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4日星期三

[摘要] The Study of Boundaries in the Social Sciences (2002)



The Study of Boundaries in the Social Sciences
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Vol. 28: 167-195 (Volume publication date August 2002)
DOI: 10.1146/annurev.soc.28.110601.141107
http://www.annualreviews.org/doi/abs/10.1146/annurev.soc.28.110601.141107

MiChèle Lamont and Virág Molnár利用社會界限(social boundaries)與象徵界限(symbolic boundaries)的區分,回顧過往到2002年關於劃界相關的研究。他們說象徵界限是概念上的區分,尋找界定現實的方式;社會界限則是制度化了的界限,用以分配資源與機會,象徵界限是社會界限的必要條件。(168-169)象徵界限是社會界限的內部化形式(內心展現);社會界限則往往涉及外於人身的區隔。

        這篇回顧文章,涉及了不同領域,但多是點到為止,因此,就回顧Boundaries的這個概念來看,幫助有限。此外,由於本文為2002年寫成,距今已14年,參考價值也相對失色。最後,則是基於我的個人興趣,關於知識、科學等方面,所以本回顧,將主要針對我認為重要的地方,簡單介紹。但在此之前,不妨先簡介一下這篇文章的架構。

        這篇文章分成導言、四個子題,以及結論。就子題來看,分成(1)社會認同與集體認同、(2)階級、族群/種族與性/性別的不平等[class inequality; Ethnic/Racial Inequality; Gender and Sexual Inequality]、(3)專業,科學與知識[Professions and Work; Science, Disciplines, and Knowledge, ](4)社群、國族認同與空間界限(Communities, National Identity, Spatial Boundaries, Nation Building and Deterritorialization)。結論的部份,小標為強化我們對彊界(界限)的文化面向理解。

        從這篇回顧文章,我讀到Boundaries的雙胞胎概念,為Borders,因此,Boundaries譯成疆界,比起譯成界限,應該更能強調其空間意涵。她指出這個概念的社會學源頭,譬如涂爾幹的神聖與世俗之分;馬克思的《霧月十八》談的階級彊界的鬥爭,韋伯談族群與身份團體的分析。(Lamont2015寫了篇名為Symbolic Boundaries的百科全書條目,回顧了Boudaries的歷史,有空我再整理上來)。

        在階級不平等的一節,Lamont提到自己延伸了Gieryn(1983)的劃界工作(Boundary-work)的概念到認同(identity)研究中,指出美國與法國中產階級的道德疆界(1992,Money, Morals and manners一書)(173)。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階級不平等一章,用了大量的Bourdieu的文獻,指出美國受到Bourdieu的階級研究的影響。

        在科學、學科與知識的小節,她提到Gieryn的著作,指出為了兢逐可信度(credibility contests),有三類劃界工作:Expulsion, expansion, protection of autonomy(驅除、擴張與保護自主性)。驅除是指權威之間的對立競爭,如各方都聲稱自己是科學的,因此劃界工作成為社會控制的手段;擴張是則是競爭對手希望取得對爭議的存有領域之壟斷合法控制;最後,則是保護專業自主性,免於外部(立法者,或公司經理人)干涉。相較於Abbott強調客觀層面;Gieryn則重視追求科學權威過程中,建構「科學」空間的詮釋策略的權力(彈性及其武斷性)(179)

        最後,提到Susan Leigh Star視彊界為促進知識生產的介面的研究。延伸Foucault對分類系統的研究,Star認為疆界不僅是區隔與差異,也能成為跨社群的溝通平台。受「物質轉向」的影響,他們使用了「彊界對象」這個概念,說明介面(interfaces)是發展與維持社會世界一致性,1999年所寫的Sorting Things Out仍有參考價值 (180)

        在〈國族認同、空間彊域、國族建造與去彊域化〉一節,作者用了Sahlins(1989)Boundaries: The Making of France and Spain in the Pyrenees一文,指出彊界與國家認同是國家與社群共同協商出來的,而不是自上而下誕生的。(183)敘事作為形塑國家認同的重要環節。

