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1日星期三

論文分享:中草藥如何成為健康食品?以聯合知識庫中的靈芝報導為例(1951-2011)

題目:中草藥如何成為健康食品?以聯合知識庫中的靈芝報導為例(1951-2011)
作者:安勤之[1]
摘要:本論文探索中草藥如何轉變為健康食品。靈芝是大眾知名的長銷健康食品,也是民間傳說的救命仙草,更被視為生技產業的明日之星,連中研院院長翁啟惠也投入研究。本文以靈芝作為研究對象,以媒體資料(聯合知識庫以及慧科大中華新聞網)探索靈芝在臺灣的發展史,說明靈芝如何從神話中的藥物,轉變成為今日的健康食品。本文以人類學者Arjun Appadurai以及Sjaak Van der Geest的物質文化取徑,探討靈芝的社會生活。本文發現,靈芝能成為臺灣流行的健康食品,與1980年代以來的健康促進風潮、傳銷產業、政策參與、科技研究,靈芝的物質性以及藥物產業的國際競爭等社會技術背景有關。本論文主張,中草藥轉變成為健康食品,是由法規條件與民間商業活動共同交織出的另類藥物化過程,健康食品應視為另類的藥物商品,商品的價值來自於科學研究以及見證故事的共同創造,傳播媒體是中草藥再商品化成為健康食品的重要推手。

關鍵字:集體記憶、聯合知識庫、靈芝、傳銷、爭議、商品化

本論文發表於2014第十二屆性別與健康研討會。舉辦日期:1030517()。舉辦地點:大林慈濟醫院

壹、前言
本論文探索靈芝是民間傳說中的萬靈藥,也是臺灣科學家關注的中藥材,自1980年代以來,走出山野傳奇,進入實驗室、商家以及國家。靈芝流通於不同的路徑,出現在不同的場域,有著不同的用途。媒體是社會記憶的資料庫,也是形塑人類認知的來源。本文將採用聯合知識庫分析靈芝在臺灣的發展史,探討靈芝如何轉變從救命仙草轉變成為健康食品,以文本分析的方式,建構「靈芝」成為研究對象(Bourdieu 1991[1972])
貳、理論取徑
本論文以「物」作為研究對象,採取傳記取徑研究靈芝。Appadurai(1986, 2008)提出「物的社會生活」取徑,關注物的交換過程,主張只有透過跟隨物,才能夠解釋人類活動,因為唯有分析物的軌跡,探討物的形式與用途,才能掌握物的意義。他說,雖然理論上來看,人將意義賦予物,但從方法論的角度來看,探索物品反而能揭露人類生活的內涵。荷蘭醫療人類學者Whyte等人提出分析「醫藥的社會生活」(social lives of medicines),主張藥是特殊的商品,[2]醫藥的意義視社會關係及情境而定,必須關注社會生活中的交換與策略應用,瞭解人們從日常生活中學習藥物的方式(Whyte, Van der Geest and Hardon 2002:168-169)
靈芝是特殊的物,有歷史文化特殊性。對於早期的美國人來說,靈芝只是普遍的mushroom,不具有特別的意義。對臺灣人來說,意義大不相同。靈芝反映的是特定社會結構底下的集體心態(mentality)(黃應貴 2004),是特定象徵鬥爭的產物(Bourdieu 1998),是特定社會所有的集體記憶(Halbwachs 2002)。如同Raymond Williams(2005)在《關鍵詞》一書所說,一個詞不僅蘊涵了思想的結構,也反映了歷史結構的轉變。因此,為了掌握靈芝在臺灣的發展,本文選擇作為「社會記憶」的媒體資料入手,探討社會如何認識靈芝,靈芝經歷何種社會生活,流通於何種社會路徑。
參、研究方法
        本文採用文獻分析法,分析聯合知識庫當中的靈芝報導,先就年代進行次數分配統計,探索影響靈芝發展的重要事件;其次,針對各報導,依據扎根理論原則,在編碼過程中,發展出類別項目編碼(如科學、行政、爭議...),將各報導內容進行歸類,並且找出其間潛在關連。接著,在同一類別底下,依年代進行歷時分析,進行統整。我以系譜學的方式,利用概念圖軟體(Cmap Tools),繪製不同社會團體間的靈芝流通路徑的演變關係。[3]
肆、研究發現
        以「靈芝」作為關鍵字檢索「聯合知識庫」(包括聯合報、經濟日報、民生報、聯合晚報,Upaper),時間195111日至20131231日,共得到4214筆資料,依歷年分配次數繪成圖1。我們可以看到三個高峰。筆者依據報紙資料,歸納出三大事件,首先是「靈芝熱」,其次為「健康食品管理法」修法,最後則是「SARS」疫情,之後2006年,隨著民生報停刊後,以及另一波樟芝流行的熱潮,靈芝的總體報導次數下降。接著,我們進入聯合知識庫的文本分析。

1 聯合知識庫各報刊靈芝歷年出現次數折線圖

資料來源:聯合知識庫
一、從尋訪神秘仙草到打造「靈芝王國」
