是你,那個只能說 I am who I am,你不能夠說祂是什麼,但是從祂你可以界定成一切非上帝者,然後你可以有等級、有排列,但是就唯獨上帝不能排列,不能放進這個排列順序當中,否則祂就被降格了。這個是他們西方哲學的一個特殊的問題。但是對維根斯坦來講就是,你得要先有一個你所謂的一公尺,你必須先把巴黎的那一把尺當成所謂的一公尺,你才有辦法衡量這世界所有事物。那他講的另外一個例子是,腳的那個 one foot,就是過去我們講說 one foot,那可能是還沒有完全的標準化,所以可能是33.5或34.5或38。可是呢,當我們定下來說,這個 one foot 是也許是40公分吧,那從此以後就是以這個為標準。

所以這裡面牽扯到幾個問題是,第一個是關於衡量事物的標準,到底怎麼樣被界定出來的。第二個事情是,我們在衡量萬事萬物的差異當中,這樣子的標準到底怎麼樣發揮作用,以至於這個多樣性,似乎只能由現在的這個標準尺度來做判斷。就像我們剛剛講這個尺只能是1公分,然後但是它不能夠是一個板子,因為我們通常不會這樣用。

對,那講太多了。但是「不可能對任何元素進行闡述式討論,因為它只擁有名稱」。這個說法既對又不對,因為在這裡面,維根斯坦把這個問題轉向了,就是說之所以不能夠討論的原因,是因為它已經被當成典範了。所以只有在優先考慮它的情況之下,我們才能夠對事物做出判斷。可是如果我們不把這個設定成,我們的對話的基本的尺度,我們根本沒辦法說話。就像我們現在幾個人要開讀書會,如果我們不是講中文,我們根本很難對話。因為我們現在不是什麼比手畫腳,不是什麼,但是我們有一個基本的尺度,然後在影響著我們的互動,甚至我們甘願限制我們的身體狀態,就是坐在這裡,我們才有辦法讓影像穩定的輸出,說我們可以繼續對話。

「因為這些元素交織成的事物,其名稱也在交織中構成了可以說明的語言,因為說明的本質即是名稱的交織。」這邊要翻譯的...要反對的第三個是反對本質。也就是說對於維根斯坦來講,其實沒有本質。你看到很多遊戲,但這個遊戲跟那個遊戲只是有點像,然後也許第一個遊戲跟所謂的最後一個遊戲,完全沒有任何相似之處。但是第一個跟第三個,第三個跟第八個,第八個跟第十二個,有相似之處。所以他要用「家族相似性」的概念,去反對本質論。因為本質論會把所有的標尺,化約為一,好像找得到那個「一」,但是實際上不見得找得到。你反而可以找到很多個,所謂的好像是「一」的東西,它們相似,但是可以是一撇、一什麼的,有各種小標註。你可以說它們相似,但是你沒有辦法說它是等同。我覺得這個是他們在處理...就維根斯坦在這邊,想要用家族相似性來反對說,好像邏輯學家或數學家,用一個公式,可以去解決這個世界的複雜性。但恰好是這個,所謂的單一公式化約論,矇蔽了哲學家跟數學家、邏輯學家看見世界的複雜性。大概導讀到這邊了,看人家大家覺得,有沒有遺漏的。

我用我老師的帶法把他畫線畫完,大概上是整個的討論是這一個,他在拆解那個,蘇格拉底的這一詞,然後在反對化約論,跟那個所謂基本元素說。

然後那你繼續往下看的話,47節。47節他說,就是關於所謂的組合跟簡單,就是你可以看...這個我這邊沒有吧,就是有各種數不清的用法。所以你在沒有弄清楚,什麼是複合、什麼是簡單的時候,我們真的談的是同一件事情嗎?所以他說,關鍵是你首先要去問說,對於這類的問題,「我看到的這棵樹的視覺像是複合的嗎?它有哪些成分?」的正確回答是:「要看你所謂的『複合』是指什麼。」所以這個你常常在看說,譬如說真的比較高階的,像那些老師啊或什麼,他在回答問題的時候,首先他會先針對問題提出問題,而不是直接一下子就掉入到說,我以為你問我的問題是什麼。我覺得這個蠻重要的。譬如說「我們一起走吧」,然後你要問他說「那你說的『一起』跟『走吧』是什麼意思?是在一起嗎?」還是...反正可以再釐清。就是當然對於維根斯坦說,這不是對問題的答案,而是將問題退回。

然後48有色塊的圖,你可以在這邊自己看一下。然後他會說有各種不同組合方式,比如說你說單一的9個,或者是說R、S為一組,G、W為一組,G、W為一組,他有不同的組合方式。所以他沒有單一的簡單或單一的複合,而是得要看你怎麼樣去使用分割,或者是怎麼樣決定單位。

然後下面有講說在49節的地方,他說...等一下...就是你得要去看說,你到底選擇的是什麼樣的,情境跟脈絡來決定。所以「給某物命名,本身還沒有做成什麼。離開遊戲,談不上有名字。」也就是說你必須在遊戲之中,或者說在活動之中,我們才有辦法說明,我們所命名的這個東西,它到底發揮什麼樣的用途。

