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Seven
HONOR
AND DEGRADATION
OR, ON
THE FOUNDATIONS OF CONTEMPORARY CIVILIZATION
ur5 [HAR]:
n., liver; spleen; heart, soul; bulk, main body; foundation; loan; obligation;
interest; surplus, profit; interest-bearing debt; repayment; slave-woman.
— early
Sumerian dictionary1
It is
just to give each what is owed.
—
Simonides
1.納入「暴力」,以思考債務。
2.奴隸制度(其獨特的能力,是把人類從他們的生活環境中剝離出來,變成抽象的概念)
3.榮譽作為為暴力辯護的名義。(192)
4.榮譽之義務,衍生出債務的概念。
5.榮譽是建立在「降格」之上。(如果沒有降級的可能,榮譽的概念就沒有意義。)
按:繁體中譯本譯為汙辱,沒有抓到降格之義。
艾奎亞諾的故事
艾奎亞諾的這段經驗(為了恢復曾經失去的榮譽,重獲行為正直的能力,他就要屈服於體系,按照體系的標準行事;而他透過自身無比痛苦的經歷了解到,這一切完全是不公平的)本身,就是奴隸制最深刻的暴力面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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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因為榮譽的概念,)歷史上的奴隸反對奴隸主,而非奴隸制度本身。
7.認為奴隸制度會輕而易舉地從人類世界中消失的話,那實在太天真了。
榮譽是過剩的自尊Honor Is Surplus Dignity
奴隸制是把一個人從自己生活的環境中剝離出來的最終形式,因此這個人將和自己的全部社會關係斷絕聯繫,而正是這些社會關係定義了他自己。這觀點的另一個表達方式是,從真正意義上來說,奴隸就是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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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爾華希德‧瓦菲的貢獻:提出了一個簡單的問題:造成奴隸制度的環境有什麼相同之處?答案很簡潔,令人震驚:一個人在使他淪為奴隸的環境下,如果他不變成奴隸,他就得死。(196)
1.奴隸制不是人際關係,是社會死亡,脫離一切人際,不能作出承諾,失去了自己的尊嚴。
2.對主人來說,這種剝奪別人尊嚴的能力,就變成了主人榮譽的基礎。
3.榮譽作為剩餘尊嚴(surplus Dingity對章於Surplus value)
榮譽是多出來的尊嚴,必要用刀劍來捍衛(我們都知道,暴力的男人總是沉迷於榮譽)。因此戰士們的道德觀(一句不適當的話,一次不適當的眼神交會……幾乎任何事情都會被認為是不尊敬的信號),被認為是一種挑戰,或者能夠被當作挑戰來處理。但即使在那些公開的暴力幾乎都已消失的地方,只要涉及榮譽,就會帶來可能失去尊嚴的感覺,因此榮譽必須持續被捍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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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honor的二重意義:正直與信用,與人類淪為商品的暴力相關。
中世紀早期的愛爾蘭:榮譽金
1.其階級系統建立在「面子」上,能否保護家人免於受害,也就定義了此人的權力與榮譽。
2.一個人的榮譽,取決於其奪取他人榮譽的能力。…一個奴隸的價值,就來自於主人能夠從其身上取走多少榮譽。
3.榮譽是種零和遊戲,只有全有或全無。某甲保護家族中女性的能力,就是必要的榮譽條件。
4.如果中世紀愛爾蘭的司法人員跟我們的想法不同,那就是因為那個社會從來不需要使用金錢購買雞蛋或剪頭髮。當時他們仍採用人性經濟,金錢只有社交意義。
美索不達米亞:家父長制的起源Mesopotamia (The Origins of Patriarchy)
1.
戰士社會
2.
榮譽就是他人攻擊家人時,被攻擊者的反擊能力
3.
問題:為什麼金錢從安排婚姻關係跟處理榮譽金的賠償問題,轉變成為可以用來性服務?
4.
人失去對家人的控制權,就是失去信用,家人就變成可買賣的財產。
5.
蘇美宗教文獻認為性行為是人類文明基本特徵,也是人類天賦。
6.
賣身的女人,與值得尊重的女人的區分。(有無面紗者)
7.