        最後提到彊界研究可以發展的三種進路,研究疆界的特性(如permeability, salience, durability, and visibility and could investigate the conditions under which boundaries assume certain charaterists);研究疆界建立的機制(如Gieryn所的可信度的競賽;Bokwer & Star(1999)討論Boundries(溝通標準)如何使溝通合作成為可能;認知相關的機制,則可見Mc adams 談認知機制;最後則是文化成員身份的分析,Lamont在其2000年的作品The dignity of working Men一書中,談到社會行動者如何建構相同或相異的團體,以及這些團體如何影響他們對於其他團體的責任感,換言之,強調彊界的道德面向(moral boundaries)

2016年8月22日星期一

[隨記] 如何作一位博士後



如何作一位博士後

        今天去中研院民族所拜會一位資深的老師。從他的經驗來看,老師們對於博士後的要求,會比對剛畢業的博士要求高,他們希望博後知道自己未來要的是什麼,能夠提出五年、十年,甚至之後的目標與方向。申請教職或者其他職位時,大家希望看到的是現在的研究實力(Paper數量),以及未來的發展潛力(你的長遠目標與規劃),所以心態不要停留在博士論文的小修小補,而是要向前看,既要發表,又要能說自己的目標、方向與期許。

        發表期刊論文,需要與既有的文獻領域對話,不是自己的個案作好就好,而是要想辦法說明,自己的個案,對於大家所關心的議題,能夠提供什麼樣的不同的洞察。所以不要死命研究一個人,一個學說,而是能夠聚焦於議題,讓關心的人可以從你的例子,學習到不同想事情或看世界的方法。老師舉了栗山研究身體感的例子,也提到這個學者,不用大理論,而是反覆地把一件事,一個概念講清楚,希望你在一個小後的演講後,能夠記得他所提到的重要的事。(而不是發散式的似懂非懂)。作一個學者也是,如果退休了,或者十幾、二十年後,你希望大家記得你什麼。因為那些零零碎碎的東西,終究會被遺忘,但是如果你能提出一個方向,或者有趣的、值得大家反覆思索的東西,而那個東西讓人想到你,或者說無法越過你,那麼,老師覺得這就是學者在追求的目標。把握在中研院博士後的時間,為未來作準備。

        換言之,博士論文也許是關起房門來寫給少數幾個人看,期刊論文則是面對同行、同事,或者相關領域或議題的學者或未來的學生們看。文獻要能扣到目前的脈動、爭議,或者讓大家知道目前的發展,而你的故事,對於現在討論的話題,有什麼幫助,幫助我們看到什麼不同的東西。研究者不是絮絮叨叨地寫了五十頁的文獻回顧,說著別人的話,期刊論文的回顧,比較像是地圖,有時候一兩頁,就把大致的流派與對立講完了,舖張不是華麗,濃縮才是功力。
       

2016年8月19日星期五

[筆記與對話]巴斯德的實驗室:細菌的戰爭與和平[1]



我讀《巴斯德的實驗室:細菌的戰爭與和平》Bruno Latour著,伍啟鴻、陳榮泰譯,群學出版社,2016年出版。

這本書分成兩個部份,一個部份是歷史案例,一個部份是唯物論的提綱論述,兩者相互參照,交互讀可以幫助理解。我從提綱入手,來談談我讀到的東西。

在提綱的導言中,拉圖用了魯賓遜與星期五的案例開場,談魯賓遜如何反過來跟隨星期五,會發生什麼事。魯賓遜象徵各種成果、秩序,而星期五則是各種與物質交手的生產過程。星期五與各種物質交手,這些物質有著形形色色的力量,但是不透過「交手」(碰觸或者試驗),我們無法知道這些力量究竟是什麼。承認我們的無知,以及力量的多元,反而能幫助我們瞭解形形色色的具體力量的運作方式(玩弄創口、情感操作、文字操作、白醬料理)。透過「試驗」,我們能夠學習到強弱、現實與非現實、結合與分離,但那是因為我們「在場」,但在我們之外,他們其實沒有「誰比誰更複雜、更多樣、更真實、更具體、更有趣、更炫麗」(334),如果我們想要知道他們,我們就必須接觸他們,而不是在未經試驗(未交手),就預先斷定(化約)他們。