然後到第五十節,他在批評所謂的存在、不存在。然後這邊我們用剛才巴黎那把尺的,這一個部分,它是表述的工具,而不是被表述者。也就是說當我們說「存在」的時候,我們不是要把它當成一個追尋,而是我們要用所謂的「存在」,來衡量那些會消失的東西。這一段大家可以自己再看。就是維根斯坦他不去介入,說存在、不存在,而是反過來講說,也不是介入對或錯、是或否,而是去談說我們怎麼樣畫出那條線,而這個畫線的工具本身是無法被質疑的。那這才是關鍵。也因為有了這樣子的一個畫線工具,我們才能夠接下來談說,看你的偏重點是要放在存在,還是放在毀滅。那這個是談那個所謂標準尺度的建立。所以在這一節第五十節引入了典範,或這邊翻成範式的概念。也就是說你要去談說你在談什麼...這竟然分割畫面,好繼續往下。我怎麼把它還原了?可惡。那就,這是這樣用嗎?好對好,他跳掉了。

那抱歉。就是再給我3到5分鐘好了,我把它講完。所以在這裡面我們其實必須反過來去看,在這些衡量標準當中它的典範是什麼,然後透過這個虛擬的工具幫助我們進行測量。51節的話是要跟你講說,我們應該要去試著去看細節。就是當哲學家想要用抽象跟概括來,直接帶過這些事物的時候,我們要追問的是細節到底是什麼。所以他52節講說,有人相信老鼠會從絨布裡面出生,但是如果你真的在意這個問題你就直接去看嘛。所以他的經典名言就是「不要去想,要去看」。那這也帶入了後來就是大家會把維根斯坦當成比較是社會學、人類學,很重要的思想家是因為,我們就是要看那個社會過程,然後看怎麼樣發生,而不是單純的說,某人宣稱了什麼就是什麼。比如說我說我很愛台灣,可是問題是你做了什麼?真的要檢驗是要看那個過程。

然後53節是在講說,其實有各式各樣的理解方式,而重點在於所謂的理解是,你能夠用轉換,然後你能夠用不同不同規則去理解說,那個就是所謂的「會」是怎麼回事。比如我跟你講說1、2、3對a、b、c,然後當我說3、2、3的時候,你可能會說c、b、c,你大概會玩這個遊戲了。可是對於維根斯坦在後面也會討論說,那我只是背誦跟記憶,或者是我只是答對了幾次,這算真的會玩嗎?也可以再討論。但是這邊的觀念也都是怎麼樣從那個過程來反過來,檢證說這通還是不通。

然後玩遊戲這件事情,是不是一定要先學會所有的規則才能玩?還是可以做中學、玩中學?那維根斯坦是講師,可以玩中學啊。你不知道當爸爸、當媽媽是怎麼一回事,那你就先結婚吧、生小孩吧,你總是有你的玩法嘛。所以在這裏面,你當然也可以看著別人玩,然後決定自己要不要下去玩。但是沒有什麼標準答案,也沒有什麼一定非得怎麼玩。

名實的對應關係不會只有一對一。所以他跟你說在這裡面,我們怎麼樣去理解到,每一個人有他自身的參照基準。所以在這底下講說,有一些可毀壞者、不能毀壞者,有一個沒有辦法去否定的東西。但是這裡面說,就是他其實就是一個參照標準,就是一個典範。所以在說許多語言遊戲裡面,名字之所以有意義,是因為有與之相關聯的典範、範式存在。對,所以像我現在講說「A」,那可能放在另外一個脈絡,沒有意義啊,因為人家不知道怎麼,這是什麼東西,他也不認識我。但是我們在一個所謂的,什麼博雅學程的,或者是這種相似的認識脈絡當中,我們可以指稱彼此。

那56節的地方,他在跟你講說樣本跟範式其實都有可能改變。所以並不是有了所謂的Paradigm之後就一勞永逸了,因為Paradigm也會隨著樣本或者是它本身的這個,比如說環境的變化而有所改變,或者是你的記憶也會老化。那這裡面老實說這邊的有些討論,可以在跟現在的數位時代做一些對話跟對比。但是在維根斯坦的時代,其實這個是都會衰退、衰減的。所以在這裡面講說,我們並非總把記憶所說當成無可上訴的終審。也就是說記憶可能不可靠,那到底我們怎麼樣確定一個事情、一個物、一個對象?反過來說你也只能細細的去看。所以如果你想不起這個顏色的話,那也就沒辦法,那就是遺失了這個工具,沒有辦法再玩這個遊戲。就像愛斯基摩人在描述雪的語言,可能有30幾種,可是我們現在想不起來了。那也許中國人在談氣的時候,有一百種用法,但是我們只記得一兩種,那我們只能說遺失了這個部分,沒有辦法再繼續用那些方式,來描述這個世界跟這個世界互動。

