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2日星期四

[摘要] 林淑惠、郭楊正、簡義明(2023)光合菌農業共學行動的公共化路徑。《科技、醫療與社會》第37期,頁113-166

 

林淑惠、郭楊正、簡義明(2023)光合菌農業共學行動的公共化路徑。《科技、醫療與社會》第37期,頁113-166

 

壹、前言

一、商品化之外的路徑

二、「物」與「人」的多重敘事

貳、物的隱身

參、物的現身與動身

肆、物的能動性

一、光合菌生物的物質性

二、光合菌社會的物質性

伍、光合菌與人的多重網絡

一、用得起

二、願意用

三、明智用

四、合力協作的社會技術

陸、菌絲體般的共學網絡

一、既去中心化又集體性

二、既連結又獨立

柒、對微生物的社會科技想像

捌、結論:微生物公共化的雙重技術


 

 

貳、               前言

一、商品化之外的路徑

農民間流傳一句話:「免錢的攏有效,有錢的攏無效」(118)

「技轉化/商品化」是所有生物都適合走上的路徑嗎?這個問題可以從兩個層面來思考,一是技轉物進入市場/社會的挑戰,另一是技轉物自身特性是否適合商品化。(118)

6:光合菌,因其生物物質性,早在1999 年就被技轉廠商放棄,所以這個案例並非是技轉商品化與公共化之爭議與衝突,而是讓我們看見另一種路徑的必要與可能。

我們關切的是,難以被「商品化」的科研成果是否有其他路徑(alternative approach)可走?讓想要走向友善農法、永續農業的農民是否有更多工具與選擇?隨著分子生物學的快速演進,以及在現今環境永續、生態多樣性等多重反思的語境中,臺灣現下對於微生物製劑相關的法規管理與倫理規範是否能隨之跟進、發展出因地制宜的治理架構?本文認為,上述論題都應成為我們對社會/科技想像的重要關切與提問。(120)

 

二、「物」與「人」的多重敘事

除了透過中介實作來展現弱勢行動者所在位置外,ANT 理論也深入影響各研究領域,相關研究藉由Deleuze Guattari 所揭示的「assemblage」概念而展開,要意是關注異質的元素在一個非同質的群體中相互結合的方式。在空間研究中,「assemblage」被翻譯成「拼裝」,但是在人類學脈絡中,卻譯為「聚合」。以空間領域專家Farías與人類學者Tsing 為例,前者關心人和非人行動者的能動性及其彼此間一直變動的外部性關係(relation of exteriority),將事物與現象都視為關係性的存有,同等看待人與非人行動者的能動性,並從異質結盟動態過程中標示出不斷生成(becoming)、變動的多元行動者,以及跨界關係的萌生、聯結、聚合、止滅、重組,來理解人與非人行動者更多能動力之方式(王志弘,2015bFarías, 2010; McFarlane,2011);後者關心的是異質類聚(gather)所發生的事件及其整體(Tsing, 2018),不僅探討松茸在不同國家中的政治制度、市場交換中的角色定位,甚至也爬梳不同森林管理/研究脈絡下的松茸「處境知識」之差異。更有趣的是,她也進入達爾文多重生命形式的「糾纏河岸」(entangled bank),發現松茸必須透過種間關係而存在,形成一種共生功能體(holobiont)。Tsing 表示,「我們必須跟隨多元物種的協調」,來理解物種之間,以及其與現代政治經歷領域間的「複音式聚合體」(polyphonicassembalages)(Tsing, 2018),因為在異質網絡中,必須相互看見,才能對話,進而產生一種雙向的「創造性轉化」(creative-transformation),讓異質行動者(人與非人)共同創造一種廣義的合作關係(蔡晏霖,2016)。(122)

本文研究者關切如何讓無法自身發聲的異質行動者現身、展現其能動性。轉身回到臺灣光合菌的故事,本文試圖藉由ANT 關注人與非人之關係性與對稱性的變動視角,以行動研究及參與式觀察為主要研究方法,從光合菌再度現身於農田的過程中,「深描」(thickdescription)光合菌之雙重物質性;另一方面,也藉由異質行動者間互動生成的共學網絡,關注社造協作者與科學家、農民彼此間發展出的「非中心化的轉譯」之社會技術中介實作(楊弘任,2017)。本文企圖指出,由光合菌與共學社群中的行動者所發展出的故事,正是Haraway 所說的帶著涵容與修復精神、抵抗單一與複製的多重敘事。(123)

 

貳、物的隱身

參、物的現身與動身

肆、物的能動性

一、光合菌生物的物質性

光合菌的生物物質性使其放大噸級生產的成功機率低,再加上因為照光培養所需土地空間大,墊高整體生產生本,廠商開發意願低,在市售微生物製劑中少見以單一菌種之姿出現,大多成為其他微生物製劑商品的添加物,這也就是光合菌隱身在實驗室30 年的重要原因。有趣的是,光合菌無法大規模量產、但卻能小量生產的特性正是使其得以踏上公共化路徑的關鍵因素之一。(132)

 

