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光之啟蒙」到「光之怪」:
尼采思想中 Licht 與 Schatten 的生理學-語用學辯證
GEMINI
摘要
本研究採用語料庫哲學(Corpus Philosophy)與維根斯坦式語用學(Wittgensteinian Pragmatics)分析方法,系統性考察尼采(Nietzsche)全部文本中 licht*(光,545 處)與 Schatten*(陰影,257 處)的用法演變。研究顯示,Licht 與 Schatten 在尼采思想中並非傳統形上學中「真理/虛假」的靜態二元對立,而是一個動態的、生理學的、充滿戲劇性的辯證場域。本文論證,尼采的思路特殊性在於:他首先將「光」從阿波羅式的「表象」(Lichtbild)轉化為啟蒙批判的「冷光」(kaltes Licht);隨後,在《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中將其推向「存在重負」的悲劇(Licht bin ich);最後,透過將「陰影」從「幻覺」(Schattenspiel)提升為「個體性」的必要夥伴(eignen Schatten haben)與「超人」的預兆(Schatten des Übermenschen),完成了對西方「光之形上學」的徹底顛覆。此一辯證過程在尼采最終的自我命名 Lichtunhold(光之怪)中達到頂峰,標誌著一種同時擁抱啟蒙之光輝與破壞之陰影的哲學天命。
關鍵詞: 尼采、光、陰影、語用學、語料庫哲學、辯證法、價值重估
1. 緒論
1.1 研究背景:光之形上學
自柏拉圖(Plato)的洞穴寓言將「光」(Licht)確立為「真理」與「善」的終極隱喻以來,西方哲學史在很大程度上是一部「光之形上學」(Metaphysik des Lichts)的歷史。從新柏拉圖主義的「流溢」(Emanation)到笛卡兒(Descartes)「清晰分明」(clare et distincte)的理性之光,乃至康德(Kant)所定義的「啟蒙」(Aufklärung)——即「敢於認知」並走出黑暗——「光」始終是理性的、神聖的、正面的符號;而「陰影」(Schatten)則恆常地代表著無知、虛假、威脅與惡。
1.2 問題陳述:尼采的悖論
尼采繼承了這一話語。他無疑是一位啟蒙者,他使用「光」作為其最銳利的批判武器,致力於將道德、宗教與形上學的隱藏動機「帶到光下」(ans Licht bringen)。然而,尼采的特殊之處在於他對「光」本身的深刻不信任。他既是「大地之光」(《快樂的科學》,第 293 節),卻又同時感受到「因光而病」(《酒神頌歌》,〈Nur Narr! Nur Dichter!〉);他致力於揭露一切,卻又鄙夷那種「想要在光天化日之下」看待一切的「壞品味」(《快樂的科學》,〈序言〉第 4 節)。
這種深刻的矛盾性構成了本研究的核心問題:尼采是如何「使用」Licht 與 Schatten 這兩個術語的?他僅僅是在傳統二元論中搖擺,還是從根本上重塑了這場語言遊戲,從而顛覆了整個光之形上學?