接下來的提綱內容分成四個部份:通往權勢之路、聯結的邏輯(社會學)、人類的邏輯(人類學)、非化約的「科學」(Science)。該文書寫方式,採取列點手法,但實際上點與點之間的階層關係並不複雜,以下先就大點架構進行整理,接著再就細部進行討論。

首先,就權勢之路一文,可分成五節。第1節有16項,其中第5項有4目,第14項有1目;第2節有13項,其中第5項有4目、第7項有2目;第3節有7項;第4節有6項,而第6項有2目;第5筆有4項,而第1項有1目。

〈第1節〉不可化約原則與試驗(力量較勁)
1節從不可化約原則談起,力量較勁(或試驗)優先於東西,東西之間可相互度量(按:譬如用文字度量你腦袋中的思想,反過來,也可以用思想度量這些寫下的文字,如果我今天寫的是希臘文,我仍可以用任何方式與他們產生關係,譬如度量他們的單字數,或者用美感的方式來瞭解這些字的形狀)

5項「真實的東西,乃是在試驗過程中力行抵抗的東西(338),拉圖說,真實的東西是指「多種抵抗的梯度」,而真實與非真實之間,不是只有一種差異(那種差異)而是只有「人們能夠加以試驗的多種差異」,而各種力量唯有藉著抵抗別人,並創造出差異,「現實」方能為人認清。拉圖解釋說「我們一無所知;凡事皆是被實現的」,這個分號令人迷惑,兩個句子的關係是什麼呢?我們與凡事之間相互對立,知與實現在語法上對稱,凡事是被實現的,這個句法讀起來很像「被自殺」,意味著有第三方來實現這個事,換言之,我們與事之間,必須要有中介,不論是透過語言也好、肢體或感官也好。我們要認識世界,世界必須與我們分離,世界必須不是我們,但世界又不能完全不是我們,否則我們跟世界沒有關係,也就無從認識,因此,呼應了拉圖的第一句「沒有任何東西就其本身,可以或不可以化約為別的東西」,世界不可以化約為我們,我們也不能化約為世界,世界與我們,以某種局部而多樣的關係,產生聯繫。或者反過來說,因為「聯繫」是局部的,所以我們才有辦法區分「世界」與「我們」(這個杯子不是我,但是「我的杯子」卻又說明,這個杯子與我有著特定的關係,在某個情況下屬於我;而我在杯子上留下的印記,也可以說成杯子分享了部份的我。就像我讀過的書,作了筆記,而人家會說,那是你的書,書裡的筆記,也讓人想到讀書時的你)。

力量較勁的狀態,拉圖稱為「形式」。若力量關係不穩定,稱為試驗(或較勁);若關係穩定,則稱為「形式」(1.1.7)。拉圖混用力量、隱特來希、行動體等字眼。但接下來,拉圖概念偷渡,把力量換成了「行動體」的概念(1.1.8)。如果我們用「力量」取得拉圖在1.1.8裡的「行動體」,則句子會變成「任一力量都不會虛弱到無法招募另一個力量。兩個力量結合後,對第三個力量來說就像是一個力量,並且更輕易地挪動第三個力量。旋渦就這樣成形,隨著力量擴大,也變得更清晰可辨(1.1.8,我把「行動體」改成「力量」)。於是,讀起來像是物理學裡合力的敘述。面對這樣的質疑,拉圖以模糊方式回應,他說「是存有物還是關係,除了試驗,別無他法可知」,物有賴關係支撐,而關係須攀附物,因此必須回到「試驗」(或力量較勁)的概念。