二、光合菌社會的物質性

l   在社造協作者的建議與歷年來農民擴培經驗的回饋下,熟悉「生物的物質性」的光合菌科學家不斷簡化、調整擴培技術,包括培養桶的選擇、水質的選擇、培養基的配方等等,這些細膩的操作上不了學術期刊,卻關乎養菌成敗機率。科學家更拍攝成培養教學影片,逐步填補原本文獻擴培流程的空白。(133)

l   目前臺灣各有機驗證機構對光合菌是否可以作為有機農業使用資材的規範並不明確,因此,在有機農民的期待下,以及及服膺行政部門的管理需求等多重原因下,科學家著手調改光合菌培養基配方,並號召農民參與應用試驗,請他們定期拍照回傳給科學家,再以各地回報的養菌天數來調整培養基配方與菌數。光合菌社會的物質性因共學社群運作得以擴充,同時更增加連結有機農友社群的能動性。(134)

l   每一種微生物都有自身最適合生長的環境條件,有的適合在鹽鹼環境,有的適合在高山低溫的地方。光合菌若要能嘉惠各地農友,就必須要能適應各地農民的使用環境,因此光合菌第二種「社會的物質性」就是光合菌菌種在地化(134)

l   光合菌在公共化路徑中發展出的第三種「社會的物質性」是隨著光合菌走入農田、與土壤、微氣候共構而出的「應用方式」。(134)// 光合菌與不同作物、土壤微生物、微量元素、農田管理方法相互之間的「社會的物質性」,因為第一線農民的參與,得以在短時間內,於不同空間區域快速累積出更多元、更在地的物質性內涵。(135)

 

伍、光合菌與人的多重網絡

微生物從實驗室純化、擴大的培養皿中走入與病菌共存、與農民互動、與看不見的市場交手的真實世界,並非單靠科學家的意願或是行政部門的意志,農民田間管理慣習、生活環境、成本效益計算等均需一併考量,微生物才能順利鑲嵌於社會運作邏輯。因此,研究者將跳脫結盟網絡變遷的時間序列的敘事方式,跟尋生物的物質性與行動者的多重中介實作,探究光合菌與農民之間的各種結盟關係。(136)

 

一、用得起

25:研究者曾訪談過有機農民,他說「化肥太便宜了,一樣功效的資材,化學資材只要少少量、8 千元搞定,但是有機資材卻需要到10 萬才有功效出來,你說你會選擇哪一個?」(受訪對象,A-08,訪談紀錄20220903)。

 

二、 願意用

從「用得起」到「願意用」這一環節最為隱晦、最容易被忽略。初期,有長年社造經驗的社造協作者「本於職能」地想確認學員的學習狀態,以確定計畫資源是否發揮成效,便邀請科學家一起課後訪視,但科學家其實是「心裡憚憚的」。27

 

27:這位科學家還這麼說:「曹老師與執行長說,希望能有機會把我累積30 年的研究成果拿來為社會大眾服務,我想了想,雖然對農業不懂,心裡憚憚的,但想著快要退休了,所以就答應了。」(受訪對象,B-02,訪談紀錄20210930。)另一位參與的科學家(B-03)也說:「我們完全不懂農業,去到田裡根本不知道該怎麼辦,只能硬著頭皮跟著(曹老師)去,當作去聯絡感情。」

 

除了課後訪視,社造協作者、大學研究者與科學家也回應農民在農田上的管理需求,舉辦各種課後的實體田間交流、觀摩,邀請農改場專家來講課,或是舉辦跨縣市的分享會,讓農民發表使用心得。科學家、社造協作者與農民之間慢慢出現一種「由私會公」的接合關鍵——「親密感」。這一種經由兩造的相互傾聽與凝視,彼此開放地進入對方脈絡的努力,而成為光合菌共學社群營造的關鍵情感基礎。(139)

 

社造協作者與當時國立成功大學(以下簡稱成大)USR 團隊舉辦「光合菌學員回娘家」活動,30 鼓勵農民帶著使用光合菌的農產品來現場展售,或是利用Power Point 分享光合菌的使用心得。小小一間20 坪左右的農村社區活動中心,硬是擠進上百位來自臺南、嘉義、屏東,甚至北部的農友。活動中交流熱絡,有的農民嘗試將光合菌運用在菱角育苗上,有的農民嘗試與亞酸磷鉀一起使用、測試防治稻熱病。參加的農民不是手機狂拍照記錄,就是埋頭寫筆記。因此,在第二年的推廣課程設計上,科學家著手安排兩小時讓農友分享心得,中午則有農友的產品分享會,「讓農民對農民說話」,而科學家則專心講述光合菌的物質特性與擴培技術的實習操作。(140)

l   時任成功大學副校長林從一教授正式向樂於分享經驗的農友頒發「農民業師感謝狀」。從此以後,光合菌研習班都以「農民業師」稱呼這群「不藏私」的農友。這些農民業師除了出席研習班分享應用心得外,更會主動去新進農民家訪視,或是在線上群組代科學家回答新進農民提出的問題,甚至會將自己培養的光合菌分送給所屬的產銷班班員或是鄰居好友。(141)

l   這群農民業師成為光合菌共學社群內部的重要關係節點。雖然他們對光合菌的掌握功力各有深淺,但共同的特質是「分享」:分送光合菌、分享應用經驗以及農田管理與行銷的各種知識、人脈。(141)