1.3 研究缺口
既有的尼采研究多半將「光」與「影」作為文學性的或單一主題性的隱喻進行詮釋(例如,僅探討《查拉圖斯特拉》中的太陽隱喻)。然而,目前仍缺乏一項系統性的、貫穿尼采思想發展全週期的語用學(pragmatic)分析,用以追蹤這兩個核心概念在尼采文本中實際扮演的「功能」(Funktion)及其演變。
1.4 研究目的與論文主旨
本研究的目的,是透過對尼采文本中 licht* (N=545) 與 Schatten* (N=257) 共 802 個片段的全面語用學分析,精確繪製出尼采「光影辯證」的地圖。
本文的核心論點是:尼采的「光影辯證」不僅是其價值重估的核心機制,更深刻地反映了他思想的生理學基礎、戲劇化過程與最終的悲劇性自我認同。本研究將證明,尼采的哲學旅程,是從最初的「點火」(Lichtanzünden)開始,經歷了對「光」的啟蒙式運用、對「陰影」的解放與正當化、以及對「光」本身的悲劇性認同(Licht bin ich),最終在其自我命名的 Lichtunhold(光之怪)中達到頂峰——這是一種對西方傳統的徹底顛覆,因為它宣告了一種不再將「陰影」視為「光」之缺席、而是視為「光」之必然產物與夥伴的哲學。
2. 研究方法
2.1 語料庫哲學 (Corpus Philosophy)
本研究的分析基礎,是基於尼采數位全集(eKGW)所匯出的 802 個文本片段語料庫。此一語料庫確保了分析的全面性,涵蓋了尼采從最早(1859年)的書信到最終(1889年)的《酒神頌歌》與筆記,使其得以追蹤概念的完整演變軌跡。
2.2 維根斯坦式語用學分析 (Wittgensteinian Pragmatics)
本研究的分析透鏡,借鑒了後期維根斯坦(Wittgenstein)的核心洞察:「意義即用法」(Bedeutung ist der Gebrauch)。我們不探問「光在尼采那裡『是』什麼?」(語義學),而是探問「尼采如何『使用』光?」(語用學)。我們將分析 licht* 與 Schatten* 在尼采不同的「語言遊戲」(Sprachspiel)中所扮演的哲學功能。
例如,Licht 這一詞彙的「功能」包括:
生理學功能: 作為一種「壓力源」或「藥物」(如尼采在書信中對
Lichtfülle的需求)。批判功能: 作為一種「解剖工具」(如
ans Licht bringen)。美學功能: 作為一種「表象」(如《悲劇的誕生》中的
Lichtbild)。存在功能: 作為一種「身份認同」(如《查拉圖斯特拉》中的
Licht bin ich)。偽裝功能: 作為一種「欺騙性的外殼」(如
Lichthülle)。
2.3 分析框架
本研究將遵循嚴格的時序,將尼采的用法演變劃分為四個主要階段,並在後續章節中詳細闡述:
階段一:生理學基礎與早期形上學(1861-1877): 探討「光/影」作為物理現實與《悲劇的誕生》中阿波羅/柏拉圖式符號的用法。
階段二:批判的冷光與陰影的解放(1878-1882): 分析「光」在《人性,太人性的》時期如何成為「冷峻」的批判工具,以及「陰影」如何被解放為「光」的必要夥伴。
階段三:「上帝之影」與「光之悲劇」(1882-1885): 探討《快樂的科學》與《查拉圖斯特拉》中,「上帝之影」的虛無主義與「超人之影」的預言,以及「光之豐盛」的悲劇性。
階段四:最終辯證與自我神話化(1885-1889): 分析晚期著作中「破碎之光」的視角主義,以及最終在
Lichtunhold(光之怪)中達成的悲劇性綜合。
3. 分析與發現 (Analysis and Findings)
3.1 階段一:生理學基礎與早期形上學(1861-1877)
在尼采的早期文本中,licht* 與 Schatten* 的語言遊戲從兩個截然不同但最終匯流的源頭展開:一個是迫切的「生理學」需求,另一個是「美學-形上學」的符號建構。
3.1.1 「光/影」的生理學命令
在其早期書信中,licht 與 Schatten 首先是物理現實,直接關係到他的身體舒適與否。尼采反覆抱怨酷熱,並將「陰影」(Schatten)視為絕對的必需品。他提到「在陰影下(im Schatten)令人難以忍受的 26 度高溫」(Nietzsche, 1861, BVN-1861,255),並在後來的書信中系統性地將「陰影」等同於「庇護所」(Nietzsche, 1877, BVN-1877,644; 1877, BVN-1877,657)。相反地,「光」在此階段的書信中,多半僅具工具性,如「點燈」(Lichtanzünden)或營造聖誕節氣氛的「燭光」(Lichterglanz)(Nietzsche, 1859, BVN-1859,49; 1864, BVN-1864,455)。這種「光作為威脅、影作為庇護」的生理學基礎,為他日後顛覆傳統「光=善」的形上學奠定了身體經驗的基礎。