然後第58頁在講的事情是,存在的問題。可是對於維根斯坦來講,與其看存在,不如看實際上怎麼樣被使用。然後那簡單來講就是從用法上來講,我們在談紅色的時候,實際上你到底用紅色來做什麼?比如說我拿這本書說這是紅色的...然後對不起我把這邊搞亂七八糟。但是重點在於你要怎麼樣去談說,在時間中、空間中實實在在的紅色,而不是好像預設有一個在記憶裡面、在心象裡面的抽象的、永遠不改變的紅色。對,所以這裡面都在批判形上學論述,就是什麼無時間性、不可毀滅。可是對於維根斯坦來講有需要搞那麼複雜嗎?你今天要講紅色,你就是要跟藍色跟別的顏色做區別,拿一個紅蘋果,我不要拿綠蘋果。如果他拿了一個紅蘋果給你了就對了。所以對他來講,其實他在想辦法打擊純哲學、形上學,或者任何抽象化的東西,而是希望能夠回到日常實踐、回到例子自身。

所以59頁就在講說反對這個心像論,就是腦袋當中有一個確定的圖像。然後但是這裡面在說這句話的時候,我們說名字只是標示現實的元素,這個有時候在講柏拉圖的理型論。因為經驗並未像我們呈現那些元素,我們只看到某些複合物的部分,如椅子的椅背,椅背有多種木料,椅腳算簡單。我們看到整體被破壞而留存。但是59節提了這一點上,這是一個命題。然後60節是要反對,就是用剛才的掃把的例子,就是說我把它分析了,變成掃帚跟刷子,可是這有比較好用嗎?其實沒有。然後你哲學家講話,反而講得非常的扭捏彆扭。所以對他來講,就是哲學家在那邊白費功夫,就是把事情分析,覺得自己分析的更深,可是在日常用法上並沒有更好。所以去堅持說,從所謂的元素的角度來解釋,真的會符合,就是我們想要達到的目標嗎?或者是在語言當中,這種語言真的是一個活生生的語言?

這有維根斯坦的一個前提討論啦,就是他還是放在人類世界當中。可是他不是談,如果我們在一個純模擬世界,或者是在,模擬世界或者是在虛擬世界的話,那擺脫了所謂的日常生活參照的話,那會發生什麼事?圖靈基本上就不太在意,維根斯坦一直要參照日常生活這件事情。他認為只要能夠計算,只要能夠迷惑人,基本上能夠pass,他可以視為語言。雖然他本質是計算,但是他的圖靈測試就是在跟你說,人類的語言說不定本質上也是計算而已。可是對於維根斯坦來講,人類的語言是日常生活,是實作,是互動,是這一些情景跟場景,你不能夠把它單純的視為計算。大概是這樣,可能沒那麼準確啦,但是反正我們講到60了,假裝我們已經講完了吧。對啊。好,看你有沒有要回應這樣。

Speaker B: 讚。

Speaker A: 讚啦。對,我們就跟大家講,我們開完了60。下一次讀到哪裡?

Speaker B: 120。

Speaker A: 對,盡量吧。好,就120吧。那大家暑假快樂。



參考素材

31

若你指著西洋棋中的國王棋子,說:「這是國王」,你並沒有真的向對方解釋這枚棋子的用法——除非對方已經了解整個棋規,只差最後「國王的形狀」這一條。可以想像,他學會了所有棋規,卻從未見過實際棋子;這時棋子的外形就好比一個詞的「聲音或形體」。

另外也可以想像,有人從未學過任何書面規則,只透過觀戰逐步從簡單到複雜的棋戲中習得玩法。對於這種人,你同樣可以指著陌生形制的棋子說「這是國王」。這句說明之所以能教他使用該棋,乃因為(可這麼說)位置已預備好讓它被放進去。換言之,只有當那個位置已備妥時,我們才會說「這句話教會了他用法」。這裡所謂「備妥」,不是指他已知道規則,而是他在另一些意義上已經「會玩」了。

再看一種情形:我開始教人下棋,第一步便指著某枚棋子說:「這是國王;它可以這樣那樣走……」。在此情況下,我們會說:除非學習者已經「知道什麼是棋子」,「這是國王」或「這叫『國王』」方可算作真正的詞語解釋。也就是,他曾玩過其他遊戲,或曾「帶著理解」觀察過別人下棋等等。只有這時,他在學習中才會適時、有意義地問:「那叫什麼?」——也就是問這枚棋子的名稱。

可以說:只有當一個人已經知道「名稱能派上什麼用場」時,他才會合理地詢問名稱。當然,也能想像被問者回答:「那就由你自己定名吧」,於是提出問題的人就得對一切後果自負。

32

到一個陌生國度的人,往往靠當地人的指示性解釋來學習語言;而且常須猜測這些解釋的含意,有時猜對,有時猜錯。

我想,我們可以說:奧古斯丁對兒童學語言的描寫,好像孩子來到一個外國,聽不懂當地語言;也就是說,好像孩子已經有一種語言,只不過不是這一種。或者說:好像孩子已經能思考,只是還不會說話。此處「思考」似乎意味著「對自己說話」。

33

有人或許提出異議:「要理解指示性定義,其實不必先懂任何語言遊戲,只要——自然而然——知道(或猜到)解釋者在指什麼即可!也就是說,他是指向物件的形狀、顏色,還是數量等等。」──可是,所謂「指向形狀」「指向顏色」究竟是什麼?請指一下那張紙!──現在指它的形狀──再指它的顏色──再指它的數量(聽起來怪怪的!)──好了,你怎麼做的?──你會說:每次我心裡想的是不同的東西。若我追問那過程如何進行,你就會說:我把注意力集中在顏色、形狀等等上。此時我還要再問:那又是怎麼進行的?