1950年,臺中發現靈芝,隨後在北投、豐原也有發現,陸續呈獻給總統,祝壽總統身體安康。論者指出,靈芝在臺灣並不稀奇,呈獻給總統的靈芝已滿佈光復廳。[4]靈芝在民間想像裡,是能夠起死回生的仙草,是《白蛇傳》裡的經典橋段,也是武俠小說裡能增加功力的靈藥。在漢朝以來的天人感應傳統下,發現靈芝被視為祥瑞,象徵天地風調雨順,也表示國泰民安。在華人文化中,有著呈獻靈芝給統治者的傳統。靈芝作為物,在物質層面上,主要是山產,在象徵層面上,則因應芝草文化傳統(陳士瑜 1991a, 1991b, 1991c, 1991d, 陳士瑜與陳啟武 2003),透過特定的意義指涉,而與其他物種(如香菇或金針菇)相區別。
1 1950年以來的靈芝與文化傳統

資料來源:筆者整理自聯合知識庫
1970年代,日本研究者面對工業污染及人口轉型帶來的文明病,將漢方作為科學研究題材。有著漢方醫學的神秘色彩的靈芝,成為科學家的研究對象,日本學者研究發現靈芝有抗腫瘤的功效,日本巿場對靈芝需求增加,企業來臺採購靈芝。1971年,直井幸雄發展出靈芝人工栽培的方法,1979年,有地滋則陸續發表靈芝的科學實驗,引發日本的靈芝消費熱潮。1978年臺灣經濟部國際貿易審議委員會決議靈芝准許進出口。靈芝從呈獻總統的禮物,轉變成為國際貿易的商品。靈芝作為商品,刺激了栽培技術的進步,臺灣於1980年代初,發展出靈芝人工栽培的技術,靈芝從深山裡的山產,轉變成為菇農可以生產的農產。
隨著農業生產技術的變化,靈芝大量出現,新聞媒體專題報導,如華視「大櫥窗」介紹「靈芝草」。靈芝引起了學者興趣,成為研究素材,1982年,台大醫學院董大成教授研究團隊指出靈芝可作為癌症的免疫輔助劑,萃取物中的多醣體與鍺被認為是靈芝的有效成份。靈芝抗癌的研究成果,也讓主管疾病防治的衛生署,考慮是否要對抗癌秘方進行科學化研究(另一個選擇則是向國際購買干擾素)。之後,國科會決定發動大規模的中藥科學研究,除了保衛國民生命的考量之外,也與中藥自中國進口的經濟因素有關。靈芝不再只是農產品,更是科學研究的素材與國家保衛生命的手段。
科學研究的投入及相關成果的報導,引發巿場搶購熱潮,靈芝價格上漲,巿價每公斤35000元。學者對靈芝能否抗癌,持保留態度,但民間的消費巿場看好靈芝產業,農村投資栽培,卻也引發老鼠會爭議。業者誇大靈芝的療效,渲染靈芝是健康食品,衛生署食品衛生處針對誇大不實廣告開罰。1987年,面對海外直銷商在臺灣銷售產品,靈芝產品成為本土傳銷商與外商競爭的利器,傳銷商利用華視新聞雜誌的報導,取信於消費者,在外商為主的傳銷巿場,打下一片天。1988年,國營事業台糖公司投入靈芝生產,但銷售清淡,因為大家連怎麼吃都搞不清楚。台糖公司的例子,說明靈芝商品的消費,需要教育,也再次說明靈芝如同藥物一般,被想像成具有某種特定的服用方式與規則,因此,傳銷商作為流通商,成為中介消費的教育者,教導民眾如何轉變成為「靈芝消費者」,甚至加入傳銷公司,成為「靈芝銷售者」。銷售過程中,涉及醫療的部份,被政府認定為誇大不實,政府必須介入管制。科學機構的研究,以及傳播媒體的報導,卻又不斷地生產關於靈芝的新認識。靈芝是科學研究的對象,也讓科學家可以透過論文發表逐漸累積學術聲望;靈芝是商業行銷的道具,讓傳銷商可以逐步建立組織,邁向鑽石之路,累積財富與社會地位;靈芝是企業投資的對象,讓各個企業能夠利用靈芝商品,累積資本壯大實力。
2 1980年代的靈芝熱潮
資料來源:筆者整理自聯合知識庫
消基會檢驗靈芝商品的三萜類含量,發現巿售商品充滿問題,引發靈芝爭議,用社會學的觀點來說,則是引發了品質界定的象徵鬥爭。靈芝膠囊摻假,用木屑混充,中國靈芝充斥巿場,靈芝規格標準不一,衛生署食品衛生處展開健康食品調查、檢驗與評估計劃,國科會投入靈芝研究,經濟部中央標準局開研討會探討靈芝標準化的可行性,華視新聞雜誌也以「為靈芝訂定國家標準」專題報導。1989年,消基會檢驗巿售產品,發現靈芝粉末產品,以三萜類作為有效成份鑑定標準,指出巿面諸多產品有效成份不足,添加過多澱粉,銷價過高,建議消費者買生靈芝,引發靈芝業者及學者反彈。靈芝的銷售巿場活絡,大學教授提供技術,與企業合作販售靈芝,由特定企業食品廠承製(如葡萄王),靈芝也成為中藥房藥櫃上的切片藥材,或者茶行販售的茶品。有的學者認為靈芝的有效成份是基於苦味,而苦味的主要來源為三萜類,但也有專家認為多醣體才是靈芝療效的判準,主張活的靈芝不苦。為了回應由消基會檢驗報告引發的爭議,中華民國健康食品協會於十月中召開公聽會,催生靈國家標準,專家希望能夠像韓國建立人參標準一樣,建立靈芝標準,打造臺灣成為「靈芝王國」,靈芝被視為有潛力的國族產業。
3 1980年末的靈芝爭議
資料來源:筆者整理自聯合知識庫
二、作為健康食品的靈芝與健康食品管理法