在光合菌還未正式踏上公共化路徑之前,農民必須花費一萬五才能取得光合菌的相關知識與分離菌株的「權利」,因此在商品交換的關係中,光合菌是私有財產,付費農友並不願意讓其他人「搭便車」;但在公共化路徑上,農民與微生物的相互關係脫離既有商品買賣的私有關係,要成為「自己的菌」之前,需經過一連串的多次細膩實作來轉換、深化物與人的關係。微生物藉由公共研習路徑先進入農友的私領域,這時經由農民自身的勞動實作,讓養出來的菌就像自己的農作物一樣,是「自己的菌」;而後透過由科學家、社造協作者與農友間建立的親密感,以及各種讓農民能夠分享心得的「搭臺」,「自己的菌」成為能與周遭朋友分享的物,農民業師自身的主體性得以從中發芽長出,並相互構成、逐漸生成(becoming)一種看似鬆散、毫無目的的關係網絡。這個網絡可蓄積更大的行動能量,接合個別農民的私利而匯聚成公共利益,讓存在私領域的「自己的菌」,再度返回與科學家、社造協作者協作的場域,光合菌有機會轉化為「咱的菌」,成為一個更大的集體,並有機會在「公共化」的土壤中長出。

而在光合菌的公共化路徑中,我們看見行動者與物透過服務實作建立人與人、人與物的親密感後,光合菌從「自己的菌」變成「咱的菌」,農民變成農民業師,變身成教學者的科學家與社造協作者則一起耕耘與農民間的親密感,以及網絡的公共性。

 

三、明智用

水稻農因為一向有淹灌系統,可以很省力的藉著水流把光合菌淹灌全區,但對於缺乏現代農耕設備系統的農田果園,微生物若無法與澆灌系統一起進入農田,便會加重農友的工作負荷,令他們半途而廢。社造協作者因為勤於訪視,熟悉各地農民的強項,委由3 位各自具有機械整裝、資訊電信與管線配置專長的農民擔綱農園自動噴灌系統規劃的工作,以擁有6 分地(相當於1,760.4 坪)的屏東農友(A-02)的有機農場為試驗場域,根據農場空間、設施配置、果樹植距與果樹管理需求,設計自動澆灌系統。(143)

從物料採購、水管布線、馬達配置到網路建置,全由場主與農民共同營作,不假他人;同時,社造協作者運用時下流行的「workingholiday」與過往農村「交工互助」的概念,從高屏光合菌共學網絡中召募16 位農友參與施作。日後若有澆灌共學團的學員想要設置澆灌系統,其他15 位學員都必須前往幫忙。這16 位自動澆灌共學團成員利用週末,花費14 個工作天終於將系統建置完成。對於平時為了要澆灌液肥、總要爬上爬下、拖著又長笨重的噴帶走遍全區澆灌液肥的場主來說,現在可以在家吹著冷氣、品嚐著自己栽植的有機果汁與自製檸檬磅蛋糕,在智慧手機上動動手指頭,遠端設定微生物與液肥的噴灌時間及噴灌區域,從繁重的農務中「脫身」。場主說:「我可以到處去交朋友、當光合菌的業師了。」這套系統從規劃設計、物料採購、建置人力都由共學團成員交工分攤,再加上社造協作者協助場主申請農田水利會節水設備補助,僅花費材料費50 萬,遠低於一般園藝施工行情。(143)

(使用時機)舉例來說,因為光合菌具有促進生長的物質性,能讓小黃瓜長得特別粗壯。粗壯的小黃瓜是不符合市場規格的「格外品」,讓瓜農(A-03)第一次使用光合菌後,在市場上鎩羽而歸。後來瓜農轉而在小黃瓜的生產期後期根灌光合菌,延長小黃瓜的生長期,也讓原本生長勢已經相當貧弱的小黃瓜可以再結瓜。這樣一來,瓜的規格不僅符合市場需求,也搶到小黃瓜市場終段的好價錢,一分地多賺了150 萬。另一個花農(A-04)使用光合菌後,發現原本需要40-45 天栽培期的向日葵竟然提前一週開花。第一次使用時,雖然花況比以前好,但卻無法佔得春節市場商機,價格只有預期的一半。有了慘痛教訓後,花農摸索出應用光合菌的時機點來控制花的上市時間。種植芒果、蓮霧、紅龍果、葡萄的諸多果農也各自摸索出作物生長期間施用光合菌的最佳時間點,逐漸累積出一套在科學文獻中尚未正式試驗、確認的應用知識,在共學社群中流傳、討論,並將光合菌原有的各項生物特性在不同農田、作物中交叉印證。

 

四、合力協作的社會技術

光合菌雖然為農民減用化學資材提供「物質性」的技術條件,但是從農友(A-06)的例子可以看出,共學社群彼此之間交流互動的情感支持,才能讓農友願意放手一搏、嘗試減肥,甚至更為精進。要特別指出的是,隨著共學社群的運行,「社會技術」從核心行動者間逐漸向農民遞延,不僅農民業師主體性得以萌發,農民業師間也發展出強化彼此連帶的社會技術,例如揪團互訪、推廣,成為光合菌公共化路徑的最佳盟友。(147)