性與因貧窮賣身→性從神聖恩賜與文明的行為,變成了羞恥、腐敗與罪惡。
8.
家父長制消滅女性自由(賣或不被賣,女人都被拘於家中)
Chatgpt的重點整理
主題/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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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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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的雙重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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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臘的“榮譽”(timi)有價格的意義及對市場藐視和慷慨大方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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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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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向償還金錢債務的意願和不重視金錢債務的兩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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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與性別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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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中海男性榮譽與女性性名譽相關,而威爾士或愛爾蘭的文化中,看到女性親屬做卑微的工作是一大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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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市場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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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問為何金錢和市場的興起使得男性對性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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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體系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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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金錢安排婚姻與支付妓女服務之間的道德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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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地位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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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早期蘇美爾到後來,女性在公共生活中的角色從顯著減少到符合父權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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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的二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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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i”反映了商業市場興起與傳統道德價值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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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與道德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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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成為交換媒介,引起道德危機和文化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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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地位的興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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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美爾文本中的女性地位展示了在古老文明中女性的變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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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權制度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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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示父權制度與金錢經濟興起有關,與財富、榮譽和性的表達和理解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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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地位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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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蘇美爾到現代,婦女在公共生活中的地位逐漸受到侵蝕,更符合父權模式,婦女的法律地位受丈夫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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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與婦女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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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學問和經濟增長與婦女的自由度並不總是正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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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國家與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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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者歷史上彼此相互影響,與債務的增加複雜地相互影響,這使得婦女的身體成為潛在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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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與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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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付款方式從新郎的父親支付給新娘的父親的食物禮物轉變為購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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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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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使得貧窮者的家庭成為債務的擔保,家庭的權威關係變為可以買賣的財產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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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與債務 Ancient Greece (Honor and Debt)
1.男人以追求榮譽為人生目的,而榮譽的具體象徵則是手下人數的多寡以及自己贏得的寶藏,也就是禮物、獎賞與戰利品。(216)
2.西元前600年左右,幾乎每個希臘的城邦國家都已經開始製造專屬自己的貨幣,以作為公民獨立的象徵。
3.可以販賣的奴隸人數增加,改變了希臘社會的本質。地位普通的公民,也可以參與城邦國家的政治與文化生活的運作。(217)
4.男性間的性行為,是年輕的希臘貴族擠身於特權階級的必經儀式。
5.男性投身公共事務,女性要被尊重則是堅守貞操,待在家裡。
6.用金錢來衡量榮譽會成為污辱(如在被釋放的美國戰俘頭上印上美元)
7.戰士的榮譽就是願意參加可怕遊戲的勇氣,儘管這件事很有可能讓他失去一切,但其偉大就建築在戰場上的成就。
8.金錢與性濫交(妓女)的等同,當女性無法滿足自身生命需求,就被迫屈服於他人的欲望。因而希臘男性公民必須非常辛苦地把自己的老婆與女兒隔離起來,同時遠離巿場帶來的危險與自由。女性在希臘社會消失了;而法庭上的賣淫成為男性對男性的控告。
9.農人成為佃農,預支穀物種子作為貸款,是改變舊有社會的關鍵。(222)契約雙方的平等,潛藏著前所未有的暴力形式。
10.人際關係進入貨幣制度後,道德關係變成各種不誠實的欺瞞手段(因割離人際關係)→高利貸世界,現金交易與暴力脫不了關係。
11.柏拉圖的討論與反省。「在當代的道德與政治理論當中,核心源起於此問題:清償債務到底是什麼意思?」(正義是不是就是強者的暴力呢?各種辯論)
12.柏拉圖的不名譽過去(被亞尼克瑞斯贖回)
古羅馬:財產與自由Ancient
Rome (Property and Freedom)
1.
魯道夫·範·耶林(Rudolf von
Jhering)有一段著名的言論,說古羅馬一共三次征服全世界:透過它的軍隊完成了第一次征服,透過宗教完成了第二次征服,透過法律完成了第三次征服。
2.
羅馬法幾乎提供了我們關於合約、義務、民事侵權行為、財產權和司法審查制度的基礎——並且,從更廣泛的意義上來說,提供了對政治活動的基礎性認知:公民權、人權和自由。
3.