3.1.2 《悲劇的誕生》的美學遊戲
在尼采的第一部主要著作《悲劇的誕生》中,licht* 與 Schatten* 被賦予了高度技術性的美學功能。尼采在此進行了一場關鍵的柏拉圖主義辯證:
Licht作為阿波羅的「光像」: 尼采使用Lichtbild(光像)或Lichtbilderscheinungen(光像現象)來定義阿波羅的「表象」(Schein)。這道「光」的功能是「治癒性的幻覺」(Nietzsche, Die Geburt der Tragödie, § 9),它是投射在狄俄尼索斯深淵這面「暗牆」上的影像,使可怕的真理變得可以承受。Schatten作為柏拉圖式的「幻覺」: 與此相對,Schattenspiel(皮影戲、影戲)被用作一個批判性術語,指涉虛假的、缺乏實質的「幻覺」(Nietzsche, Die Geburt der Tragödie, § 17)。尼采批判當時的古典學術只懂得「以皮影戲為食」。然而,他也修正了這個隱喻,指出夢境「不僅僅像一場皮影戲」(nicht nur wie ein Schattenspiel),因為夢者「在這些場景中生活和受苦」(Nietzsche, Die Geburt der Tragödie, § 1)。
3.1.3 「增長的影子」:歷史影響力
在此階段,尼采還獨創了「陰影」的第三種用法:Schatten 作為一種「能動的歷史力量」。在描述蘇格拉底的影響時,他寫道,這種影響「如同一道在夕陽下越拉越長的影子」(gleich einem in der Abendsonne immer größer werdenden Schatten)覆蓋了後世(Nietzsche, Die Geburt der Tragödie, § 15)。Schatten 在此不再是「虛假」,而是「已逝之物」所投下的、不斷增長的「現實影響力」。
3.2 階段二:批判的冷光與陰影的解放(1878-1882)
在尼采的「啟蒙」或「實證主義」階段,以《人性,太人性的》及其續篇為代表,「光」與「影」的功能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光」成為冷峻的解剖工具,「影」則被從其柏拉圖式的牢籠中解放出來。
3.2.1 「光」作為批判工具
在此階段,licht* 最壓倒性的語用功能是作為一個固定的動詞片語:「帶到光下」(ans Licht bringen / stellen / ziehen)。「光」(Licht)是尼采的「探照燈」,他用來照亮人類動機的陰暗角落,特別是道德、宗教和藝術。
揭露(Entlarvung): 「光」的功能是「揭露根本錯誤」(
Grundirrthümer... an’s Licht bringen)(Nietzsche, 1876, NF-1876,18[34])或揭露形上學背後「尷尬的沉渣」(Nietzsche, Vermischte Meinungen und Sprüche, § 12; § 54)。「光」的悖論: 尼采迅速意識到「光」本身的危險性。他指出,最危險的「蒙昧主義」(Obscurantismus)會將自己包裹在「光的外殼」(
Lichthülle)中(Nietzsche, Vermischte Meinungen und Sprüche, § 27)。他還進行了關鍵的文化批判區分:大眾尋求的並非Licht(啟蒙),而是Blendung(炫目、麻醉)(Nietzsche, Richard Wagner in Bayreuth, § 6)。
3.2.2 「陰影」的解放與正當化 與「光」的批判性用法相對應的,是「陰影」地位的提升。這在《漂泊者及其影子》這本書的標題與開篇對話中達到了頂峰。
陰影的位格化: 尼采將
Schatten轉變為一個可以對話的「位格」(Personifikation)。「漂泊者」宣告:「我愛陰影,如同我愛光」(ich liebe den Schatten, wie ich das Licht liebe)(Nietzsche, Der Wanderer und sein Schatten, [Dialog])。陰影的必要性: 陰影被賦予了積極的哲學功能。它「和光一樣必要」(