 

陸、菌絲體般的共學網絡

一、既去中心化又集體性

l   這些應用知識雖然沒有經過農學專家、農業科學的實驗驗證與肯認,但因為「農民說有效才是真的有效」,超過3,000 位農民的使用,對農民而言就是最具說服力的田間實證成果。每位農民都握有知識生成、修正的權力,形成另一種農民參與、協作的知識實踐場域。知識的話語權不再只是科學家獨佔,一種公共領域似乎隱微現身。(151)

l   「不允許營利」的行為規範其實是在一次次的突發事件中,經由眾人的回應與科學家的回應中逐步定調成形。這除了確保集體經營共有財的公平性外,更關鍵的是確保共同行動不觸犯法規紅線。目前臺灣農政單位制定農用微生物製劑相關管理法規都是以運銷販售的「商品」為管理範疇,一旦未具有肥料登記證或是農藥加工許可證而自行販售、自製包括如植物營養液(酵素)等液態有機質肥料,就會觸犯《肥料管理法》第五條、第十七條等相關規定。40 科學家與社造協作者為避免觸法,因此非常謹慎要求學員自律。(153)

l   集體「不允許營利」規範的第三層意涵其實涉及「不與民/業者爭利」的敏感神經。科學家與社造協作者依然擔心會引起相關業者的誤解與反彈,因此嚴格要求學員自律,並謹守在共享、共有的界線內行事。最終,共學社群運作雖去中心化,但隨著網絡成員增加,成員間共享一種與現有法規體制交互影響而生成的集體運作規範,相互要求與自持。(153)

二、既連結又獨立

光合菌與行動者交織共構的共學網絡似是一個整體,但卻又是各自獨立、彼此發展非均質的互動關係,有如菌絲體網絡:「從網絡的角度來看,菌絲體是相互連結的單一個體。從菌絲間的角度來看,菌絲體是複數。」(Sheldrake, 2021: 59)既保有個體獨立做決定、又能發展規模不一協力行動,呈現一種鬆散中卻富含各種合作樣態。(155)

 

柒、對微生物的社會科技想像

問題來了,當微生物的生產端不是「企業」,微生物並沒有販售流通,只是共學社群的共學資源、而非商品時,要如何定位?微生物因為沒有被業者生產、走完申辦程序,因此沒有取得合法證照,屬於不合法、抑或是違法嗎?或者以一個更上位的觀點思考,「商品化」、「市場化」是否是微生物唯一的或是最適宜的管理邏輯?(157)

其次,管理機關為了確保微生物商品的「品質」,要求上架商品必須符合三大生產要件規格,但是以貯存期限等一般商品規格來套用微生物製劑是否合宜,必須進一步討論。(158)

再者,公部門以「商品」管理邏輯來套用微生物製劑,可能讓微生物物質性發生「削足適履」的現象,造成微生物製劑市售商品只會有一種主要功效,無法對應現有分類原則的微生物也於法無門可走。(159)

讓我們回到本文主角光合菌物質性身上,作為此小節的綜整討論。光合菌雖然不易噸級培養,但它卻適合20 公升內的小規模擴培,對農民田間使用也相對便利,因此廠商不願意生產的微生物並不代表農民無法自行擴培,也不代表微生物功效不佳;其次,廠商不願意生產活性期短的微生物,但是農民若能在田間擴培、直接使用,會不會是微生物的最佳使用方式?再者,若以光合菌來說,它同時具有固氮溶磷的特性,也具有IAA 等促進生長的功能,光合菌需要循哪一種品目來申請?(159)

且讓我們重新提問,是誰在決定微生物與農民之間的距離?公部門是不是要保有農民擁有無法量產卻有使用潛力的微生物的選擇權?微生物公共化在臺灣是否有存在的空間?是否能與現有產業化路徑並進,而非是競合互斥關係?臺灣對微生物的社會科技想像究竟是在什麼基礎上?(159)

 

捌、結論:微生物公共化的雙重技術

Sheldrake, Merlin,周沛郁譯(2021),《真菌微宇宙:看生態煉金師如何驅動世界、推展生命、連結地球萬物》(Entangled Life: How Fungi Make Our Worlds, Change Our Minds & Shape Our Futures)。臺北:果力文化。

[摘要] 魯凱族的道德經濟:社會組織、傳統農耕與災害應對

 

當前魯凱族的傳統農耕生產,是配合著社會文化進行的,並非為了資本主義市場而生產;另一方面,這樣的生產方式、組織與制度,不是為了極大化作物產量,而是極小化災害風險,以求得整體社會的生存。許多重要的社會組織與制度,就是為了極小化生存風險。(458)

 

雖然某些可耕地開始轉種經濟作物,但在這裡需要注意兩點:(1)目前只要是跟頭目承租的土地,一定是種植魯凱族的傳統糧食作物,不會種植經濟作物。(2)為市場而種植的經濟作物,都是利用休耕地來種植(參考表 4)。

 