在羅馬法中,財產(dominium)是人和物體之間的一種關係,由這個人對該物體的絕對權力定義。
奧蘭多·帕特森提出的:絕對私有財產的概念,實際上是從奴隸制衍生出來的。如果某人的出發點是兩個人之間的關係,其中一個人同時又是一個物體,那麼就可以不把財產看作人們之間的關係,而是看作人和物體之間的關係。(這就是羅馬法中對奴隸的定義:他們是人,但也同時是res,即物體。)對絕對權力的強調,由此開始具備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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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minium這個字是由dominus演化而來,但最終的字根是domus。dominus的意思是“主人”“奴隸主”,domus的意思是“房子”或“家庭”。當然,它和英文中的“domestic”也有關係,現在domestic既可以用來表示“附屬於私人生活”,也可以用來指打掃房間的僕人。domus的意思和familia(家庭)重疊——但是,「家庭價值」的支持者可能有興趣知道,familia這個詞最終是由famulus這個詞衍生出來的,後者的含義是「奴隸」。
最初,家庭的形成是一群人圍繞在家庭內的paterfamilias(家長)權威身邊形成的,至少在早期的羅馬法律中,這種權威被認為是絕對的。[102]一個人對他的妻子並沒有完全的所有權,因為她仍然在某種程度上受到她父親的保護;但是他可以隨意處置自己的孩子、奴隸和其他受撫養人——至少在早期的羅馬法中,他可以自由地鞭笞、折磨或出售他們。如果父親發現自己的孩子犯下死罪,他甚至能夠處死孩子。[103]而對於他的奴隸,他甚至不需要理由就能處死他們。
那麼,在建立dominius的概念從而建立絕對私有財產的現代原則的過程中,羅馬法理學家的做法首先採納的就是家庭權威、對於人們的絕對權力的原則,把那些人(奴隸)定義為物體,然後把最初應用在奴隸身上的邏輯延伸到鵝、戰車、倉房、首飾盒等,也就是應用在和法律有關的每種物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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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奴役把家庭關係變成財產關係;社會變革保留了父親的全新權力,但是保護他們免於陷入債務。同時,日益湧入的大量奴隸,不久就意味著中等收入的家庭可以保留奴隸。這顯示征服的邏輯已經延伸到日常生活最私密的面向。被征服者幫人們梳頭、放洗澡水,被征服的老師教導孩子們詩歌。因為主人及其家人,甚至他們的朋友和賓客都可以用奴隸滿足自己的性慾,所以很可能大多數羅馬人的第一次性經驗的對象的身份都是被征服的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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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奴隸制度的任意性;奴隸主身上的絕對權力。
5.
奴隸主的主人認定自身為最高權力的擁有者。
6.
因此,dominus和奴隸(財產和奴隸制度)的關係把征服的關係、絕對政治權力的關係帶到了家庭中(事實上,它成了家庭的基礎)。
7.