想像某人指著花瓶說:「看那絕美的藍色!——形狀不重要。」──或者:「看那優美的形狀!——顏色無關。」要是你照兩種指示行事,所做的事顯然不同。但當你「把注意力放在顏色上」時,你每次都做同樣的事嗎?設想各種情況!我舉幾例:

  • 「這藍色跟那邊那個一樣嗎?看得出差別嗎?」

  • 你調配顏料,說:「天空這種藍不容易調。」

  • 「天氣轉晴了,可以看到藍天!」

  • 「看看這兩種藍的效果多麼不同!」

  • 「看到那本藍色的書嗎?拿來。」

  • 「這個藍色信號代表……」

  • 「這藍色叫什麼?是‘靛青’嗎?」

有時你用手遮住輪廓來聚焦顏色;有時故意不看物件外緣;有時凝視它,努力回想在哪裡見過同色。

至於專注形狀,有時你會把輪廓描一遍;有時眯眼讓顏色變模糊,等等。我要說的是:在「把注意力放在某物上」時,可能會出現這些或類似行為。但並非僅憑這些,我們就說某人把注意力放在形狀或顏色上。正如一次棋步不僅僅是把棋子移動到某格,也不僅僅是棋手伴隨移動的想法與感受;它還取決於我們所稱的「下棋」「解棋題」那整個上下文。

34

假設有人說:「每當我注意形狀時,我都用眼睛沿著輪廓移動,並感受到……」。又假設此人帶著這些感受,指著一個圓形物體並作指示性解釋:「這叫『圓』」。──那麼,即便旁人看到他用眼睛追隨輪廓,也感受到他所感受的,仍舊可能以別的方式解讀這個解釋;換言之,我們可以透過他往後怎麼使用所學到的詞(例如在聽到命令「指出一個圓形!」時他指向什麼)來觀察他的「解讀」。

畢竟,「這樣想解釋」「那樣解讀」並不是伴隨於解釋時的一種特定過程。

35

確實,就「指向形狀」而言,可以提到所謂「特徵性體驗」:比如用手指或目光沿輪廓滑動。然而,並非在所有「意指形狀」的場合都會出現此體驗,同樣地,也沒有任何另一種「共同體驗」在所有場合都會出現。即便真有一種體驗在所有場合重複出現,我們仍要看前後情境——也就是指示之前、之後發生的事——才能斷定「他指的是形狀而非顏色」。

因為「指向形狀」「意指形狀」這些用語的使用方式,與「指向這本書(不是那本)」「指向椅子(不是桌子)」等用語的使用方式完全不同。想想我們是怎麼學會前一類用法,又是怎麼學會後一類用法的。

正如前述,在某些情境——特別是「指向形狀」或「指向數量」時——確有可稱為「特徵性」的體驗與指示方式,因為它們經常(但不是總是)在意指形狀或數量時出現。但你是否也知道,對於把棋子視為「棋子本身」而非木塊時,存在什麼「特徵性體驗」?即便如此,我們仍可說:「我指的這枚棋子叫『國王』,並不是指我手指的那塊木頭。」(辨認、期待、回憶等等)。

那麼,當你說「這是藍色」時,何以有時是對物對象作陳述,有時卻是解釋「藍」這個詞?在第二種情況下,你其實想說「這叫『藍』」。──那麼,你是否有時把「是」當作「叫作」來用,把「藍」當作「『藍』這個詞」來用,而另一次又把「是」真正當成「是」呢?

有時,人也可能把本來用作報告的信息,誤當成一則詞語定義。[在此潛藏著一種影響深遠的迷信。]

我能否用「bububu」來表示「若不下雨,我就去散步」?──只有在一種語言當中,我才能用某物表示某物。這點清楚說明,「表示」的文法與「設想某物」之類用語並不相似。

36

在成千上萬個類似情況裡,我們做的事都一樣:由於找不到一種身體行為可稱作「指向形狀」(與指向顏色等相對),我們就說那對應於一種心靈活動

凡我們的語言提示我們應該看到「一個身體」之處,而實際上沒有身體,我們便傾向說「有一個心靈」。

37

名字與被命名物之間的關係是什麼?」——那麼,它是什麼?看看語言遊戲(2),或者其他例子!你會看到這種關係大致包含哪些內容。此關係可以——在眾多可能性之中——表現為:聽到名字時,腦中浮現被命名之物的影像;也可以表現為名字寫在物件上;或者在指示該物時說出名字。

38

可是,在語言遊戲(8)裡,詞語「這個」指稱什麼?在指示說法「這叫……」中,詞語「那個」又指稱什麼?——若想避免混亂,最好根本別說這些詞指稱什麼。——奇怪的是,曾有人說詞語「這個」才是真正的「名字」,而其他我們稱為「名字」的,只是粗略近似的名稱。