簡言之,當代的魯凱族霧臺部落的經濟活動,雖然已經深受資本主義的影響,但在農耕實作上,除了少數配合市場而出現的單一經濟作物外(例如咖啡、愛玉等),更多的是傳統留下來的生態農耕、生態作物選擇。族人會繼續保持傳統農耕作物的選擇,也與自然災害風險控管、社會組織息息相關,而非為了個人利潤的極大化。(465)

 

從新古典經濟學的角度來看,不收成這些作物,任由它們在田裡腐化,不做最大化的生產,一點都不符合資本主義的經濟理性,但是從「最小化風險」的角度來看,這是維繫整個社會生存的重要制度,在最極端糧食歉收的情況下,可以透過這個制度來渡過一時的難關。這種做法,也就類似 Scott1976)對於東南亞農民的研究,當地農民寧可不要收入最多,在收成好的時候,交多一點的稅(穀物)給政府,但是當歉收的時候,他們仍然可以保留維生的糧食來渡過難關。(471)

 

本研究將 Scott 的「最小化風險」概念,從社會經濟行為(短期高額地租的繳納以換取長期的維生),擴大到自然農耕與狩獵,探討「最小化風險」的農業行為,如何鑲嵌在兩個重要的文化原則之中:透過頭目的資源重分配,以及族人之間的分享互惠。(482)

 

我們認為,透過既有的社會組織和經濟生活方式,慢慢將外來的資本主義力量納入既有的社會體系,對於原住民族的社會結構衝擊比較小,部落也比較可以用集體的力量來應付資本的力量。(484)

巴清雄、台邦.撒沙勒、王宏仁(2021)。魯凱族的道德經濟:社會組織、傳統農耕與災害應對。人文及社會科學集刊,33(3)451-490https://www.airitilibrary.com/Article/Detail?DocID=1018189X-202109-202111120006-202111120006-451-490

[摘要] 陳逸淳(2022)社會學該「以批判為己任」嗎?危機、 典範與挑戰:以法國社會學發展為例

 

如果我們可以說,法國當代的社會學發展,從傳統的、具濃厚涂爾幹學派實證主義色彩的「分析社會學」為首,轉而朝向「以批判為己任的社會學」的發展為首之新興典範,其實與 1968 5 月法國所爆發的舉世聞名的「68 學運」有關(Brohm 2004:71)。

 

我們也許可以這麼說,布赫迪厄的「以批判為己任的社會學」在法國社會學的發展歷程中,似乎是個「異類」,除了布赫迪厄與其徒孫之外,幾乎沒有人將「批判」當作社會學的任務。(130)

 

在這本書中,布赫迪厄以「國家生成的社會學」做為其分析的開端,分別從歷史、文學、政治、象徵、信仰、權力、法律、科學、階級等各個方面,去分析「國家」這個概念之中,所包含的種種預設與其中所牽涉的社會思想。(134)

 

1990 年,博東斯基撰寫了〈以批判為己任的社會學與以批判為對象的社會學〉(Sociologie critique et sociologie de la critique)(Boltanski 1990)一文,裡頭清楚地展現出博東斯基想帶領當代法國社會學進行典範轉型的企圖。(135)

 

博東斯基認為,資本主義體系為了回應對資本主義的批判,會持續地重新布署;因而對資本主義的批判本身,同時也成為資本主義得以持續發展的一部分。

(136)

 

On Critique: A Sociology of Emancipation / De la critique. Précis de sociologie de

l’émancipation)(Boltanski 2009)「社會學是否應該為批判服務?如果是的話,社會學又該如何在「描述」與「批判」兩者之間取得兼容?如果對今天的社會學這門學科而言,批判是正當的,那麼,究竟是在怎麼樣的脈絡與可能性條件之下,批判才得以被認為是正當的?」(137)

 

從個人的生命經驗出發,藉由「以批判為對象的社會學」,博東斯基希望能夠重新建構社會學的任務。博東斯基反對布赫迪厄強調以「揭露」做為社會學的任務。相反的,博東斯基認為,社會學所仰賴的調查與研究方法,不應以從知識分子與研究者本身的價值觀所出發的批判為目標,反而更應該去重視和理解從一般的、芸芸眾生的施為者出發的「一般的譴責」(ordinary denunciations /dénonciations ordinaires)或「一般的批判」(ordinary criticism/ critiques ordinaires)(Boltanski 2009: 63-64, 66, 148)。當施為者在日常生活中遭遇到任何覺得自己受到不公平待遇的處境時,其自身的正義感(sense of justice / sens de justice)會促使個別的施為者對於這些「不正義」進行其主觀的譴責。與從專家視角出發的「以批判為己任的社會學」相較,這些從一般人出發的「一般的譴責」或「一般的批判」,其實更加貼近施為者的個體利益與其個人的真實處境,且完全無須知識分子來為其代言和發聲。去分析、理解個體施為者在何種脈絡與情境之下,得以意識到「存在著不正義」一事,並對此不正義進行一般的譴責或批判、這些譴責和批判需要怎麼樣的可能性條件,這也就是博東斯基希望賦予「以批判為對象的社會學」的主要任務之所在。換句話說,對此「以批判為對象的社會學」的新興典範來說,社會學的任務並非引領批判,而是去理解這些一般的譴責與批判從何而來、如何被建構、能產生怎麼樣的效果。(138)