古代界定自由為不會成為任何人的奴隸
羅馬詞彙libertas的意義,隨著時間的推移發生了顯著的變化。古時候,在每個地方,「自由」最初、最重要的意義就是不充當奴隸。因為奴隸制意味著消除所有的社會聯繫,並有能力再造它們,因此自由也意味著做出並信守對他人道德承諾的能力。例如,英語單字「free」(自由),來自德語詞彙,意為「friend」(朋友),因為自由意味著能夠交朋友,能夠信守承諾,能夠生活在平等的社會中。這就是為什麼羅馬重獲自由的奴隸變成了公民:從定義上說,自由意味著定居在公民社會中,擁有所有必要的權利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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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羅馬的重新定義:到了2世紀,情況開始改變。法理學家逐漸重新定義libertas,直到它的意義無法與主人的權力區分。這就是能夠做任何事情的權利,一個人不能做的那些事情再一次被排除在外。
但是,即使在這個新的中世紀世界,古羅馬的自由概念仍然存在。擁有自由就是擁有權力。當中世紀的政治理論家談論「自由」的時候,他們實際上是指領主在自己的領地裡為所欲為的權利。再一次,人們通常認為這不是通過協議確立的東西,而是征服帶來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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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亞當斯密之類的自由主義者:自由就是一個人可以隨心所欲地處置自己的財產,這個假設是一種傳統。實際上,它不但使財產成為一種權利,也把權利本身當作某種形式的財產。
10. 那麼「擁有」自由意味著什麼——難道它不意味著我們對自己財產的權利本身就是財產的某種形式嗎?→意味著我們可以販賣與讓渡自身的自由。
「在一個格爾森支持者眼裡,自由是財產,能夠和其他的財產以同樣的方式和條件進行交易」——出售、交換、借貸或自願放棄。如此,勞役償債制度,甚至奴隸制其實在本質上並沒錯。而這正是自然權利理論家所認定的觀點:事實上,在接下來的幾個世紀裡,這些觀點尤其在安特衛普和里斯本發展起來,這些城市正是出現奴隸交易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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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從奴隸交易,到賣身給國家
不久,相似的論證就被用來使國家的絕對權力正當化。托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是17世紀第一個真正發展這一理論的人,但不久這一理論就普及。政府的本質是一紙合約,是商業約定的一種,由此公民自願放棄一些與生俱來的自由,以形成國家。最後,相似的觀點變成了我們當前經濟生活最根本、最顯著的體制的基礎:僱傭勞動,實際上,我們這種出租自身自由的方式,和奴隸制度下出售自由的方式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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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我們」既是擁有者(對我們的財產擁有絕對的權力),但同時,也是被擁有的東西(成為施加絕對權力的客體)…結果(在身受奴役,身不由己的情況下),心智(mind)成為人們能夠自由擁有的最後東西。
結論 Conclusions
1.
小結前七章(見第一二段)
2.
暴力與人類自既有關係被剝離,成為可以交易的物品。
3.
英雄是踐踏他人而成就的。
在「人性經濟」中,當把人們從他們的關係網中剝離出來的能力確實出現的時候,這本身通常被認為是一個終結。你可以在萊利人中間看到這種提示。有權勢的男人偶爾會獲得其他地方的戰俘做奴隸,但是這些奴隸幾乎總是會在主人的葬禮上陪葬。遏制一個人的個性,會被認為是增強了其他人的聲譽或社會存在。
在我所說的英雄社會中,這種榮譽和羞辱的加減當然是從微不足道的實踐裡產生,然後變成政治的本質。無數的史詩、傳奇和詩集已經證實,透過讓其他人變得渺小,才能使英雄成為英雄。在愛爾蘭和威爾士,我們都能看到這項能力如何貶低他人,如何把獨一無二的人從他們的家庭中移除,由此使得這些人變成了無名的計數單位(愛爾蘭的女奴隸貨幣、威爾士的洗衣女)這種能力本身就是榮譽的最高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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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強暴者被稱為英雄
在英雄社會中,暴力所扮演的角色並不是隱藏的──它反而被人稱頌。通常,它能夠形成一個人最親密關係的基礎。在《伊利亞德》中,阿喀琉斯並不認為他和奴隸女孩布里賽伊絲(阿喀琉斯殺死了她的丈夫和兄弟)的關係是可恥的;他把她稱為自己的“榮譽獎品”,但同時,他也堅持認為一個體面的男人必須關愛自己家中的受撫養人,“所以我從心底愛著她,即使她是我用自己的長矛贏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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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有榮譽的男人跟被剝奪尊嚴的奴隸之間,只有單純的權力關係。
6.
皇帝跟太監都是剝離人(皇帝自稱孤、寡)
一個合格的國王也沒有親戚,或者至少他的行為應該表明自己沒有親戚。換句話說,國王和奴隸是一對鏡像。一般人由他們對別人給予的承諾定義,但國王和奴隸只由權力的關係定義。他們的狀態,是徹底的孤立、隔離的生物,是一個人能夠改變的極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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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在羅馬人對自由的新觀念中,認為自由不是和別人建立相互關係的能力,而是對於組成了富有羅馬人家庭主體的被征服奴隸,所擁有的那種「使用和濫用」的絕對權力。[130]
8.
我們已經不再有能力想像,一個基於不需要武器和監視帶來持續威脅的社會約定建立起來的世界,會是什麼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