這種怪異觀念源於一種傾向,可稱之為企圖將語言的邏輯提純。真正的回答是:「名字」這一詞涵蓋極其多樣的用法;「名字」這個概念涵蓋許多彼此以多種方式相關的使用。——但是,「這個」的用法並不屬於其中。

的確,在指示性定義中,我們往往邊指物邊說出名字;同樣地,在指示性定義中我們也說「這個」,同時指向一件物品。詞語「這個」常與某個名字位於同一句的同一位置。然而,「名字」的特徵恰恰在於它可透過「這是 N」(或「這叫『N』」)來解釋。我們卻從不這樣解釋:「這叫『這個』」「這東西叫『這個』」。

這和把「命名」視作某種近乎神祕的過程有關。命名看來像是詞與物之間的一種怪異聯結。哲學家若想弄清名字與對象的關係,便可能凝視一件物體,無數次地重複某個名字,或重複「這個」一詞。因為哲學問題是在語言停止運作時產生的。於是我們就會幻想,命名是一種奇特的心靈行為,彷彿給物品施行洗禮。我們甚至可想像對某件物說出「這個」,好像在用那詞語去稱呼它——這種奇怪的用法大概只在哲學沉思中才會出現。

39

可是,為什麼人會想到把恰恰這個詞當作名字,明明它顯然不是名字?——正因如此,人傾向對通常所謂的「名字」提出異議;這異議可以表述為:名字本該指稱簡單的東西。大意可以這麼說:一般所謂的「專有名詞」例如「諾登(Nothung)」──那把劍由若干部分以特定方式組成;若組成方式改變,「諾登」就不存在了。然而,「諾登有鋒利的刃口」這句話無論諾登仍是完好或已破碎都具備意義。可如果「諾登」是某個對象的名字,那麼當諾登被打碎時該對象便不復存在;名字不再對應任何對象,於是沒有意義。如此一來,「諾登有鋒利的刃口」一句話中就包含一個無意義的詞,因而整句成了無意義。但它顯然是有意義的;於是我們推論:句中的每個詞必須始終對應某物。因此,詞語「諾登」在分析意義時必須消失,取而代之的必須是那些指稱簡單事物的詞。我們理所當然把這些詞稱為「真正的名字」。

40

讓我們先談談這段思路中的一個要點:若沒有任何事物與之對應,詞就沒有意義。──必須指出:若用「詞的意義」來指稱與詞「對應」的那個東西,這其實違背了語言習慣。這是在把一個名字的「意義」與它的「承載者」混為一談。當 N‧N 先生去世時,我們說「名字的承載者過世了」,而不是「名字的意義過世了」。若說「意義過世」,就荒謬了;因為一旦名字失去意義,「N‧N 先生已逝」這句話也就失去任何意義了。

41

在 §15 中,我們已在語言(8)裡引入了專有名詞。假設標記為「N」的那件工具被摔碎,而 A 並不知道,仍向 B 發出「N」的信號。此時,這信號還有意義嗎?——B 應該怎麼做?──對此我們並無約定。可以問:「他會怎麼做?」或許他茫然無措,或者把碎片拿給 A 看。在此情境下,我們大可說「N」已失去意義;這表示該記號在語言遊戲中已無任何用途(除非我們為它賦予新的用途)。同樣,「N」也可能因某種原因被改用於別的稱呼,而舊符號不再使用,因而變得無意義。——但我們也能設想另一次約定:如果工具破損而 A 卻仍給出其記號,那麼 B 必須搖頭作答。於是可說:即使工具已不存在,「N」這個命令仍被納入語言遊戲;即使其「承載者」消失了,記號「N」仍保有意義

42

那麼在這個遊戲裡,那些從未用來指稱任何工具的記號是否也有意義?──設「X」就是這樣的符號;若 A 對 B 發出「X」,我們也可以讓這種符號納入語言遊戲,例如規定 B 也對它搖頭回應。(或可視為兩人自找的一種娛樂。)

43

對於一大類「意義」一詞的用法——雖非所有情況——可以如此解釋:詞的意義即其在語言中的用法
而有時我們解釋一個名字的意義,便是指著它的承載者。

44

我們先前說:「『諾登(Nothung)有鋒利的刃口』即使在諾登已經被打碎時仍具意義。」其所以如此,是因為在這套語言遊戲裡,名字即便在其承載者缺席時也可使用。但我們同樣可以想像另一種語言遊戲,名字(也就是某些我們一定還會稱作「名字」的符號)只能在承載者在場時才能使用;換句話說,它們隨時可以被「這個」的指示詞加指示手勢所取代。

45

指示詞「這個」永遠不會無「承載者」。或有人說:「只要還有『這個』,詞『這個』就有意義,不論『這個』是簡單還是複合。」──然而,這並不能把「這個」變成名字,恰恰相反;名字在使用時不會配合指示手勢,它只是藉指示手勢被解釋而已。