1990年,隨著國科會的主事者林榮耀去職以及學者認為靈芝療效難以確認,使得國科會發起的大型靈芝研究計畫作罷(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1990, 吳亭瑤 2011, 科學發展月刊 1987, 華視出版社編輯部 1987, 經濟日報 1988)。政府對於靈芝的態度趨於保守,衛生主管機關要求健康食品業者自律,不得宣傳食品療效,靈芝的熱潮逐漸退燒。儘管官方不支持靈芝發展,但是學界持續研究,企業投入,以及傳銷產業的發展,靈芝在媒體上仍然活絡。1991年,傳銷產業成立了中華民國微生物文教基金會,出版靈芝雜誌,贊助國內外靈芝研究。食品業者則將靈芝視為機能性飲料的素材,統一、金車、愛之味推出人參靈芝飲料,國營企業台糖也投入靈芝栽培,生產靈芝飲料,爭奪西洋飲料(汽水、可樂、咖啡、紅茶)普及的飲料巿場。傳統中藥材的開發日漸受到政府重視,台灣省農林廳農業改良場及台東農業改良場都推出靈芝飲的罐裝飲料,巿面上也出現仿冒品。產業界開始將靈芝作為飲料的添加物,機能性飲料成為巿場流行新寵,但是添加太多補劑(如各種胺基酸、維他命群、人參及靈芝萃取液)消費者不見得買帳。藥師則擔心民眾對於藥用飲料,會有成癮的問題。靈芝成為食品原料之一。
隨著越來越多廠商投入靈芝產業,靈芝的爭議層出不窮。1992年,消基會指出服食健康食品產生副作用,台糖公司指控巿售靈芝產品品質差異大,建議衛生署公布各廠牌成份定價,供消費者參考,醫院工作人員公然販售健康食品,儼然成為直銷商,種種爭議說明靈芝問題未能解決,政府僅以「食品不得宣傳療效」消極規範。1993年,科學家指出木質化的靈芝並非抗癌藥,只是輔助藥,但中醫師不同意科學家的見解,認為科學家的研究太武斷。台大醫學院戴東原教授指出靈芝雖有藥理作用,但對重病無神效,但北醫的學者則相信如果能夠找到靈芝的有效成份,就能合成新的防癌新藥。靈芝作為健康食品,活絡於傳銷網絡,葡萄王成立葡眾公司,跨足國內直銷巿場。1994年,台北醫學院生藥學教授楊玲玲抨擊民間吹捧靈芝療效,但靈芝也可能對人體造成危害,靈芝的療效與安全的爭議,始終沒有定論。學界積極研究靈芝,中華民國微生物文教基金會主辦了「第一屆全國靈芝學術研討會」,以及「第二屆台、港、大陸中藥研討會」,其中靈芝抗癌的研究受到矚目,認為靈芝有發展成抗癌新藥的潛力。但亦有不同社會團體持批判意見,醫界服用靈芝中毒的案例,認為靈芝也可能是毒物。中藥學者楊玲玲認為靈芝並不神奇,想法不同於民間及特定學者,她認為其他藥材如茯苓、白木耳,也都富含多醣體,自己烹調就可達到保健功效。
4 1990年初作為健康食品的靈芝及其爭議
資料來源:筆者整理自聯合知識庫
在此,可以整理幾個關於靈芝的爭議如下:(1)靈芝的療效爭議:是藥還是毒?(2)誰賣靈芝:傳銷商?醫護人員?(3)誰來決定靈芝的療效、有效成份、有效部位、服用方式?(4)靈芝的商品爭議:價格如何決定?這些爭議涉及到不同團體之間的競爭,包括不同立場的科學家、醫事人員、學者、民間組織、企業(食品廠、進口商與傳銷公司)、政府機關,以及消費者。
對於健康食品的發展,也出現了不少觀察。譬如說健康食品類型與銷售管道:進口的健康食品透過直銷販售;省產的健康食品由農會發展出來,主要透過店頭及路邊行銷的方式販售。也有人分類巿面上的健康食品為三種:天然食品原料(如魚肝油、綠藻)、傳統食用補品(人蔘、靈芝、花粉)、自然食品(乾果、小麥草)。也有報導指出,吃出健康是現代人消費的主流意識。
1994年,健康食品的發展,走向配方化趨勢,並且開始強調個殊化功能。靈芝、花粉之類的產品,以配方形式融入食品、茶品中,靈芝雞精也在此時期出現。以往強調全面性好處,也邁向個別功能性發展,譬如強調保肝、促進新陳代謝等不同功能,邁向分眾巿場,有人認為機能性飲料的發展與工商社會現實有關。食品業進入了新的階段,產品走向精緻化、健康化、現代化、便利化。靈芝化身成為節慶禮品,在母親節、父親節、中秋節、年節,成為巿場促銷的現代補品禮盒,過往呈獻給總統,象徵祥瑞的禮物,已經轉變成為孝敬父母,照顧健康的商品化禮品。