1.1.9處,如果用1.1.7的方式來置換,就會出現同義反覆:「一個力量唯有與其他力量互相聯繫,才能獲得力量」,或者我們換成如下句子:「一個行動體唯有與其他行動體相連繫,才能獲得行動體」。這讀起來極為不合理。為什麼不論是力量,或者行動體都必須與他物聯繫呢,拉圖用泛靈論,並且引入「權力」觀點,回應說「因為行動體啞了,或者太嘈雜了」,因此有人幫他們說話。這段論證極為薄弱,換句話說,拉圖的意思是,無論如何「都會有人幫他們(不管是力量或行動體)代言」。這些「人」就是拉圖在論證時開的「外掛」。

面對這樣的邏輯矛盾,拉圖在1.1.10索性說「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吧,只要事情不會輕易回到原點就好了」。拉圖在1.1.9時,創造了人與物之間的不對稱關係,但在1.1.10時,則又泛化稱之為「行動體」,說「多虧行動體間的賽局,有些事情不會再回到原來的狀態,就像摺痕一般成了形」。行動體也好,力量也好,經由較勁(這裡拉圖又用了賽局來指這些較勁,但賽局本身是已經有規則的,gameplay相比是不同的,所以Bourdieu批評拉圖不顧及先在的社會條件,而逕自跟隨行動者網絡,在此文本有跡可循)而有了特定的形式,較勁使得力量傾斜,有了不對稱性,而強弱的概念也隨之產生(問題是,那一開始的賽局,是如何可能的呢?)。

然勝負未定,競賽者眾,棋局不可逆(1.1.11)。這讀起來有點Elias《什麼是社會學》裡談賽局模型的味道,但是不同於Elias關注形構(Figuration)過程的各種可能性,拉圖則是眼睛盯著「行動體」,說「不對稱性」來自於「行動體依賴比自己還持久的力量」(1.1.12),兩者之間的依賴,創造出「抵抗的梯度」,使他們比那麼未牢固在一起的行動體,更加真實。(我想到皮膚與防曬乳之間的關係,比起未擦防曬乳的皮膚,有保護的皮膚更能「抵抗」太陽的照射)。不是因為真實,所以比較強,而是因為比較「強」(某種行動體之間的依賴,強過其他種依賴),而變得真實。

面對社會學常問的秩序問題如何可能,拉圖的回應是「很難說」,在1.1.13時,甚至出現了無主詞的句子「不管在愛情或戰爭中,都會試圖找到一個比一開始激發它們的力量還要持久的東西,好把規則附掛在那裡」。換言之,拉圖處理像是秩序、規則、甚至是像上帝、理性這類的概念,基本上是不理會其「起源問題」的。就像Elias所說,科學的進展,在於不再追問「起源問題」,而是進行觀察事物之間的聯繫,說明其間的變化關係,也不再將其源頭歸於(化約於)單一原因,如上帝、理性等等(見《社會學是什麼》一書),因此,並不是由單一原因生發出世界萬物,世界萬物如何被歸結於單一原因,反而是科學上應該探究釐清的。

1.1.14拉圖引入了「他方」來解釋物為何有其「特性」,他說「從來沒有什麼東西本身就是有序的或無序的,獨特的或多重的這些特性從來都不是自發而來,而總是來自他方」。拉圖引申「秩序並非得自無序,而是源於各式各樣的秩序」,他舉例說「龐克族如同香奈兒一樣注重穿著打扮;鼠疫桿菌的策略和IBM公司一樣精細」,「無論走到多遠,總是有萬般形式」,但他說「在每一條魚裡,總是有一整池的魚」,這個例子就讓人覺得很難懂,雖說常言道「一花一世界」,但是每一條魚怎麼構成一整池的魚,我並不是那麼清楚。他解釋說「想要跟一個力量結盟,你得要成為它的共謀」,如果想要成為一整池的魚,就必須以魚的方式進入那個池子,是這個意思嗎?