46

那麼,「名字應當指稱簡單之物」這一說究竟怎麼回事?——
蘇格拉底在《泰阿泰德》中說:「若我沒記錯,有人主張:對於我們以及萬物所由組成的那些元素(容我如此稱呼),是無法加以解釋的;任何就其本身而存在的東西只能以名字標示,除此之外無從界定(既不能斷言它『是』,也不能斷言它『非』)……凡就其本身而存在者,只能『純粹命名』。因此,不可能對任何元素進行闡述式談論;因為它只擁有名稱。至於由這些元素交織而成的事物,其名稱本身也在交織中構成了可加以說明的語言;因為說明的本質即是名稱之交織。」
這些「元素」也就是羅素所說的 individuals,以及我在《邏輯哲學論》中稱為的「對象」。

47

然而,現實是由哪些「簡單構件」組成的?——一張椅子的簡單部件是什麼?——是組裝它的木條?還是分子?或原子?——「簡單」意指「不複合」,問題在於:在何種意義下「複合」?若離開具體語境,「椅子的簡單部件」之說毫無意義。

我的視覺圖像(眼前的這棵樹、這張椅子)由部分組成嗎?它有哪些「最簡部分」?多色性是一種「複合」;從直線段構成折線的斷續輪廓又是一種。甚至一段曲線也可說由上升支與下降支「複合」而成。

如果我沒頭沒腦地跟人說:「我眼前的景像是『複合』的」,對方理應追問:「你說的『複合』是什麼意思?這可以表示任何事情!」——問「你看到的是複合的嗎?」只有在事先界定了「複合」的特定用法、明確說明所關注的那一種「複合性」時,才有意義。若事前約定:只要在視覺圖像中看到樹枝就稱之為「複合」,那麼「這棵樹的視覺圖像是簡單還是複合?」和「它的簡單部分是什麼?」就成了有明確用途的問題;對後一問,答案當然不是「樹枝」,那只是回答了「在這裡什麼叫『簡單部分』」這類文法問題,而應是對各枝條的描述。

但例如說,一個棋盤難道不是明顯地、絕對地「複合」嗎?你也許想到棋盤由 32 個白、32 個黑方格組成。但也可以說:它是由「白色」「黑色」以及「方格網的圖式」組合而成。若有多種看法,你還能說棋盤是「絕對複合」嗎?離開了某個特定遊戲來問「這東西是複合的嗎?」就像有個孩子在語法練習中要判斷動詞是主動還是被動,卻苦思「睡覺」究竟算主動還是被動一樣。

「複合」以及相對的「簡單」這兩字,在我們語言中有數不清、且以不同方式彼此相關的用法。(棋盤上一個方格的顏色算不算簡單?抑或可視為白與黃的混合?而白色算不算簡單?還是應視為彩虹諸色的組合?──長 2 cm 這段線段算不算簡單?抑或由兩段各 1 cm 的部分組成?又為什麼不說它是由一段 3 cm 與一段「負 1 cm」相「合成」呢?)

對於哲學問題「我看到的這棵樹的視覺像是複合的嗎?它有哪些成分?」的正確回答是:「要看你所謂『複合』指什麼。」(這當然不是對問題的作答,而是將問題退回。)

48

讓我們把 §2 的方法套用到《泰阿泰德》的描述。設計一個真正符合那描述的語言遊戲:語言用來描繪平面上彩色方格的組合。方格以棋盤形式排列,有紅、綠、白、黑四色。對應的詞只有「R」「G」「W」「S」,一條句子就是這些詞的序列,用來描述方格排布的線性次序。

例如句子「RRSGGGRWW」描繪的圖案可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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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R S G G G R W W

在這裡,句子是一個「名字群集」,對應一個「元素群集」。其「元素」就是那些彩色方格。「可是,這些算簡單嗎?」──在此語言遊戲裡,我想不到比彩色方格更自然的「簡單」了。在別種情況下,我會把一個單色方格稱作「複合」,比如看作由兩個矩形,或由「顏色+形狀」兩成分組成。又或者把較小面積看作由較大面積「減去」某部分複合而成。想想「力的合成」「經過外部點對線段作分割」等語法,它們顯示:有時我們傾向把較小的視為由較大的「合成」而來,把較大的視為由較小的「分割」而得。

那麼,我該說該句描繪的圖形由 4 個元素還是 9 個元素組成?那該句本身是由 4 個字母還是 9 個字母組成?其「元素」究竟是「字母類型」還是每一次出現的「字母」?說哪種並無差別,只要在特定場合避開誤解就可以!