der Schatten so nöthig wie das Licht),是構成「美」、「清晰」和「品格」(Schönheit... Deutlichkeit... Festigkeit des Charakters)的必要條件(Nietzsche, Der Wanderer und sein Schatten, [Dialog])。陰影作為個體性: 尼采提出了一個深刻的心理學洞察:「人必須也尊重自己的陰影」(
muss man auch seinen Schatten in Ehren halten)(Nietzsche, Vermischte Meinungen und Sprüche, § 81)。擁有陰影,甚至成為「一個沒有足夠自我,無法擁有自己陰影的人」(Nietzsche, 1878, NF-1878,28[53]),這意味著Schatten成為了「個體實質」(individuelle Substanz)的證明。陰影作為認識的產物: 在這場對話中,「陰影」最終自我定義道:「當『認識的陽光』(Sonnenschein der Erkenntniss)照耀萬物時,它們所投下的那道陰影——那便是我。」(Nietzsche, Der Wanderer und sein Schatten, [Dialog])。
Schatten在此不再是「無知」,而是「認識」的必然產物與證明。
3.3 階段三:「上帝之影」與「光之悲劇」(1882-1885)
在《快樂的科學》與《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中,licht* 與 Schatten* 的語言遊戲被提升至其哲學的最高層次。Schatten(陰影)在此獲得了其最強大的形上學功能,而 Licht(光)則在此經歷了其最深刻的悲劇性轉化。
3.3.1 「上帝已死」的後效:「上帝之影」
尼采在此階段確立了他最具影響力的「陰影」用法。在《快樂的科學》第 108 節中,他類比佛陀死後其「影子」(Schatten)仍在洞穴中被展示數百年,並宣告:
上帝已死(Gott ist todt):但...也許數千年內仍有洞穴在展示祂的影子(Schatten)。——而我們——我們也必須戰勝祂的影子! (Nietzsche, Die fröhliche Wissenschaft, § 108)
Schatten 在此的語用功能是「已逝信仰的文化殘響」。影子是「虛無但仍可見」之物。它代表了在「上帝已死」這個本體論事件發生後,依然統治著歐洲的道德、語言和價值結構。Schatten 因此成為虛無主義的同義詞,是哲學家必須克服的「最終敵人」。
3.3.2 「未來之影」:超人的預兆 與「過去之影」相對,尼采在《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中發明了一種革命性的、逆轉時間性的「未來之影」。查拉圖斯特拉宣告:
「完美」將其影子(Schatten)投向前方:我稱這影子為「美」(Schönheit)...作為「超人」的影子(Schatten des Übermenschen)。 (Nietzsche, 1883, NF-1883,13[1])
超人之美(Des Übermenschen Schönheit)作為一道影子(Schatten)降臨於我。 (Nietzsche, Also sprach Zarathustra, II, 「Auf den glückseligen Inseln」)
Schatten 在此的功能是「反向的時間投射」。它不再是「實體之缺席」(如柏拉圖主義),而是「更高實體即將到來」的證明。「未來」(超人)將其「影子」(美)投射回「現在」。這道「影子」是對抗「上帝之影」的肯定性力量。
3.3.3 《夜之歌》:「光」的豐盛與悲劇 正當「陰影」被賦予積極功能時,「光」的悲劇性也達到了頂峰。在《查拉圖斯特拉》的《夜之歌》中,主角不再是「尋光者」,他「就是」光:
光是我(Licht bin ich):啊,我願我是黑夜(Nacht)!但這便是我的孤獨(Einsamkeit),我被光所環繞(von Licht umgürtet bin)。……我渴望你們的渴望(der schmachtet nach eurem Durste)。 (Nietzsche, Also sprach Zarathustra, II, 「Das Nachtlied」)
Licht 在此的語用功能是一種「存在身份」及其「悲劇性重負」。這是一種「豐盛的悲劇」(Tragödie des Überflusses)。因為查拉圖斯特拉「是」光,他便無法「接受」光(他渴望「吸吮光的乳房」);他的光輝使他「孤獨」,並產生了對其對立面——「夜」(Nacht)——的深刻渴望。Licht(光/智慧)在此不再是單純的啟蒙目標,而是一種必須「贈予」(untergehen)的內在壓力。