1.1.15在力量較勁的討論裡,強調決定論或者全隨機,都沒有意義,因為「機遇或必然性的地位,無法事先給定」,「一段時間內,各元素間的相對重要性是由情勢來確定的」。(四兩能否撥千斤,這也是由情勢來決定的)面對各種關於力量較勁的問題,這是共通的(commun)(1.1.16)Commun拉圖用粗體標出來,就字源來看,com字源為ko,為together的意思,mun的字根moi,有改變、交換(change,exchange)的意思,因此字面意思為大家共享的(shared by all)mun的字根也與拉丁文Munia有關,有責任、公共責任、功能的意思。換言之,力量較勁產生關聯,關聯改變了原先的力量,甚至形成了某種強制彼此的東西。因此,即非完全事先決定,也非全然隨機,必須進入實際脈絡,考察力量關係與狀態,才能有所瞭解。


〈第二節〉相對性原則
        破題第一項「沒有什麼東西,就其自身,就與別的東西同等或不同」。句法與1.1.1類似,但把「化約」改成「等同」。換成符號語言,A就其自身,等於B或不等於B,並不是「因其自身」,而必須要引入中介項。所以拉圖說「沒有等價,只有轉譯」,因為等價假設了自然發生,但轉譯則非自然發生,而是被引入了特定的力量關係之中。因此,他說「如果有東西是相同的,那是因為大家付出了很大的代價才把它們建構起來」,他並且強調建構過程需要付出「勞力與汗水」。至於下一句,「若交易存在,那總是不公平的交易」。這點可以從齊美爾論交換來解釋,我拿書跟你交換牛奶,我有了牛奶,卻不會想要再跟你換書,因為我需要牛奶,而不需要書,所以我才拿書跟你交換,因此,交易是基於人類認為物的價值不等價,我認為你手上的東西比起我手上有的東西更有價值,所以我才願意跟你交換,因此,交易總是基於[雙方的]不公平才得以可能。拉圖稱此為「相對性原則」。

拉圖說「相對性原則的目的是要重建行動體之間的不同;相反地,另一個原則[不可化約論]卻是要重建所有觀測者之間的同等。(345-346)他反對「以太」觀點(他自己解釋「以太」為「直接接觸」),他說「我們得在習慣沒有直接接觸的世界呼吸」,看起來聯合、飽和或充實的東西,實際上既稀疏又分散。他說「多數時候人類都太誇張了,他們用冗言填充一切。但願我們給自己一些空間、一些空氣、一些時間(1.2.1)。他用了插曲來說他的核心關懷:「沒有什麼東西被化約為其他東西,沒有什麼東西可以從其他東西演繹而得,但一切東西都可能與一切東西互相關連(348)。他希望為他談論的事物「留下間距」,而不總是急於要用特定範疇,如上帝、理性、階級、性別化約世界萬物,於是拉圖說,天空就是天空,「這塊藍天為自己留下間距,散開,復又立定於某處。在那裡,它可以像個大人物,獨自界定出自身所在與目的,既非可認識的、也並非不可認識。我和它、它們和我們,我們都相互界定(349)

        在確立了相對性原則後,拉圖進一步指出「一切都是協商而來(1.2.2),而有多少個行動體,在較量之前,我們是不會知道的。「唯有在戰場上才能見真章(1.2.3.1)。「沒有人知道某個力量位於何處」。因為「界定它的位置本身就是一場重要的戰鬥」,地方與地方之間,各有距離,無法化約、計數與加總,但道路卻聚攏、集合、加總、排列與歸化了各個地方,道路產生了地方與地方的連結,也使得某些地方成為其他地方的首府(1.2.4.1)