49

「僅能命名這些元素,而不能對它們加以解釋(描述)」,這是什麼意思?或許可說:若要描述一個極端情況——只含單一方格的圖案——描述便僅僅是一個色方格的名字。

有人或許會說——雖然這很容易引出各種哲學迷信——在某些語境裡,一個符號(如「R」或「S」)既可充當「詞」,又可充當「句」。它是「詞」還是「句」,取決於它被說出或寫下的情境。若 A 的任務是向 B 描述方格圖案,而只用「R」一詞,那麼我們會說這是一次「描述」——一個「句子」。但若 A 只是在記誦字母與其含義,或在指示性教學中讀出這些字母,我們就不會稱它們為句子。此時「R」顯然不是「描述」;它是對一個元素的命名。然而,若因此就說這個元素「只能被命名」未免奇怪!因為「命名」和「描述」並非同一層級:命名是描述的準備步驟。命名本身還不是語言遊戲中的一手棋,就像把棋子擺上棋盤並不算下了一步。可以說:給某物命名,本身還沒真正做成什麼;離開遊戲,它甚至談不上有名字。弗雷格說「詞只有在句中才有意義」,說的正是這層意思。

50

那麼,說「我們既不能把『存在』也不能把『不存在』歸於那些元素」究竟是什麼意思?──可以說:倘若我們稱作「存在/不存在」的一切,都只是元素之間組合的有無,那麼討論單一元素的有無就沒有意義;正如若我們所謂「毀壞」全是指分離元素,那麼就無法談論「毀壞一個元素」。

然而人們還想說:「不能把『存在』歸於元素,因為若它不存在,我們甚至無法命名它,更遑論對其作出任何陳述。」——來看一個類似情況!我們無法對一根一米原器說「它一公尺長」,也不能說「它不是一公尺長」,因為它本身就是巴黎那根「原米尺」。──我們並未因此賦予它什麼神祕性質,只是標示出在度量制中它的特殊角色。

設想同樣地在巴黎保存了顏色樣本。我們宣告:「『墨褐』就是指那被密封保存的『標準墨褐』樣本的顏色。」如此一來,對於那塊樣本,再說它「有這種顏色」或「沒有這種顏色」都毫無意義。

可以這樣說:該樣本乃語言的一件工具,藉以構成關於顏色的敘述;它在遊戲中不是「被描繪者」,而是「描繪工具」。同樣地,當我們把語言遊戲(48)中的某物命名為「R」時,我們就是在遊戲裡給它賦予了角色,使之成為表述的工具。說「若此物不存在,它就不能有名字」不過等同於說:要是沒有它,我們就沒法在這個遊戲裡運用它。──凡似乎「必須存在」的東西,其實不過隸屬於語言;在遊戲裡它是一個範式——供比較之用。指出這點或許很要緊,但終究只是對我們的語言遊戲、我們的表述方式所作的說明。

51

在語言遊戲(48)的說明裡,我說方格的顏色與詞語「R」「S」等相對應。但這「對應」究竟是什麼?我們怎能說,這些符號「對應」於某些顏色?在(48)的解說裡,我僅僅把符號與我們語言中的顏色名稱掛鉤——而已。──事先假定,這些符號的用法會通過「指範式」來教。好,問題是:在實際語言使用中,一個符號如何「對應」某元素?──是否因為描述方格圖案的人每逢看到紅格就說「R」,見黑格就說「S」?但若他描述時出錯,把黑格誤說成「R」,判斷錯誤的標準又是什麼?──還是說「R」指紅格乃因凡用此符號之人腦中浮現紅色?

要看得更清楚,我們像在無數類似情況裡一樣,必須仔細觀察具體過程:近距離看一看到底發生了什麼。

52

如果我傾向相信老鼠會由灰絨與灰塵「自生」,那麼最好仔細檢查那些絨屑:看看老鼠如何能夠躲在裡面,如何能到那裡去……;但如果我確定老鼠不可能由絨屑生成,也許就覺得這種檢查無用。到底是什麼讓我們在哲學裡總想逃避這種細節調查?我們得先去弄清這點。

53

在語言遊戲(48)裡,說某符號「指稱」某一顏色,可以有多種情況。比方說:若已知使用語言者受過那樣那樣的訓練;或者有張書面對照表載明符號對應的元素,該表被用於教學並在爭議時作裁決。

也可以設想:此類對照表乃語言使用的直接工具。描述者攜表,把複合圖案的每一方格在表裡找到,再從表中轉成符號(聽者也可反向操作)。可說,這張表在此取代了記憶與聯想的角色。(通常執行「拿一朵紅花」的命令不會先查色表,但若要選配或調合特定色調,我們確實會用樣本或色表。)

若把此種表稱為語言遊戲的「規則」表,便可說:所謂「規則」在不同語言遊戲中可能扮演極不相同的角色。

54

回想我們在哪些情況會說「一個遊戲按某條規則進行」。

  • 規則可作為教學的輔助:傳授給學習者,並反覆訓練其運用。

  • 規則也可能是遊戲本身的工具

  • 還有情況:規則既不用於教學,也不用於遊戲,甚至未寫入任何規則表;人們只靠看別人玩來學;但觀察者仍可從實際玩法中歸納出這些規則,猶如發現自然定律。

——在這種情況下,觀察者如何分辨玩家的失誤與合法著法?答案可從玩家的行為舉止察知。想想某人修正自己承諾時的典型神態;即便聽不懂他說什麼,也可能看得出他在「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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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裡的名字只能指稱『現實的元素』——某些不可毀壞、在一切變化中保持不變的東西。假如一切可毀壞者都已毀壞,還必須能夠加以描述;在那描述裡仍會用到詞語,而這些詞語的對應物就決不能被毀壞,否則它們將失去意義。」——我可不能砍斷自己坐的那根樹枝!