3.4 階段四:最終辯證與自我神話化(1885-1889)
在尼采的晚期著作中,光影辯證達到了最終的綜合,並成為其自我神話化的核心。
3.4.1 視角主義的「破碎之光」
尼采在《善惡的彼岸》中,將「光」的語言遊戲「多元化」,以此粉碎了「單一真理之光」的形上學殘餘。他將現代人的靈魂描述為具有「多重來源的遺產」,如同「破碎之光」(gebrochenen Lichter)(Nietzsche, Jenseits von Gut und Böse, § 200)。他進一步將此隱喻精緻化,指出我們被「不同的道德」(verschiedene Moralen)所決定,如同「一顆行星被不同顏色的太陽所照耀,時而是紅光,時而是綠光」(rothem Lichte, bald mit grünen Lichte)(Nietzsche, Jenseits von Gut und Böse, § 215)。Licht 在此的功能是作為「視角主義」的物理隱喻:不再有絕對的「白光」,只有相對的、衝突的「有色光」。
3.4.2 克服的頂點:「最短陰影的時刻」 尼采最終的目標不是消除陰影(那將是一種反自然的、否認視角主義的「光之瘋狂」),而是「克服」陰影。在《偶像的黃昏》中,他將「最長的錯誤」(即形上學)的終結,定義為:
中午;最短陰影的時刻(Augenblick des kürzesten Schattens);最長錯誤的終結;人類的頂點;查拉圖斯特拉的開端。 (Nietzsche, Götzen-Dämmerung, 「Wie die 'wahre Welt' endlich zur Fabel wurde」)
「最短陰影的時刻」是克服的隱喻。Schatten 在此的功能是「過去的總和」。當太陽(認識)位於頂點時,陰影(過去的錯誤)並未消失,而是被縮減至「最短」。
3.4.3 最終辯證:光產生了影,光渴望影 在尼采的最後文本中,「光」與「影」的辯證達到了自我吞噬的強度。
光產生了影: 在《酒神頌歌》中,酒神(Dionysos)對查拉圖斯特拉(Licht)說:「你自己的光(dein Licht)在我身上投下了陰影(Schatten)——,這使我發冷」(Nietzsche, Dionysos-Dithyramben, 「Von der Armut des Reichsten」)。
Licht(光/豐盛)本身是如此強大,以至於它「產生了」自己的對立面(陰影),這道陰影甚至威脅到了神。光渴望影: 同時,在另一首頌歌中,尼采重申了《夜之歌》的主題,宣告自己「因光而病」(
krank vom Lichte),並渴望「向晚,向影」(abendwärts, schattenwärts)(Nietzsche, Dionysos-Dithyramben, 「Nur Narr! Nur Dichter!」)。
在《瞧!這個人》中,尼采最終追溯性地將自己撰寫《漂泊者及其影子》的階段認同為一個「影子」(ich verstand mich damals auf Schatten...)(Nietzsche, Ecce Homo, 「Warum ich so weise bin」, § 1)。他公開接納了「陰影」作為他哲學天命中一個必要且具有創造性的階段。
4. 討論:從 Lichtunhold(光之怪)看尼采思路的特殊性
4.1 結論的綜合:Lichtunhold
我們對 802 個文本片段的分析,最終匯聚於尼采在其《酒神頌歌》(「Von der Armut des Reichsten」)中的一個最終自我命名:Lichtunhold(光之怪)。這個自創的矛盾詞彙 (Licht / 光 + Unhold / 怪物、惡魔)是尼采整個光影辯證的必然終點與最高綜合。
Lichtunhold 完美地概括了我們所分析的雙重悲劇:
Licht (光): 他是
Licht bin ich(我是光)的查拉圖斯特拉,是「光之豐盛」(Lichtfülle)的承載者,是啟蒙的最終繼承者。Unhold (怪物): 他是因光而病(
krank vom Lichte)、渴望陰影(schattenwärts)的存在;他是那個其自身的光輝反而會「投下陰影」(dein Licht wirft Schatten)並帶來「寒冷」(es fröstelt mich)的悲劇性人物(Nietzsche, Dionysos-Dithyramben, 「Von der Armut des Reichsten」)。
Lichtunhold 是一種承認自身既是啟蒙者(Licht)又是破壞者(Unhold)的哲學天命。這一結論使我們得以精確提煉出尼采思路的根本特殊性。