此外,博東斯基和他的以批判為對象的社會學,在《論批判:解放的社會學》一書付梓之後,他的後續相關研究亦有所轉向,轉而從事關於多元價值的社會如何取得共識的問題。嚴格來說,在《論批判》之後,他的「以批判為對象的社會學」的工作已經完結,取而代之的知識關懷則是,人們如何相互包容、如何在充斥異己的世界之中,尋求共同生存之道的問題。儘管「以批判為對象的社會學」對社會批判的反省,似乎並未撼動將批判做為社會學的己任於傳統社會學之正當性,但也確實開拓了一條關於反思的全新研究道路,且豐富了批判取向的社會學的研究。

[摘要] L.波爾坦斯基 (Luc Boltanski) (2015)批判社會學和關於批判的社會學。社會理論學報第十八卷第一期,頁33-46

 

L.波爾坦斯基 (Luc Boltanski) (2015)批判社會學和關於批判的社會學。社會理論學報第十八卷第一期,頁33-46

http://www.shehui.pku.edu.cn/upload/editor/file/20171227/20171227103513_2496.pdf

 

批判實踐社會學運用的策略,如同現象學常常說的:“回到事情本身”。(34)

 

爭議當中的行動者,人人都是爭訟方。(34)

 

在描述社會世界時,可將批判實踐社會學的傾向歸因於語用學的影響,社會世界似乎是一個審訊(trial)的場景(scene),在這個過程中,置身於不確定情境的行動者實施調查(inquiries)、開展實驗(experiments)、將他們對事態的解釋形式化為報告(reports)、確定限定條件(qualifications)並接受彼此的檢驗(tests)。(35)

 

就發展一種批判方向而言,我們的目的是從描述本身中形成規範的立場。長遠來看,我們認為,分析爭議、澄清行動者實踐的道德觀念和正義感,將會給社會學提供一個堅實的基礎,使社會學可以宣稱參與到社會變革之中。這種參與採取的形式是提出行動者表達的普遍可理解的挫折和渴望,通過將局部主張翻譯成陳述,而這些陳述的一般意義能被認可和證實並因此保證其政治含義。(35-36)

 

關於反抗的社會學和人類學研究經常顯示,行動者能認識到他們所受不公的一般形式,而沒有強烈的聲張。甚至當他們沒有因恐懼而喪失勇氣,同時享受著承認言論自由權的政治環境的時候,這依然顯著。我們認為,這是因為行動者是現實的。他們不會要求不可能的事物。他們的現實感被他們的日常經驗不斷強化(37)

 

在我的框架裏,制度是雙面性的。它們的消極方面,即作為符號暴力的源泉的一面,得到保留。但是,另一方面,我們認識到它們的積極功能:給存在(being),特別是人提供語義安全(semantic security)。簡言之,無論存在置身於什麼樣的環境,當它們的社會認同和附屬於該認同的社會屬性都能得到維持的時候,存在享受著語義安全。(39)

 

 

兩種截然相反的情態——確證(confirmation)和批判(critique)——是相互依存的,因此,必須在它們的對話關係中予以考慮。確證的主要任務是阻止批判。至於批判,如果它不能以確證的陳述為批判物件的話,它將失去方向並變成一種虛無主義。可將確證和維持實在視為構成制度(institutions)的主要任務的因素。(41)

 

批判是遭受剝削和蔑視的人或群體用來改變實在的輪廓的主要武器(44)

 

 

 

2024年2月21日星期三

書摘 「蕃地」開發、「蕃人」控制及臺灣原住民族群性 的展現:以蘭陽溪中上游地域為中心

 洪廣冀 2019 〈「蕃地」開發、「蕃人」控制及臺灣原住民族群性 的展現:以蘭陽溪中上游地域為中心(上篇)〉,《考古人類學刊》901-44

洪廣冀(2019)。「蕃地」開發、「蕃人」控制及臺灣原住民族群性的展現:以蘭陽溪中上游地域為中心(下篇)。考古人類學刊,(91)1-42

 

一、前言

 

Tsing 以「複音音樂」(polyphony)來描繪她心目中理想的歷史觀。以她的話來說:「當我第一次聽見複音音樂時,那是個聽覺上的啟示。我被迫撿起分離與同時的旋律,聆聽這些旋律共同譜出之和諧與不和諧的時刻」(Tsing 2015: 23)。在這樣的視角下,Tsing 認為,像資本主義及近代國家等貌似讓行動者無所遁逃於天地間的「計畫」(scheme),往往是研究者基於後見之明的建構。一旦我們回到現場,設身處地地觀察那些「被壓迫」、「被宰制」與「被剝削」的人們(如在奧勒岡之廢棄的工業林地上採菇的東南亞移民),Tsing 表示,不難發現所謂「計畫」不過是無以名狀、充滿間隙、讓行動者得以見縫插針與入室操戈的拼裝(assemblage)。就任何針對資本主義或其他宏觀結構的研究而言,Tsing 主張,關鍵不是為這團拼裝梳理出一套首尾一致、結構縝密、永遠可自圓其說的邏輯—相反的,研究者得關心當中的眾聲喧嘩,乃至於構成這些拼裝之異質元素間的交會與碰撞,到底譜出什麼樣出人意表的樂章。(2019a:9)