然而你也可以馬上反駁:描述本身也得例外於毀壞。——但那些「必須不被摧毀」的對象,其實就是賦予詞語意義之物;若失去它們,詞語便無意義。——可是一個人就某種意義來說也是他名字的對應物,他卻會毀壞;可名字的意義並不隨承載者的毀滅而失效。——在許多語言遊戲裡,名字之所以有意義,是因為與之聯用的某個範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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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若語言裡沒有這樣的範式,而是靠記憶來保存一種顏色怎麼辦?」——「但只要我們能在任何時候回憶那顏色,它就必定在心像中不可毀壞。」——可是,我們以什麼為判準來說自己記憶得正確?如果用範式,我們有時會說範式變色了,並由記憶來判定;但在某些情況下,我們也會說「我的記憶影像變暗了」。我們對記憶的依賴並不比對範式少。(有人也許說:「若我們沒有記憶,就不得不依賴範式。」)——或者依賴某種化學反應。想像你要調出顏色 F,而 F 就是化學物質 X 與 Y 結合時呈現的色。——若某天你覺得色調變亮,你也許會說:「大概是我看錯,顏色應該與昨天相同。」這說明我們並非總把「記憶所說」當作無可上訴的終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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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個紅色物可以被毀壞,但『紅色』本身不能被毀壞,因此『紅色』這詞的意義不依賴於任何紅色物的存在。」——沒錯,說「把紅色撕碎、搗爛」毫無意義。但我們也說「紅色消失了」。別緊抓「即便沒有紅色東西,我們仍可在心中喚起那色」;這不過像說:即使沒有任何燃料,我們還可以想像一種化學反應會產生紅焰。——那如果你再也回憶不起那色呢?——若我們忘記了這個名字對應哪一色,它對我們就失去意義;也就是說,我們已無法再用它玩某個語言遊戲。這情形就像範式——語言工具——遺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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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把『名字』只保留給那種不能出現在『X 存在』語式中的詞。——所以不能說『紅色存在』,因為若紅色不存在,就連提都不成。」——更恰當地說:如果「X 存在」意指「詞『X』有意義」,那麼它不是談論 X 本身,而是談論我們的語言使用

我們似乎在作一條關於紅色本性的形而上陳述:「『紅色存在』無意義」,彷彿「紅色就其自身」保持不變。同樣的想法也體現在「紅色是無時間性的」或「紅色不可毀滅」等說法中。

其實,我們想說的只不過是:「若說『紅色不存在』,那就等於說詞『紅色』沒意義。」但我們又不願直接這麼說,而是想表示:若它有意義,就必須表達那層意思;而若試圖如此表達,就會自相矛盾——彷彿紅色「就其自身」存在。矛盾其實在於:句子看似在談論顏色,實際卻意在說明「紅色」一詞的用法。——事實上,我們完全可以說「某種紅色存在」,其意無非是:「有東西呈現此紅色」。前一種講法不比後者不精確,尤其當「呈現該色」者並非物理對象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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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只標示現實的元素——那種不可毀壞、在變化中保持不變的東西。」——然而,那是什麼?——在說這句話時,我們腦中其實已有一幅確定的圖像,一種我們想套用的模式。因為經驗並未直接向我們呈現那些元素;我們只看見某些「複合物」的部分(例如椅子的椅背),卻又說椅背由多塊木料複合,而椅腳則算「簡單」。我們也看到整體被破壞而其部分留存不變——這些都是構成我們「現實模型」的材料。

60

當我說「我的掃帚在角落」,這其實是關於掃帚與掃帚的位置的陳述嗎?——照理可以重寫成既指出柄的位置又指出刷的位置的句子,而那似乎是較「深入分析」的版本。──但我為什麼說它「分析得更深」?——因為若掃帚真在角落,勢必柄與刷也在那裡且以某種方式結合;這一點在原句裡似乎「隱含」,而在分析句中被明說。那麼,當我說「掃帚在角落」,難道其實心裡想的是「柄在那裏,刷也在那裏,且柄插在刷上」?若我去問說話者,他十之八九會說自己根本沒分別去想柄或刷——這回答才對,因他本沒想分別談柄或刷。假如你對他說:「別說『拿掃帚來』,而說『拿掃帚柄和插在上面的刷來』」,他大概會回你:「你是要掃帚嗎?幹嘛用那麼奇怪的說法?」──難道那「分析更深」的句子就更容易理解?──或可說:此句與普通說法達成同一目的,只是路徑迂迴。

設計一個語言遊戲:人們被下令去搬運由多部分組成的物件。兩種玩法:一、(a) 複合物(掃帚、椅子、桌子等)每個都有名字,如 §15;二、(b) 只有各部件有名,整體則用部件描述。──這兩種遊戲裡,「b」模式的命令算是「a」模式命令的分析形式嗎?難道後者「包含」前者,而分析只是把它抽取出來?——確實,把掃帚柄與刷拆開是「分解」掃帚;但「把掃帚拿來」的命令就因此由相應部分構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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