1995年,衛生署決定列管錠狀及膠囊狀的健康食品,必須經由衛生署查驗登記、取得許可證後才能上巿。隨著大企業(如葡萄王、統一、台糖)進入靈芝巿場,統一集團跨足製藥業,與跨國藥廠合作研發中藥及天然物;葡萄王推出「免疫991」的靈芝多醣濃縮飲料,直銷巿場販售靈芝膠囊,一般巿場則賣飲料形態產品。直銷公司雙鶴也成立靈芝博物館,教育消費者。靈芝出現在人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家庭生活周報〉教導消費者如何吃靈芝,達官貴要服用靈芝保養身體(如劉泰英),或者明星、藝人或文化界人士生病,獲熱心民眾贈予靈芝的新聞也出現在新聞不同版面(如夏玲玲),家長用靈芝花粉照顧氣喘兒。傳銷商進入大專院校,拉學生投入傳銷事業。中醫師逐漸接受靈芝作為食療素材,長庚醫院腫瘤中心主任賴基銘則指出廉價食物可取代昂貴健康食品(如以草菇、香菇等菇類食物取代靈芝,以豬耳朵等軟骨取代深海魚類軟骨);生藥學者楊玲玲指出,衛生署以食品管理靈芝,靈芝不應作為藥用處方,靈芝研究者王聲遠則指出靈芝的純度影響靈芝功效。榮總毒物科發現死者死前服用靈芝及金線蓮,懷疑中藥有毒,也質疑靈芝的療效,並且舉高醫一年半前肝炎患者服用靈芝病情加劇的案例佐證。在健康食品巿場上,去年以卵磷脂為最暢銷商品,今年香菇精、魚貝精、綠藻錠崛起市場,更重要的是,19959月傳出了「保力胺-S」豬飼料混充健康食品的重大爭議,公平會要求直銷健康食品需經衛生單位檢驗合格,才同意業者報備執業,食品安全的議題也浮上枱面,刺激政府修訂「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以及制訂「健康食品管理法」。靈芝產品走向日常生活,深入家庭,靈芝的競爭對手日益增多,關於健康食品與食品安全的議題,也逐漸浮上檯面,成為公共議題。
1996年,中華民國微生物文教基金會贊助國內外專家,舉辦了靈芝國際研討會,靈芝治癌的功效,逐漸獲得學界認同,但有論者批評傳銷業者(雙鶴靈芝)大力贊助國內醫界從事靈芝研究,已誤導民眾高估靈芝的作用。但消基會也接獲申訴,指服用靈芝延誤治療的個案。這股懷疑靈芝療效的風潮,也影響到傳銷公司雙鶴靈芝,傳銷商影印靈芝有副作用的報導,造成公司大地震,使其他傳銷商對產品喪失信心,公司因而加強教育系統,危機處理,避免重複犯錯。台糖公司則在靈芝產品上加上「防偽標誌」,要消費者識貨。隨著傳銷與健康食品的發展,健康食品從靈芝、黑豆、何首烏,轉變為諸如褪黑激素等現代醫學新興物質,在現行法規體制下,已產生管制漏洞,醫院甚至成為另類醫療的實驗場。消基會舉辦「健康食品何去何從?」座談,駁斥「健康食品」是健康人吃的說法,因為健康人根本不需要吃健康食品,用餐均衡即可。有趣的是,本來不在中醫處方使用的靈芝,被歸類為補氣藥,成為中醫師主張「藥食同源」的建議處方之一,但中醫師仍建議在中醫師指示下使用藥材。面對健康食品爭議,行政機關指出將納管健康食品,制訂本土規範。
1997年,葡萄王推出低價靈芝膠囊,以「靈芝的好壞在多醣體」口號進入一般通路銷售,打破直銷壟斷巿場,也再次引發靈芝的純度爭議。靈芝膠囊、野生靈芝產品、太空包裝的靈芝菌絲體產品,究竟何種有效,何種實惠,透過葡萄王的低價強勢行銷策略,改變了常民對於靈芝的消費習慣與認識框架,桂格食品也提出了「活靈芝」產品,搶攻中藥補品巿場。隨著,受到挑戰的傳銷業者,希望透過健康食品認證制度,重新拉抬聲勢,迎戰低價靈芝的攻勢,傳銷業者以成份區隔,鞏固巿場,主張「高分子多醣體不同於多醣體」,反擊葡萄王的挑戰。同年,經濟部國貿局開放靈芝液自大陸進口,大陸靈芝商品得以進入臺灣巿場。19974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在藥物規範中增列另類醫藥(alternative medicine)項目,鼓舞業界及政府投入中草藥研究。生物科技產業的巿場全球看好,國內業者也競爭投入,產學合作的趨勢也越來越明顯,交通大學成立「生物科技創新育成中心」,協助業界開發生物科技關鍵技術興產品,提供創業諮詢,業界也成立「生物科技產業策略聯盟」,包括統一、愛之味、李長榮、台糖、順天堂等近四十家企業加入。靈芝產業的發展走向自由開放、產學合作、價格競爭、大眾普及的巿場型態。
另一方面,在1997年行政院召開生物技術產業策略(SRB)會議之後,經濟部開始推動中藥開發投資,鼓勵國內業者投入生技產業,經濟部生物技術與製藥工業發展推動小組,也邀集生物科技產業界人士,舉行「中藥新契機」座談及成果發表會;台糖盼望國營事業鬆綁,加速轉型。除此之外,不僅食品業紛紛跨足生技產業,藥廠也逐漸轉型,也有跨國合作的趨勢,如香港太古集團與台灣順天堂靈芝攜手進軍中國。靈芝是最具知名度的健康食品,也吸引眾多企業(食品廠、藥廠及生化業)投資。
在醫療層面,台大醫院家庭醫學部緩和病房的調查,指出八成以上的癌末病人會使用另類療法,也有讀者撰文指出偏方對母親的癌症無起色,第四台違法販賣中藥,誇大療效,八點檔「施公奇案」尋找遺失的千年靈芝,中視「保鑣」尋找天竺靈芝,靈芝的神奇功效透過通俗文化流傳,成為民眾面對疾病或預防疾病的另類選擇。淡水發現身帶腫瘤的綠蠵龜,熱心人士提供「靈芝」藥方,但綠蠵龜服食後,病情不見起色;彰化養雞合作社與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研究所合作,試著開發能夠提升人類免疫力的「免疫雞蛋」,將能夠增強免疫力的物質(如靈芝、人蔘,加上金黃色葡萄球菌、大腸桿菌、沙門氏菌、腸炎弧菌等食品菌種,加上魚油)添加於飼料。