 

二、從「番社」到「蕃社」:日治初期蕃情治理的經驗主義與行政收編

 

如果說日治初期殖民政府、專業調查者與地方行政機關對蘭地生蕃的分類是如此紊亂,森丑之助與小島由道是透過什麼方式將之分類,且歸入具普遍性的治理系統中?對此,本節強調,前述分類仰賴的不僅是專業的調查者—位於行政末稍的通譯、警察官以及地方官員同樣扮演著難能忽略的角色。(2019a:11)

 

(一)從番社到小社

(二)「妖雲」已逐漸消散

要回答什麼是蕃地行政的基本單位,我們有必要深究總督府於蕃地推動的樟腦專賣及其相伴的蕃人控制策略。(2019a:18)

(三)「蕃界秩序毀壞」

如此以「總頭目—頭目—蕃丁」及「大社—小社」為基礎、搭配交換而構築的蕃人控制策略,很快地滋生出各類意圖外的後果。(2019a:23)

 

有鑑於舊寮山大慘殺事件發生後,官蕃間的關係遲遲未見改善,明治 36 年(190311 月間,由警視中田直溫繼任廳長(臺北州警務部 1924757)。同月 13 日,マツキルモアン(即爺母抵來)、マツクババヲ(即毛亨仔)、ピヤハウ(即白咬)、タウサイ(無漢譯名)等社正副頭目來到天送埤,中田直溫要求他們四件事:1. 繳出首級與槍械彈藥;2. 頭目或副頭目留下一名充做人質;3. 不得侵擾腦業;4. 將逃逸至蕃地的阿里史庄民繳出。各社頭目表示,這些事項要待其歸社後,與各社頭目一同商討。然而,警務課長斷然下令將在場頭目予以拘禁。一陣刀光血影過後,反抗者 7名遭到警察「斬殺」,マツキルモアン、マツクババヲ、タウサイ等社頭目則為警察擒獲,ピヤハウ的頭目雖能逃脫,其妻卻落入官府手中(ibid.: 760-765)。至此,官蕃關係急轉直下,「撫蕃」成為在政策中偶然提及、甚至是「不得再犯」的負面示範。(2019a:27)

 

(四)「在社會學上相當於人類」

換言之,做為生物學政治之具體實踐的舊慣調查會所關心的,毋寧是嘗試從蕃人本身的觀念(或以岡松參太郎所說的「主觀的方式」)來瞭解蕃人是如何界定他們的社會體制。(2019a:28)

 

唯有將舊慣調查會對社會的判準、對何謂社會及不構成社會的區辨,我們才能確實掌握明治 36 年(1903)已降之理蕃事業的對象何在。明治 38 43 年(1905-1910)間,理蕃部門一共在溪頭與南澳蕃的土地上構築了 4 條隘勇線,這 4 條隘勇線分別隔開了溪頭蕃、南澳蕃、屈尺蕃與大嵙崁蕃(高橋政吉 19345-6)。22 換言之,是溪頭與南澳蕃這樣的「大社」而非「小社」,或說舊慣調查會認定的「部族」而非「社」,才是理蕃事業所要規範的對象。一旦一條條配有地雷、通電鐵絲網與近代通訊設施的有形界線—隘勇線—迫使溪頭與南澳蕃成為邊界清楚的人群單位,而如太馬籠這樣的「小社」只能在隘勇線限定的範圍內活動時,我們可以說,溪頭與南澳蕃已從原本的地域性指涉(即森丑之助所稱的「住在溪流上游的蕃人」)轉化為行政意義下的「宜蘭廳管內蕃社」。(2019a: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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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林業與蕃政的「近代化」:日治中期森林取用與殖民分類

以一個傅科式(Foucauldian)的觀點來觀察理蕃政策的內涵與實作時,我們認為,國家之於蕃人社會的控制並不是「左右他人生死」即可解決。24 前面就舊慣調查會對社會與非社會、社會體制與社會組織的討論正提供一個視角,幫助我們瞭解總督府於 1920 年代推動的社會工程。觀察官營林場與民營林業的對蕃策略,本節將指出,是於廣大地域中頻繁移動的「小社」而不是以地域為基礎的「大社」,成為總督府蕃人政策的首要控制對象。最後,本節將詳細討論移川子之藏、宮本延人與馬淵東一於 1935 年出版的《臺灣高砂族系統所屬の研究》。透過這本當代研究者在論及泰雅族族群關係、歷史沿革時必得參考的作品,我們將指出,以族群為單位的社會或歷史分析承繼了什麼樣的「殖民遺緒(colonial legacy)」,而這樣的遺緒將會在什麼尺度上影響研究者的分析與歷史解釋。(2019b:2)

 

(一)蕃地事業及「蕃社社會」的成立

理蕃部門對臺灣蕃地及蕃人的治理逐漸趨向如歷史地理學者施添福(2001)所觀察到的「日本殖民政府之於臺灣社會的根本治理手段:『以圖統地,以地統人』」。(2019b:12)

 

