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翁康容、張峯彬〈高等教育擴張後學校到職場的轉銜:學用之間的反思〉(2011)。這篇文章自TEPS追踪調查資料庫挑選出數名受訪者,最後針對其中十位受訪者的經驗進行深度分析,探討1984-1985年出生世代之人如何看待教育與工作的關係。這篇文章回應學術文獻上「過度教育」與「學用不符」兩個論點。
作者指出,在教育議題上,受訪者有著「學以致用」的應然想法,這些想法受家人及身邊友人影響很深。其次,已就業的人認為,先就業再回校進修,可以提升競爭力。這些想法都反映了在應然層面上,受訪者認為「學校與應與職業訓練」相關(此處恰好與「學校不是職業訓練所」的想法形成對比)。
在實然層面上,作者回應「教育與職業不相稱」的討論,指出部份受訪者不見得認為「學歷」與「工作」有直接關係。譬如說,工作所需技能「諸如社會歷練、工作態度、自信心、待人處事與應對進退的方式等等」,受訪不認為與學校直接相關(15)。在這裡,作者提了三個類型:教育與職業相稱(如職業安全相關系所任工安人員職業)、教育與職業不相稱(電子科畢業去作汽修工作,這類人會貶低高等教育的價值)、教育與工作缺乏交集(大學學業與直銷工作事實上無交集,學歷歸學歷,直銷歸直銷;報導人主張大學體制與工作無關)。換言之,作者提出了第三類,即報導人視教育與職業無關的觀點。
接著,作者探討學校科系與工作的關係。在技術層面,報導人認為學校提供的專業知識對產業來說過於基礎、或者學校是一套工作是另一套、明顯專業領域不同三種類型;在非技術層面,則分成校園的心理學知識有利於識人,以及非校園正式課程經驗(如打工或社團習得的互動技巧)有利於職場。
對報導人而言,學校對於職場適應是有限的,他們認為「社會歷練」(或工作經驗)比起學校訓練更重要。社會歷練指的是能自己解決問題,更加自信或者頭腦靈活,而與學校死死板板的讀書人不同。作者觀察到「受訪者將學校與社會歷練當作是兩個互斥的領域」,而那些一直待在學校的人,更容易被這些已有社會經歷的人視為草莓族,放不下自己的身段,不敢踏出去找工作,不能從理論走到實務。
基於上述的研究,作者總結道「學以致用」作為社會規範,以及提出「教育與職業不必然關連」以打破教育與職業相稱或不相稱的二分論述。第三,則受訪低估了教育的非認知訓練與職場非認知態度(也就是非正式教育部份,即禮節、應對、反應、整合能力等等)之間的關係,而傾向貶低高等教育的價值。
作者表示,本文限於篇幅,未能處理「教育與職業不相稱」與「學用不符」之間相關連的部份,也就是「學歷帶來的技能」與「學習內容與勞力巿場的關係」之間錯綜複雜的情形。第二,為何報導人在認知上將經歷與學歷視為互相對立的範疇,有待進一步解釋。第三,大部份報導人都是大學畢業後即進入職場,但若是繼續求學的人,或許高等教育與勞力巿場的關係,會有不同的觀點。
讀完上述文章,我想到我的研究主題,我有18屆的學員資料,但是要怎麼抽樣出適合的人,我覺得相當的困難。作者說他們是基於「TEPS教育長期追踪資料庫」的資料作隨機抽樣,抽出了37人,加上二訪的部份,共訪了50人次。作者主張「相較於其他以滾雪球方式或立意抽樣的質化研究來說,應具有較高的代表性」(9)。但若重點真的是代表性,那麼文末,作者們是否有提供一個母體的可能樣貌呢?很遺憾的,沒有。究竟代表了什麼呢?我認為,採取隨機抽樣,並不是一個進行這類型研究的適當方法,畢竟社會生活並非全隨機,除非我們否定結構的存在。誠如作者所說,若是選擇持續升學的人,可能在學校與工作的議題上,有不同觀點。
那麼,為了要進行此研究,就應該先剖析TEPS教育長期追踪資料庫的樣本結構,並且針對此樣本結構進行分類,並且作出理念型上的建構。但最困難的點在於,若我們想要追問學校經歷與職業選擇的關係,我們究竟要怎麼劃分團體類型?韋伯在處理新教倫理時,是用教派(教義的差異)進行區分,那麼針對學校經歷,是不是可能用學業內容的差異來區分學校屬性,如高中、高職、五專,而公私立會不會是重要的變項,在大學端則是公立大學或私立大學或者科技大學。在這樣的排列組合之下,應該會有3*2*3共計18種的組合方式,譬如公立高中升公立大學,或者私立五專升科技大學種種可能性。接著,也許再用大學畢業是否直接就業或者繼續升學作為區隔,也許就可以再分出18*2計36種的類屬。但這些類屬是不是有意義,還必須回到關鍵的問題「學校與工作」的關係進行檢視,因此,也許可以就「傾向就業」與「傾向升學」再作類屬的簡化,但這裡必須依據實證的資料,才能以合理的方式進行化約。若作者確實「想透過訪談方法獲得深度上的補足」,那麼,作者應該根據本文的研究,重新再分類自己的研究對象,並且作類型化工作,並且進一步釐清不同團體有著不同的觀點(或者說,因為他們有著不同的觀點,因此被劃歸為不同的群體),這些觀點如何導致了這些行動者在既定條件下的不同選擇與面對研究者時的自我合理化(我就業了,所以我貶低高等教育;我繼續升學,所以我強調大學不是職業訓練所等等)。
回到我的研究,根據第一屆人文社會科學營的結案報告,某些高中被視為明星高中,是值得營隊承辦人到校宣傳的,這些高中包括建國中學、師大附中、北一女中、台南女中、台南一中、台中女中、台中一中、高雄女中與高雄中學(見陳東升2002高中人文社會科學營行政院國科會結案報告頁1),隨後應該加入其他地區的第一志願(如竹中、花中、花女、屏東高中、屏女),以所謂明星高中與非明星高中作第一一個階段的分類觀察,觀察其升學路徑的差異;第二層次的分類則是依據高中人文類組與非人文類組的區分;第三層次則是進一步觀察人社班(或美術班、語文班)等特殊班別與非人社班的差異。透過這些不同層次的區分,應該逐步釐清,究竟制度化儀式(Bourdieu將rite of passage,放在當代制度化脈絡而創的概念,即人如何透過各種制度儀式獲得不同的社會身份)如何影響參與者的社會軌跡與選擇,最終,希望釐清他們的心理思考如何影響了他們看待結構的方式,並且走上了不同的人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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