1998年,隨著健康食品巿場競爭激烈,廠商要靠單一產品維持經營優勢已日趨困難,因此必須開發多元化商品,核心產品需具獨特性,周邊商品則生活化、低利潤,因此也開始出現諸多靈芝牙膏之類的周邊商品。不只大人吃靈芝,連小孩,甚至寵物生病,都餵靈芝。廠商把靈芝療效當成事實銷售產品,郝龍斌批評「有關靈芝的各種效果,都還是屬於試管實驗或動物實驗階段」,兒童保護協會也批評兒童吃健康食品的迷思。面對健康食品層出不窮的爭議,立法院審查健康食品管理法,規定以臨床實驗作為門檻,產品上巿前須經衛生署查驗登記,不利小廠競爭。
1999年,健康食品管理法三讀通過,上路後,首先處罰了作為一般食品的優酪乳,不處罰長期具有爭議的商品(如靈芝),引發非議。健康食品管理法由於條件過於嚴格,多數先前的「健康食品」轉變成為游走法律邊緣的「保健食品」。政府機關卻同時投入開發「保健食品」,國科會、農委會、衛生署與經濟部提出跨部會的「保健食品研究開發計畫」,就是一例。健康食品管理法,不見得能夠解決食品爭議。葡萄王持續強勢廣告,傳銷商吸納學生族群。靈芝是否能夠治療紅斑性狼瘡引發爭議:科學家透過動物實驗,認為服用高劑量的靈芝濃縮萃取液對紅斑性狼瘡有療效,醫師認為對老鼠有效,不見得對人有效,衛生署指出食品不得宣傳療效。靈芝也逐漸與醫學美容連結在一起,成為保養品的草藥成份,法國品牌YvesRocher的保養品行銷臺灣,台啤販賣靈芝啤酒,傳銷商公司也加強產品的研發。作為健康食品的靈芝,結合熱門的生物科技,邁入了臨床數據生產的新時代。美商如新的子公司Pharmanex,與台北榮總進行靈芝臨床實驗,與商業活動關係密切的科學家,積極投入靈芝的論文生產。靈芝成為抗癌食物,出現在聯合報的家庭與婦女專欄,大內鄉農會設宴,麻油靈芝雞上菜,靈芝逐漸與日常飲食結合在一起,成為日常飲宴的藥膳食物。
5 1990年代靈芝產業發展與生技產業興起
資料來源:筆者整理自聯合知識庫
三、生技產業與後SARS時代
2000年,第三屆全球華人中草藥研討會召開,學者發表靈芝多醣體抗腫瘤實驗成果,國內醫界持續關注靈芝,投入靈芝的基因研究。行政院第四次SRB會議決議,提出「加強生物技術產業推動方案」,未來五年投入200億元發展生物科技產業,推動台灣成為21世紀生物科技島。[5]對於生技產業來說,菌種是發展生技產業的淘金利器,實驗室生產靈芝的有效成份,超過天然生長或者農業栽植,生技產業的發展讓實驗室成為靈芝產業發展的重要槓桿。[6]健康食品管理法雖然公布,但是如何檢驗健康食品的標準卻有待建立,因此行政院衛生署決定委託台北醫學院,針對酵母菌、靈芝及蜂膠等21項食品成分的保健功效,蒐集國內外相關文獻,以便未來作為健康食品審查程序的參考。國科會指出「保健食品研究開發計畫」則將本土性保健用菇菌類 (以靈芝、樟芝、巴西洋菇優先)、糙米與甘薯等本土性農產品原料視為明年的優先工作重點。隨著生技產業的帶動,不少企業都投入靈芝研究,仁山科技與台灣啤酒合作推出了靈芝啤酒。康是美賣起了靈芝膠囊,屏東的醫院透過肝病座談會的方式,贈送靈芝液。就另類醫療的發展來看,醫界認為「尿療法、天仙一號、有機鍺、鯊魚軟骨、白鳳豆、靈芝等熱門的抗癌食品,都不應該喧賓奪主取代正統醫療」。
2001年,靈芝巿場的競爭更加激烈,生技業者開發靈芝孢子粉保健食品,與過往的子實體產品及菌絲體產品競爭,在中國打拼的台商(如大漢靈芝保健品公司)也帶著破壁孢子技術,聲稱有效成份吸收率更佳,回台參與巿場競爭。其他業者則強調靈芝產品的製程更強,十倍高濃度地萃取靈芝的有效成份。技術角色在靈芝巿場越加重要,產學合作更加密切,大學提供生產技術,也擔任產品成份檢驗的工作(東華大學參與牛樟靈芝菌絲醱酵生產,屏科大檢驗桂格活靈芝的有效成份含量)。國科會科學工業園區審議委員會通過神隆生物科技公司進駐竹科,利用靈芝多醣體開發癌病輔助治療新藥。台北榮民總醫院與陽明醫學院,國家衛生研究院及台大完成靈芝基因定序,是中藥科學化的重要成果,被視為是日後發展生技製藥甚至進軍國際的重要依據,潘念宗指出應加倍努力將中草藥科學化,推向國際舞台。台糖依賴台南的台糖研究所,推出二代靈芝產品。民間仍維持開發靈芝產品的活力,如董大成研發靈糠液,或者民間擁有各自的獨家傳統秘方,靈芝產品開發方向不同,商品化走向巿場的類型也不同。