(二)近代林業的成立與蕃人勞動力的控制

有趣的是,在此「蕃人移住才是理蕃之終局」的氛圍中,一個當代研究者十分熟悉的「系統分類」卻是由此誕生。移川子之藏、馬淵東一與宮本延人於昭和 10 年(1935)出版《臺灣高砂族系統所屬の研究》一書,不僅對當時理蕃部門的蕃人移住政策提出獨特的見解,其提出的分類架構也引導著當代研究者對「泰雅族」的認識。如下所述。(2019b:23)

 

前引段落的最後一句話幾是對《系統》的反擊。簡單來說,就馬淵東一而言,依地域來區分的部族應要取代系統—或者更精確地說—以系譜為基礎而建構的系統分類,成為瞭解泰雅社會文化性質的關鍵面向。(2019b:29)

 

在這樣的體會下,馬淵是以將其著名的分析觀念—見聞圈、傳說圈與生活圈—應用在部族性質的討論上。「國家之於蕃人的控制與森林如何開發均要回歸至「蕃地的基本行政單位該如何決定」的問題上。(2019b:31)

 

但無論如何,若我們將馬淵的視角放在日治時期泰雅族的研究史來思考,從舊慣調查會對是/不是社會、完整/不完整社會的區辨,到移川子之藏努力要突破地域對文化本質的「戕害」而以起源為系譜之代替品來瞭解「具獨立性的種族文化」,馬淵的研究似乎是提醒我們,舊資料一樣可以產生新課題;端賴研究者能不能反思性地思考在他們的研究架構裡,「社會」到底是個什麼東西。正如 V. Bonnell L. Hunt199911)在 Beyond the Cultural Turn: New Directions inthe Study of Society and Culture 之導論裡提醒我們的,「『社會的』做為一個範疇(socialas a category)」本身即是值得探究的議題;研究者應探討「歷史學者與社會科學家是如何賦予這個類別以如此重要的地位」?過去的社會是如何將「社會的」運用為理解的範疇?這個類別是如何透過具體的活動而活化且再造(lived and remade)?對 Bonnell Hunt 而言,這樣對社會與文化觀念的反省實是對「文化轉向後的新文化史」做出的突破與超越。立基在以上的分析,我將在結論指出,這樣的反省也構成原住民土地議題之相關研究於理論及實踐上的突破與超越。(2019b:30)

 

四、沒有人是局外人

相較於既有研究,本文一方面贊同當代原住民土地困境得回到歷史去尋找根源;另方面,本文也不認同既有研究以數個法條即把該段歷史「交代掉」的處理方式。更具體地說,本文不認同當代研究者往往以日令 26 號〈官有林野及樟腦製造業取締規則〉為分析的終點,彷彿「無手地契者歸為官地」一語即可總結殖民統治、森林經營及原住民地權於不同歷史時期的糾葛。我認為,殖民政府將大批的蕃地收為官地應當是分析的起點,即在蕃地以官有的前提下,殖民政府如何規劃這些官有地的取用與控制問題(2019b:31)

 

即在這個蕃人移住已是大勢所趨的時點上,移川子之藏在面對已然地域化、既難以系譜窺其文化本質,及據其所見共食團體、祭團等替代分析單位均已「毀壞」的泰雅蕃社,試圖以「起源」為系譜的代用品,將把分散於北臺灣、數目高達數百的蕃社歸為三大支。這樣的分析架構一方面為當代研究者提供以「族群」為前提的分析框架,讓「族群」彷彿是一個貫穿歷史、與不同時期之政經脈絡無涉的人群範疇;另方面,在方法論及認識論的層面,一旦研究者不加思考地接受移川立場鮮明、視「地域為族群文化本質之戕害」的預設時,人群分類、殖民統治與近代國家間的關連並沒有受到應有的關照。(2019b:32)

 

當代人類學者顯然已不會把「族群」當成是具本質的、可不證自明的人群類別—如以何翠萍及蔣斌(2003)的話來說,族群分類與族群性的產生有必要放在資本主義及近代國家化的脈絡裡才能理解。(2019b:32)

 

雖說當代的歷史研究者已不期待能從歷史中汲取教訓,本文還是希望能以細緻的歷史地理學分析彰顯以下反思:伴隨著原住民族轉型正義而浮現的諸多口號及政策設計(如共管、夥伴關係、以社區為基礎的自然資源管理、甚至是蔡英文總統任命之原住民土地轉型正義小組所說的「原轉.Sbalay!」)均非什麼史無前例的發明,也不是什麼國家原住民政策的一大突破—事實上,類似手段均曾是臺灣總督府「理蕃」策略的一環,且是總督府得以在蕃地建立一套「新的空間秩序」,導致「原住民族生活實踐」所需的「完整空間格局」變得「零碎」的關鍵。一旦紮根於史料的歷史分析(相較於為了運動而建構的非黑及白的論述)能凸顯如科技與社會研究者 Bruno Latour1993)所說的「我們從未現代過」(we have never been modern),或許政策制定者、研究者、政府自然資源管理及原住民族相關部會能鑑往知來,提出具轉型意義的轉型正義政策,一同面對這「沒有人是局外人」的歷史共業。(2019b: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