試驗(力量較勁)創造出「時間」,或者說特定的歷史時刻。(譬如漢人們過新年可以放假,但是原住民的豐年祭,則不被認為可以放假,時間是由力量關係來決定的,而非由日曆決定的;反之,日曆上可以寫上什麼,要紀念什麼,本身也是由力量關係來決定)。時間是由行動者創造出來的事實的遠程後果,時間的流逝方式,則是力量較勁的利害所在。(352)因此,拉圖說「時間不會一去不返」,換言之,我們不妨理解拉圖所說的時間,是「人文時間」,而非物理時間,就像劉笑敢所說的,老子所說的自然,乃是「人文自然」,人文的時間是可以爭奪的,譬如唐宋元明清是一個連續,而不是元滅了宋,而清滅了明,使我們進入異族統治的時間,反而可以視為「我們同化了異族」這樣的自嗨一般。所以拉圖說,「所謂革命,不過是力量(/行動體/隱特來希/單子)從別人身上獲取了創造自身時間的可能性,從而令別人成為過時。所謂歷朝各代的女性,從來只有冠著夫姓而活著,如黃氏、陳氏等等,她們自己的時間不曾存在過。就像所謂的「現代性宣稱」,搶奪了其他人紀念自身的方式,拉圖在後續以「我們不曾現代過」之宣稱,企圖打破對於「現代性」之迷信。所以落敗者為了被重新記得,「他們才要鬥爭,以創造自己的時間(352)

是故拉圖說「時刻與時刻之間有著自由至上的民主體制」(352),拉圖有著浪漫的民主幻想,不僅物要說話,表達人與物之間的民主,他卻自己忘記了,幫助物說話,即是轉譯,卻同時也是背叛。他浪漫地相信,若是一個單一時刻要代表、保存其他所有時刻,那麼「對這位化約者,所有不願聽令的時刻,都會丟石襲來,然後他將死於感傷(1.2.5.4)

拉圖雖然瞭解時刻若要不願聽令,可能需要付出代價,但是卻在某些關鍵地方,採取了詩性的語言閃躲「這些時刻究竟要如何才能夠不願聽令」這樣的問題。馬克思說的很明確,「思想一經掌握群眾,也能成為武器」。革命、不服從,不是等待著特定時刻,而是必須像拉圖說的,依賴更有力的行動體,創造特定的力量關係,將對手引到自己最強勢而他弱勢的地方,以此反轉力量關係。但我們卻也不妨視之為青年拉圖的浪漫情懷,不願視「存在即合理」,而有著青年黑格爾或者馬克思的「合理即存在」的態度;於是,他說「隱特來希並不受時間空間框限,只有對暫時且局部地屈服於他人的隱特來希而言,時空才成為描述框架(1.2.6)我們可以將隱特來希置換成什麼呢?人類、物質、或者各種看不見的力量?因此,某個時間,可以存在於不同時間之中,某個空間,也可以存在於不同空間之中。但是為什麼拉圖不進一步說,時-空也可以存在於不同的時-空當中?(時間與空間的可分割,是西方傳統思維的產物,而愛因斯坦則提出了時空連續性的概念,兩者不可分割,後來紀登斯在《社會的構成》引用了時空統一的概念,試著整合歷史、地理與社會的三維面向)。

更一步來說,拉圖所說的各種置換,究竟是在什麼樣的思考脈絡下提出來的呢?我想,得回到宗教的脈絡來談。拉圖說,「少了空位與時間,這把扇子便不會打開。合攏起來,它的作用是打節拍或畫線條。它很少打開(1.2.6)。拉圖承接了西方神學傳統的思想資源,而我想到的則是楞嚴經中,佛陀張手合手之間,問阿難究竟那個是實在的故事。張手合手非二分對立,而是心念意識的轉化,拉圖所說的時空可以置於不同時空,則是涉及集體意識的經營,而這些經營,在馬克思派的術語來說,叫作「鬥爭」,在涂爾幹派來說,是「集體歡騰與特定的紀念時刻所形成的神聖對象物」。問題在於,誰來打節拍,誰來畫線條,誰來合扇子,這些都涉及在特定時空中所採取的行動,於是,我想起了De Certeau在《日常生活實踐》一書當中提到的對時空與記憶鬥爭的討論。