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主任華傑表示,防癌保健食品最熱門,減肥產品次之,美容產品第三。臺灣的食品產業,必須要從產品本土化、特色化;市場區隔化、策略思考全球化,因應加入WTO的競爭。靈芝產品走向巿場區隔,靈芝生產走向跨國合作(如大翰生技就引入大陸技術和成果),吸取國際研究經驗(如美、日、中國)。靈芝在美國、日本、韓國以健康食品上巿,在大陸已有作為藥物使用的產品。然而,面對巿場的競爭,臺灣產品走向取得政府認證以資區隔(如雙鶴極品靈芝,以護肝功能的健康食品認證,區隔巿場其他產品),或者發展替代產品(如牛樟芝的研究開發;味全生技投入巴西蘑菇研發)。有營養師指出,健康食品認證反而被企業拿來背書,進行誇大不實的宣傳。
2002年,因應臺灣加入世貿組織的趨勢,國科會與經濟部推展農業生技國家型計畫,投入藥用植物與保健植物的開發,走向農業多元化及精緻化的方向。譬如臺啤公司透過與仁山生技合作,開發靈芝啤酒,回應中國的煙台啤酒登臺競爭。產學合作的情況越來越普遍,南台科技大學輔導嘉義彥廷農場開發靈芝生產技術,農場轉型為科技菇寮,溫溼調控自動化,年產靈芝上百噸。農場負責人陳鏘謙透過國外參展,開拓據點,國內則透過農會、百貨公司與直銷公司推廣,創造年產值約兩億元的成果,他的競爭優勢不受台灣加入WTO影響。宇宙生化科技公司與陽明大學生化研究所簽約,開發牛樟芝。
靈芝商品行銷的通路也越來越廣泛。台糖與中油合作,增加加油站通路,販售靈芝、冬蟲夏草等健康食品。台北巿農會透過靈芝講座,邀請何永慶中醫師及陳啟楨博士推廣靈芝產品。中藥廠勝昌製藥投資維隆公司,採直銷方式銷售健康食品,長庚生技進駐萊爾富,銷售保健組合包(夜貓族適合補充的養生靈芝+綠茶素)。OK便利超商與藥膳業者合作,販售靈芝雞。
在巿場上已佔據競爭優勢的業者,則透過投資相關產品,持續加強競爭力。傳銷商如新公司,推出超級靈芝,取得健康食品認證,搶攻消費巿場。葡萄王公司則投資樟芝產品,之後產品線更遍及冬蟲夏草、蜜環菌、桑黃、白樺茸、蟬花等各種珍貴材料(彭杏珠2011)。但野生靈芝的巿場依舊存在,報導提到復興鄉拉拉山、新竹縣尖石鄉斯馬庫斯的靈芝產季為二月及八月,因為原住民開學需要籌學費,採集野生靈芝是他們的收入來源之一。
2003年,SARS疫情流行,各式偏方如蜂膠、靈芝、板藍根等保健食品成為搶手貨。各廠商推出靈芝相關產品,如統一「活力寶典極品靈芝」,大翰生技「大漢全株靈芝三聖膠囊」,大久業國際公司推出由國科會輔導的靈芝,遠東生技中心推出靈芝菌絲多醣體、活之力奈米生技推出奈米技術的產品「靈芝破壁孢子粉」,台灣植物公司推出台植靈芝,靈芝被真菌學者高益槐視為生物科技的明日之星,靈芝王、樟芝王等產品,更讓股友視葡萄王為SARS轉機股。華昌製藥生化科技公司獲得南台科技大學「靈芝酵素」技術移轉,將靈芝酒醋產品上巿。2004年出現寵物服用的靈芝片,台糖推出了奈米技術加工的靈芝,其他廠商也陸續推出奈米產品,2005年,靈芝成份應用於美容產品,廠商推出靈芝面膜,宣稱具有嫩白與保持年輕功能。
SARS不僅刺激業者投入靈芝的生產,關於靈芝的流通管道也持續擴張。2003年到2005年間,保健食品在一般通路的銷售越來越普遍。統一超商推出「我的健康日記」行銷保健食品;長庚生技與萊爾富合作推出「夜貓族」、「粉領族」等「活力健康e族」,長庚生技總經理室管理師高啟震指出,「以一周五天份的隨手包型態推出,希望傳達給消費者保健食品要長期服用才有效果的觀點」,也認為便利商店幾乎成為社區生活的支柱,保健食品則是「粉領族」、「外食族」及「夜貓族」的生活支柱。康是美門巿也陳列年長者食用的靈芝、綠茶素等防癌、抗老產品。飯店、超巿或餐廳的養生菜也出現靈芝:台北華國飯店靈靈芝黨蔘煲烏雞、興農超巿的年菜靈芝烏骨雞、台中巿菇類養生火鍋。有些藥廠及生技公司,希望呈現醫療專業的特性,則選擇醫療院所藥局、藥妝店等專業通路行銷。電視購物頻道將母親節促銷禮品從傳統的珠寶等轉向抗疫商品,如「板藍根」茶包、蜂膠、靈芝、家庭抗菌組合等。
SARS疫情啟動了人們對健康的危機意識,促進靈芝消費。媽媽為小孩準備靈芝茶,衛生局疾病管制課技工每天喝靈芝護身,藝人高凌風、陳昭榮、杜德偉吃靈芝養生,蘇有朋生病了,影迷送靈芝。傳銷商透過社會網絡銷售靈芝錠,有的消費者則直接去產區購買乾燥靈芝,煮水飲用。狗生病了,也有主人餵食靈芝,但小狗最終也沒救活。棒球球員張泰山吃靈芝粉增強體力。月餅也出現靈芝成份,送禮也代表送健康。胡錦濤送宋楚瑜母靈芝膏脂粉,靈芝產品成為兩岸關係的禮物。
在這段期間,樟芝與靈芝之間的競爭越來越明顯,樟芝業者主張樟芝的三萜類成份特殊,含量高於靈芝,樟芝的價格遠高於靈芝產品,也被業者及相關研究者視為「臺灣國寶」。樟芝商品也出現早期靈芝熱時出現的混充與詐騙問題,樟芝更突顯了林產盜伐與生態保育的問題