4.2 尼采思路的特殊性
(一)生理學的思考: 尼采的思路並非始於純粹的抽象概念,而是始於身體的直接感受。如本研究反覆證實,他對「光」(Licht)的生理性敏感(眼疾)和他對「陰影」(Schatten)的物理需求(作為庇護所),構成了他哲學隱喻的堅實基礎。他將「因光而病」(
krank vom Lichte)的生理經驗,直接轉化為對「真理意志」的哲學批判。(二)悖論性的辯證: 尼采的思路並非旨在「解決」矛盾,而是「深入」矛盾並使其「戲劇化」。他徹底顛覆了傳統的二元對立:
Licht(光)從「善」轉變為一種「重負」(Licht bin ich)。Schatten(陰影)從「虛假」轉變為「個體性」的證明(eignen Schatten haben)(Nietzsche, 1878, NF-1878,28[53])和「未來」的預兆(Schatten des Übermenschen)。 他的辯證法最終導向一個悖論:最高的光(查拉圖斯特拉)必然產生最深的影,而克服的頂點不在於「無影」,而在於「最短陰影的時刻」(kürzesten Schatten)。
(三)語言的譜系學與創造性: 尼采的思路在根本上是「語言學」的。他意識到哲學就是一場「語言遊戲」。
譜系學: 他展示了一個概念的「陰影」如何在其「源頭」死後依然存續,即「上帝之影」(
Gottes Schatten)。創造性: 當現有詞彙不足時,他會「發明」新詞來承載他的思想。
Lichtunhold(光之怪)本身就是一個壓縮的哲學論證,其力量遠非一篇論文所能及。
(四)思想的戲劇化: 尼采不只是在「論證」,他是在「搬演」。他將自身的哲學階段「位格化」(Personifizierung)。在《瞧!這個人》(「Warum ich so weise bin」, § 1)中,他追認自己「就是」那個「影子」(Schatten);在《查拉圖斯特拉》中,他「扮演」了「光」(Licht)。他的哲學是一部由他自己主演的、關於自我克服的內在戲劇。
5. 結論
本研究透過對 licht* 與 Schatten* 的全面語用學分析,證實了尼采的「光影辯證」是其價值重估的核心機制。尼采不僅是「光之形上學」的繼承者,更是其終結者。
他從最初的物理需求(Lichtanzünden / 點火;im Schatten / 在陰影中)出發,經歷了三個階段的演變:
批判階段: 他運用「光」(
ans Licht bringen)作為批判武器,同時揭露了「光」本身亦可成為「偽裝」(Lichthülle),並將「影」(Schatten)解放為「光」的必要夥伴。悲劇階段: 他揭示了「光」(上帝)死後依然存在的「影」(
Gottes Schatten),並在《查拉圖斯特拉》中將「光」的豐盛轉化為一種悲劇性的存在重負(Licht bin ich)。綜合階段: 他將「影」視為「未來」(
Schatten des Übermenschen)的預兆,並在「最短陰影的時刻」(kürzesten Schatten)達到克服的頂點。
尼采的哲學旅程,是從最初的「點火」開始,最終在《酒神頌歌》中擁抱了作為「光之怪」(Lichtunhold)的命運。對尼采而言,真正的哲學不是盲目地追逐光明,而是有足夠的勇氣去「擁有自己的陰影」(seinen Schatten in Ehren halten),並承受自身「光」的豐盛所帶來的必然悲劇。
6. 參考文獻
Colli, G., & Montinari, M. (Hrsg.). (1999). Nietzsche: Sämtliche Werke. Kritische Studienausgabe in 15 Bänden (KSA). Deutscher Taschenbuch Verlag.
Wittgenstein, L. (2009).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G. E. M. Anscombe, P. M. S. Hacker, & J. Schulte, Trans.; 4th ed.). Wiley-Blackwell.
(註:本文所有尼采引文均源自 Colli 與 Montinari (1999) 之 KSA 版本,內文引用格式為作品名稱與章節編號,以便於讀者在任何標準版本中進行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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