De Certeau用了四象限(地點、記憶、時機[Kairos]、效果)與三範疇(時間、操作、呈現[Appearance])的方式,來表明弱者如何反擊強勢(1988:84-85)。就時間與空間關係來說,特定地點霸佔了特定的敘事方式,也持續產生影響後人的效果;但是從時間來看,地點意味著不同的記憶,這些記憶會在特定的時機,再次產生新的效果,從而改變了地點及人們理解地點的方式。從操作來看,可分為存在(Being)與操作(Operating)兩個部份,地點與記憶,都是潛在的,但是時機與效果則是屬於操作技術的部份。至於就呈現來看,不論是地點、時機或者效果,都是可見的(Visible),而記憶則是不可見的(invisible)。記憶是重要的中介環節,記憶既可穩固地點,也可動搖地點,在特定的時機,產生了特定的效果。所以老人家說,這以前是祖先的地,而族人感動地流下了淚。但是地點卻也可以生成新的記憶,就像寶可夢,為城巿創造了新的理解空間,人們抓著虛擬的怪獸,在日常生活裡交流與分享。但是更重要的是,使用的時機(Kairos),老人家隨便的閒聊,大家不會當一回事,但是如果是在部落衰亡之秋,老人家說祖先的故事,卻有凝聚族人的效果;寶可夢成為話題,特定人的幻想世界,成為多數人的幻想世界,時機正在於技術與文化條件的成熟,但不得不說,關於時機的分析,必須回到特定的脈絡,以及對於該研究對象的掌握,我才有辦法再多說些什麼。

De Certeau的角度,回頭看拉圖,拉圖有意糊模了人與物之間的邊界,De Certeau對人的能動性是過度樂觀了,但是拉圖對於變動的討論,則是太過模糊不清了。於是拉圖只是描述抽象的狀態,說「每個隱特來希都在界定內外、從屬與非從屬、相信或不相信、採取何種試驗」,除了協商、協商,還是協商,於是拉圖讓我們停留在協商的抽象裡。但拉圖有個好處,他反對外部指涉,他說「指涉物內在於諸力量之中,被那些力量當作試金石」,所以並沒有一個外在於那些力量的東西,換句話說,「上帝」(或理性、或愛)內在於力量關係之中,用涂爾幹的說法,上帝只存在於相信他們的人的心裡,至於那些異教徒,心中是沒有上帝的。《易經‧序卦傳》提到「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盈天地之間者惟萬物」,一般稱這種想法為內在論,而稱西方相信神造萬物,而神不在萬物之中的想法,為超越論。所以,天地間有萬物,但天地是什麼,就是由萬物充滿的地方,沒有其他外在的東西了。所以,拉圖說不存在外在的指涉物,我們可以說拉圖認為的指涉物,是內在的嗎?他說「指涉物內在於諸力量之中,被那些力量用來當作試金石(1.2.7.1)。如果我們把指涉物當成「上帝」,諸力量視為「信眾團體」,那麼信眾團體用來證明上帝存在的方式,不正是透過各種傳教的實作,甚至是以遭受的苦難與磨難,來後續追溯證明,上帝確實存在。換個指涉物,「科學」與科學家們,科學家們必須信仰科學,並且將他們的信仰推得足夠遠,反過來維持他們自身的再生產,使得能夠成為一名科學家,並維繫科學家群體的存在。然而,諸如上帝與宗教人士,科學與科學家們,他們的存在都不是獨立自存的,換言之,他們沒有「絕對的自主性」,他們擁有的只是「相對自主性」,有的是他們在歷史過程中,為自己與這群人,利用了特定的局勢,打開了相對穩固的自主空間。美國的科學社群的成長,仰賴戰後的環境支持,隨著戰後過去,科學社群又向商業靠攏。所以拉圖指出「實在的本原乃是他者」,這是一個太過抽象的說法,但卻暗示了自主性並不見的自主,而是依賴著他者,也就是「相對自主性」的概念。相對自主之所以可能,正是因為這群人形成了信念共同體。拉圖說「沒有人能區別『對真實的詮釋』與『真實本身』,因為真實就是差異或抵抗的梯度」。社會團體的相對自主性的邊界,實際上是劃出差異,並且抵抗外部力量才逐漸形成的,拉圖描述為協商。隨著信念共同體的形成,這個團體自成一個世界,協商出團體的邊界、空間、時間、階序,既鞏固內部,也向外擴張,甚至透過向外擴張的方式,鞏固內部(1.2.8)