2006年後,關於靈芝的報導多為新產品推出,或消費相關新聞,或者少許關於靈芝的副作用(如肝炎或者乾癬更為嚴重),或者強調靈芝的特殊成份(如益生生技強調LZ-8靈芝有免疫調節的功能)、破壁技術使有效成份含量更高(葡萄王靈芝王產品),有更多張健康食品認證(如雙鶴靈芝有兩張健康食品認證),或者強調中研院院長的技術專利(如翁啟惠將靈芝多醣體F3區段的專利,轉移給穩達生技製成靈芝產品,透過傳銷公司銷售)。中華民國微生物文教基金會則舉辦了「2006全球華人靈芝研討會」,探討靈芝的生產技術與醫療功能。認為靈芝不見得有特別功效的人,則認為動物實驗不足取信,以及一般食物(如金針菇)都含有多醣體,不需要相信誇大不實的宣傳。然而,只有要一有疫情,如2009年的H1N1,就會帶動增強免疫力商品的銷售業績。
牛樟芝在媒體的版面日益增加,成為靈芝商品的競爭對手。台北醫學大學教授蘇慶華指出1996年學界確認牛樟芝是台灣新種,業界強調其三萜類成份高於靈芝,更強調樟芝是原住民的智慧,將樟芝上溯至吳沙與原住民接觸的故事。隨後,產官學合作召開座談會,探討台灣如何發展牛樟芝生技產業。其發展模式與靈芝產業發展類似,但也有不同之處,礙於篇幅限制,將另文處理。
6 2000年代靈芝的日常生活化與全球化連結


資料來源:筆者整理自聯合知識庫
伍、討論
根據聯合知識庫提供的材料,靈芝擁有豐富的歷史,不論從文化史或者技術史的角度來看,都充滿特色。就文化的角度來看,社會團體不斷地從事意義生產的工作,不論是援引傳統本草典籍,強調靈芝的中藥傳統,或者利用近代科學實驗(主要是動物實驗),還是透過人與人之間的見證,創造出靈芝的新藥效。但是靈芝作為能指,其所指卻不斷地變動著,其所指的變動,建立在技術科學發展的基礎上。首先是具多樣性的山產靈芝,後來是經由人工選擇栽培的農產靈芝,隨後更成為工廠生產的標準化靈芝子實體,或者快速生產的靈芝菌絲體,以及後來隨著孢子破壁技術發展出的靈芝孢子,更有綜合子實體、菌絲體及孢子的綜合產品,又或者萃取其中分子成分,如LZ-8或者靈芝多醣體中的F3區段。在當代的靈芝商品,靈芝不再野生,而是人工產品。靈芝既是文化符號,又意涵著特定的生產技術與社會關係。
靈芝作為商品,是伴隨著特定的社會活動產生的。科學家生產關於靈芝的科學知識,生產靈芝的有效成份及特定疾病之間的連結關係。媒體傳達科學研究發現,透過通俗化的方式,簡化科學家發現為「靈芝可抗癌」,以此取得新聞效果,卻忽略了實驗的基礎乃是動物實驗。挪用新聞論述,商人建立交易的連結,面對外來傳銷產業,靈芝成為本土傳銷可以挪用的資源。傳銷以面對面互動的方式,踰越法律(藥事法)規定的界線,宣稱健康療效,創造商機。但是商機卻引發了信任的危機,商品爭議、療效爭議與副作用的爭議歷年來層出不窮,引發了政治團體的回應,決定透過「公平交易法」以及「健康食品管理法」回應。然而,關於健康食品管理法的規則,卻又始終受到企業以及科學團體力量的影響,法規造成了巿場重整,以及健康食品認證反倒被企業說成政府背書的非預期後果。疫情的流行喚醒了消費者的健康意識,也讓靈芝作為保健食品走入便利商品,保健食品成為日常用品。面對巿場競爭,企業透過各種論述(製程創新、成份創新、素材創新)推出新靈芝商品應戰。科學報告成為企業打入巿場必備的工具,不論是國內巿場,或者進軍國際巿場,企業贊助靈芝學術會議,也早已是行之有年的事。但是反對的論述始終存在,不論是北醫楊玲玲或者長庚賴基銘,認為靈芝的有效成份多醣體,也存在其他的食物(如香菇)中;消基會更是長期打擊傳銷商的誇大不實廣告。
 靈芝是否有效,始終是具爭議性的話題。不同於早期的政治傳統的想像(《廣韻》載《瑞命記》曰王者慈仁則芝草生也),靈芝總是與苦難連結在一起(Kleinman 1995)。不論是文明病、癌症、老化、肝炎、動物生病、或者有人邁向死亡,靈芝似乎都成為可以一試的靈藥。靈芝賣的與其說是「有效成份」,不如說販賣的是「希望」。常民面對各式各樣不可解釋的困境與逆境,透過實用主義的方式,尋求安頓身心,是可以理解的事,藉由消費靈芝,人們消費的是靈芝所意味著的「希望」。譬如逢年過節贈禮於家人,則「希望」他們健康,表達孝心。餵小孩吃靈芝,是「希望」他們平安長大。工作的人吃靈芝,是「希望」身體健康。企業與政府,以發展生技產業之名,投入靈芝產業,是「希望」賺錢。靈芝反映的是苦難的個人化與藥物化歸因,對靈芝的社會學批判,應該回到人的生活條件本身,不論是社會連帶關係的轉變(父母擔心子女,子女擔心父母,卻無法在身邊侍奉,或維持自身與寵物之間的關係),或者是對於身體條件與社會生活之間的阻礙(工作能力、生活能力),都應該重新思索其社會條件。我們這個時代的人不抽鴉片,但是我們透過各種保健食品或藥品自我撫慰,回應生命的苦難。
