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5日星期四

[摘要] 尼采其人其說

尼采其人其說
原文作者: 魯路譯
編者: [德]卡爾·雅斯貝爾斯[KarlJaspers]著
出版社: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1/01/01


〈導論〉1-23
對尼采著作的理解
1.      詮釋的任務在於,搜尋各種形態的矛盾,找不到矛盾便永不滿足,然後或許就是去體會這些矛盾的必然性。不是偶爾去觸及矛盾,這樣做才算是尋找矛盾的由來。(9)
2.      重複之處俯拾皆是。要在這些重複處找到尼采在每個語句中採用的多種變化來,他們取消了他基本思想的平淡無奇、僵化凝固之處。(9-10)
3.      對尼采思想自相矛盾之處的不滿之情與對於初看上去他那隨心所欲之處的不耐煩情緒推動著人們,在總結他的思想時,深入他真正的辯證之處,這種辯證之處才解釋得清尼采的意思。能在多篇論著中找到幾分實際性的聯繫,就能作出幾分辯證的闡釋,但這不能僅靠某種邏輯性見解就可做到,而是靠擴展可能性生存的澄明性空間。誰沒有耐心尋求尼采思想在邏輯上與內容上的多方聯繫,不能在反省自己的內心時發現一片廣闊的可能性空間,誰就不適合閱讀尼采。(10)
4.      尼采的整體思想並未形成,它是作為追尋這一整體思想的實質性核心的愈來愈尖銳的問題,推進在其各個思想階段中的。這不是一個概念、一個世界圖式、一個體系,而是藉飛躍入自身的真實性來探尋存在的激情,是對一味克制的無情批判。他的語句是以相互間的聯繫為基礎的,由此才可真正理解其他的一切(10)
5.      尼采的生平活動與思想活動密不可分。(12)

理解取決於理解者的本性
尼采的看法與他所講述的真理的意旨都表明,一個人是什麼樣的人,取決於他是如何做理解的。因此尼采尋找的不是一般的讀者,而是他的讀者,屬於他的讀者。(17)
如果真理的本性在於,它只可為相應檔次的人所理解,那麼每一個人都面臨這樣一個問題:我是什麼人?我能做到理解嗎?我有權利分享真理嗎?--這個問題沒有答案,惟一的辦法是:借研究尼采來取得那無法預計的思想飛躍,實現了這樣飛躍,才會表明一切是怎麼一回事,我是什麼,而我事先對此一無所知,不能把這一切當作現成之物來掌握。(19)
(傳達真正的真理時的危險與遲疑態度)…關鍵不在於去隱瞞真實的東西,而在於那更為艱難之事:鼓起勇氣,對自己真正了解的東西做實際的思考,並將它訴說出來。(20)
尼采不希望有信徒(21)。就連尼采以「立法者」形象出現,也不過是他的一種間接表達方式。它的含意既在於:「我只是我自己的法則,我不是一切人的法則(6,415),同時又意味著,那些傾聽他的話的人們應抗拒著他來反省自身:「我為自己贏得的權,我是不會交給別人的,別人應當自己去贏得權利!就同我一樣……必須要有一條源出於我的法則,就彷彿它要將所有的人都變得酷似我一樣:以便每個人都在抗拒著我這肖像,以此來發現、增強力量(12,365)(21)

我們要做的是,借吸收尼采的思想,來生成我們自己。他要求人不是去受誘騙,將那表面上明確無誤的理論與法則當作普遍有效的東西接受下來,而是創造出自身本性盡可能高的層次來。我們不能臣服於被簡單化的要求與語句,而是要通過他尋找到通向真正的樸素真理之路。(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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