但是拉圖必然反對我上述用「社會團體」的概念來理解他的提綱的作法,因為社會團體不必然先行,颱風、大洪水、疾病、文本或著其他什麼,都可以自成一個世界,隨著爭端開啟,力量較勁,我們才知道這個世界涉及的是什麼。但是他卻又不得不說,人類與這些什麼產生關係,依賴著「詮釋」,而且認為「所謂的文本和所謂的事物之間,或特別在事物與事物之間,只有詮釋的關係(1.2.9),實際上,蚊子要開口說話,還是得透過人的轉譯,儘管人的轉譯,可能背叛了蚊子想要表達的。

拉圖視世界為一充滿力量較量的地方,他說「沒有什麼能逃過原初的試驗」,什麼是「原初的試驗」呢?如果試驗之間無法化約,無法等同,怎麼會有原初的試驗、最後的試驗呢?協商如何才算終了?交戰如何開始?我們什麼時候會到「最後」,在1.2.10的句子裡,都沒有說明。或許他想說的是,我們都在試驗之中,我們都在過程裡,或許我們可以給出暫時的詮釋,但那個詮釋僅僅是暫時的。所以他也說「我也還沒說我談的是什麼,因為諸力量競奪的正是:誰在說話?說些什麼?」在聖經裡,一開始「神說有了光,就有了光」,所以是神說的,所以在聖經的故事及其信仰共同體裡,信徒將自身委由給神。扇貝不聽話,就是不聽話,扇貝與漁民之間,還得好好「協商」(頗有黑道大哥瞧事的意味)。

拉圖說「一切都是詮釋」,詮釋就是「居於中間,在一段可長可短的時間內,將某個力量借給另一個力量,以收取薄酬」。他玩弄了interpret的字源,任何一切都是相互借用挪動,製造效果。接著,他提出了方法上的建議,「只要是在力量較勁的關係當中,有利於某個力量的字詞,我們都不宜使用。如果做不到,我們至少就來寫一份文稿,不過份著墨、不援引既定時空,而是產生時空(1.2.13)

總結此章的「相對性原則」,呼之欲出的幾乎是後來的「對稱性原則」,要求人們既不偏向主體,也不偏向客體;既不偏向自然,也不偏向社會,而是回到生成這些範疇的脈絡。

第三節 結盟與創造不對稱性
行動體(非實體而是關係)之力量有其強弱,強弱之別在結盟(1.3.1-2)。但等價物並不存在,因而總是存在協商、交涉、談判等等現實(1.3.3)。行動體之間的關係有役人或役於人(主動或被動)兩種狀態。兩個力量相聯結,一方下定義,且未受反駁,則佔有了行動,因為此方使不等價者變為等價,眾多行動者彷彿合為一。必須重視「創造等價」以及「不對稱性」的過程,而這是語言遊戲與論述未能看到的地方。誰創造出量儀,行動便歸於誰。(筆者按:但量儀並不獨立於行動者呀,這點是拉圖寫的模糊的地方)。不存在差異與同一,只存在差異化與同一化的行動。(356-359)

第四節 等價關係優先於等價

必須重視打造等價物的預備工作(1.4.1),當一個力量讓他者合作,並能加以定義,就形成類似網絡的模樣(1.4.2),行動者不一定要依賴共相(universal)才能通行,一些大致上的局勢也成。網絡與網絡之間,即非可共量,亦非不可共量,無論延伸多遠,我們未曾離開自身(1.4.3)。使他者變得被動,才成就道(logos,或道路),而得以通行無阻。(1.4.4.)變得更強,意味更可預料。(拉圖有意使用難以分類的字眼,以鬆動既有的理解)(1.4.5)。要打造等價物,必須先建立等價關係;建立等價關係的過程,優先於等價關係本身(1.4.6)。[後簡單小論了剩餘與全部/資本主義等等]

五節及後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