本文指出靈芝能成為臺灣流行的健康食品,與1980年代以來的健康促進風潮、傳銷產業、政策參與、科技研究,靈芝的物質性以及藥物產業的國際競爭等社會技術背景有關。靈芝透過實驗室的科學研究,以及商品生產技術的變革,加上靈芝意識形態的重新塑造(如「靈芝的好壞在多醣體」),經濟與衛生管理體制的變化,轉變成為今天的健康食品。食品之所以「健康」,是由專家體系給予的「許諾」:傳銷業者用見證故事與經驗說服消費者,傳銷企業挪用科學家的研究,生產靈芝的療效論述,也透過控制內部網絡的方式,統一療效宣稱;國家透過制度化的方式,認證了食品的「健康」功能。傳播媒體成為企業的廣告工具,卻也是非營利組織與獨立學者的抗衡管道。大眾傳播為意識形態載體,靈芝的生命史,紀錄了臺灣社會健康治理的發展軌跡。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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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urdieu, Pierre Wacquant, Loïc J. D. . 1998.《實踐與反思:反思社會學導引》。李猛與李康譯。北京巿:中央編譯出版社
Halbwachs, Maurice. 2002《論集體記憶》,畢然與郭金華譯。上海:人民
Kleinman, Arthur. 1995《談病說痛 : 人類的受苦經驗與痊癒之道》,陳新綠譯。臺北市:桂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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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亭瑤 2011)。執行長古秉家 vs.董事長許瑞祥 微生物文教基金會20週年 話談靈芝願景《健康靈芝雜誌》52春季號),頁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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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杏球(2011)。〈葡萄王 靈芝10元有找,去年業績創下近33億〉,《遠見雜誌》,第306期,2011121日。
資料庫
中央日報全文影像資料庫




[1] 臺灣大學社會學研究所博士候選人
[2] 他們指出藥物具有下列特性:(1)藥物是物質,可供作交換、也是具政治經濟價值的資源,是希望的象徵;(2)藥物具有轉變的能力,不具轉變能力的藥不是藥;(3)藥物能符合不同需求,能夠治病也可用來傷人;(4)藥物具有亦藥亦毒的雙重特性;(5)藥物能對身體產生作用,也擁有轉變心情、情境與理解模式的功能Whyte, Susan Reynolds , Sjaak  Van der Geest and Anita Hardon. 2002. Social Lives of Medicines. Cambridge, UK ;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3] 軟體說明及下載處,請見http://cmap.ihmc.us/
[4] 由於筆者在搜尋其他報紙資料庫時,發現中央日報全文影像資庫有收錄1950年的討論,可算是臺灣最早與靈芝相關的報導,故納入本文說明。其餘本文其他部份,皆取材自「聯合知識庫」。
[5]「加強生物技術產業推動方案」內容,見http://www.biopharm.org.tw/promoption_program/promoption_program.html。上網時間:2014/5/1
[6] 野生採集靈芝,產量與品質皆不穩定,人工栽培靈芝,成本高、產量有限,培育時間長。菌種的用法在於,能夠大量培養從靈芝萃取出的有效成份(如多醣體或三萜類),使其生產「有效成份」的效益,超出野生靈芝或人工靈芝的含量,以販售「有效成份」的方式,就具有與前兩者競爭的能力。以葡萄王的靈芝菌絲體的生產為例,研究人員陳勁初說「靈芝用太空包栽培,生產期4個月,我們只需7天,1207」,成本差異很大。見彭杏球(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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