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作一位博士後
今天去中研院民族所拜會一位資深的老師。從他的經驗來看,老師們對於博士後的要求,會比對剛畢業的博士要求高,他們希望博後知道自己未來要的是什麼,能夠提出五年、十年,甚至之後的目標與方向。申請教職或者其他職位時,大家希望看到的是現在的研究實力(Paper數量),以及未來的發展潛力(你的長遠目標與規劃),所以心態不要停留在博士論文的小修小補,而是要向前看,既要發表,又要能說自己的目標、方向與期許。
發表期刊論文,需要與既有的文獻領域對話,不是自己的個案作好就好,而是要想辦法說明,自己的個案,對於大家所關心的議題,能夠提供什麼樣的不同的洞察。所以不要死命研究一個人,一個學說,而是能夠聚焦於議題,讓關心的人可以從你的例子,學習到不同想事情或看世界的方法。老師舉了栗山研究身體感的例子,也提到這個學者,不用大理論,而是反覆地把一件事,一個概念講清楚,希望你在一個小後的演講後,能夠記得他所提到的重要的事。(而不是發散式的似懂非懂)。作一個學者也是,如果退休了,或者十幾、二十年後,你希望大家記得你什麼。因為那些零零碎碎的東西,終究會被遺忘,但是如果你能提出一個方向,或者有趣的、值得大家反覆思索的東西,而那個東西讓人想到你,或者說無法越過你,那麼,老師覺得這就是學者在追求的目標。把握在中研院博士後的時間,為未來作準備。
換言之,博士論文也許是關起房門來寫給少數幾個人看,期刊論文則是面對同行、同事,或者相關領域或議題的學者或未來的學生們看。文獻要能扣到目前的脈動、爭議,或者讓大家知道目前的發展,而你的故事,對於現在討論的話題,有什麼幫助,幫助我們看到什麼不同的東西。研究者不是絮絮叨叨地寫了五十頁的文獻回顧,說著別人的話,期刊論文的回顧,比較像是地圖,有時候一兩頁,就把大致的流派與對立講完了,舖張不是華麗,濃縮才是功力。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