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0日星期二

《生命之側》碎片絮語 : 日常生活實作筆記 Chatgpt命題對抗式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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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插入文本}}

格式要求:

  1. 每個命題與反命題須提供至少兩位經典思想家的觀點。
  2. 每個觀點須附有相關引文。
  3. 引文須按APA格式給出完整出處。

範例格式: 命題: [插入命題]

  • 思想家一(姓名):[觀點與引文] (APA出處)
  • 思想家二(姓名):[觀點與引文] (APA出處)

反命題: [插入反命題]

  • 思想家一(姓名):[觀點與引文] (APA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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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段

命題: 死者與生者之間存在一種神秘的連結,這種連結通過某些象徵物(如渡鴉)表現出來。

  • 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在《悼念與憂鬱》中,弗洛伊德指出,「哀悼者在面對失去親人時,會將情感投射到失去的對象上,這種投射可能通過夢境或象徵物來實現。」具體來說,弗洛伊德認為,哀悼是一個健康和自然的過程,通過這個過程,個體可以處理失去親人的痛苦 (Freud, 1917)

引文:Freud, S. (1917). Mourning and Melancholia. Internationale Zeitschrift für Ärztliche Psychoanalyse, 4(6), 288-301.

  • 拉康(Jacques Lacan:在《精神分析的四個基本概念》中,拉康談到「象徵物在無意識中扮演重要角色,通過這些象徵物,個體能夠與潛意識的結構建立聯繫。」他指出,「象徵物是無意識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們能夠將個體與潛意識中的深層結構連接起來」 (Lacan, 1973)

引文:Lacan, J. (1973). The Four Fundamental Concepts of Psychoanalysis (A. Sheridan, Trans.). London: Hogarth Press.

反命題: 這種連結只是生者的心理投射和想像,實際上並不存在。

  • 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在《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中,尼采批評人類對神秘連結的迷信,認為這只是人類心理的投射,並非真實存在。尼采寫道,「人類創造了這些神秘的連結,以應對他們對死亡的恐懼,但這些連結實際上是不存在的」 (Nietzsche, 1883-1885)

引文:Nietzsche, F. (1883-1885). Thus Spoke Zarathustra (T. Common, Trans.). New York: Modern Library.

  • 艾耶爾(A.J. Ayer:在《語言、真理與邏輯》中,艾耶爾主張,「只有能夠被經驗和驗證的現象才是真實的,任何不可驗證的神秘連結都是無意義的。」艾耶爾認為,這些神秘的連結缺乏科學依據,是人類對未知和不可控的現象的一種心理安慰 (Ayer, 1936)

引文:Ayer, A. J. (1936). Language, Truth, and Logic. London: Gollancz.

第二段

命題: 書寫是自我探索和情感宣洩的過程,受內心的驅使和靈感的引導。

  • 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在《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中,尼采強調創作是「靈魂深處的表達和情感的宣洩,藝術家在創作過程中受到內心深處的驅使和靈感的引導。」尼采寫道,「藝術家在創作時,往往受到內心深處的情感和思想的驅使,這些情感和思想通過創作得以表達和宣洩」 (Nietzsche, 1883-1885)

引文:Nietzsche, F. (1883-1885). Thus Spoke Zarathustra (T. Common, Trans.). New York: Modern Library.

  • 卡夫卡(Franz Kafka:卡夫卡在其日記中寫道,「書寫是對自己內心世界的一種探索和表達,通過文字,我們能夠深入到自我意識的深處,發現並表達那些無法言傳的情感和思想。」卡夫卡認為,書寫是一種自我探索的過程,是表達內心深處情感和思想的方式 (Kafka, 1910-1923)

引文Kafka, F. (1910-1923). Diaries. New York: Schocken Books.

反命題 書寫應該遵循嚴謹的學術規範注重邏輯和理性分析。

  • 康德(Immanuel Kant:在《純粹理性批判》中,康德強調「理性和邏輯在知識和表達中的核心地位,任何形式的表達都應該遵循嚴格的邏輯規範和理性分析。」康德寫道,「知識和表達應該建立在理性和邏輯的基礎上,這樣才能確保其準確性和可靠性」 (Kant, 1781)

引文:Kant, I. (1781). Critique of Pure Reason (N. Kemp Smith, Trans.). London: Macmillan.

  • 波普爾(Karl Popper:波普爾在《科學發現的邏輯》中強調「學術寫作應該基於可驗證的假設和邏輯推理,避免個人情感和主觀經驗的干擾。」波普爾認為,科學和學術寫作應遵循嚴格的邏輯和理性原則 (Popper, 1934)

引文:Popper, K. (1934). The Logic of Scientific Discovery. London: Routledge.

第三段

命題: 靈魂和多重實相的存在,讓人們對死亡和生命的理解更加豁達。

  • 柏拉圖(Plato:在《斐多篇》中,柏拉圖通過蘇格拉底的對話論證「靈魂的永生和轉世,這種觀點能夠讓人們更豁達地面對死亡和生命。」柏拉圖寫道,「靈魂是不朽的,通過多次轉世和重生,靈魂得以進化和純化」 (Plato, c. 360 BCE)

引文:Plato. (c. 360 BCE). Phaedo. (B. Jowett, Trans.). Available at: http://classics.mit.edu/Plato/phaedo.html

  • 榮格(Carl Jung:在《原型與集體無意識》中,榮格討論了「多重實相和靈魂的概念,這些觀點能夠讓人們對生命的理解更加豁達和深刻。」榮格認為,這些集體無意識中的原型,通過夢境、神話和宗教體系表現出來 (Jung, 1968)

引文:Jung, C. G. (1968). The Archetypes and the Collective Unconscious (R. F. C. Hull, Trans.).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反命題: 靈魂和多重實相的說法缺乏科學證據,是人類對死亡恐懼的心理安慰。

  • 霍金(Stephen Hawking:在《大設計》中,霍金指出,「靈魂和多重實相的概念缺乏科學證據,這些說法只是人類對死亡恐懼的一種心理安慰。」霍金認為,所有的現象都可以通過物理和科學來解釋 (Hawking & Mlodinow, 2010)

引文:Hawking, S., & Mlodinow, L. (2010). The Grand Design. New York: Bantam Books.

  • 道金斯(Richard Dawkins:在《自私的基因》中,道金斯批評了靈魂和多重實相的觀點,認為「這些概念缺乏科學基礎,是人類對死亡恐懼的產物。」道金斯指出,進化和基因選擇是解釋生命現象的科學方法 (Dawkins, 1976)

引文:Dawkins, R. (1976). The Selfish Gene.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第四段

命題: 生命政治和公共衛生措施可能會對某些群體造成傷害,甚至演變成種族屠殺。

  • 阿甘本(Giorgio Agamben:在《神聖人》中,阿甘本探討了生命政治如何通過公共衛生措施和人口治理對某些群體造成傷害,甚至演變成種族屠殺。阿甘本指出,「如果主權者在決定例外狀態時擁有決定哪種生命可以被殺害而不構成謀殺的權力,那麼在生命政治的時代,這種權力脫離了例外狀態,轉變為決定生命何時停止成為生命的權力。」(Agamben, 1998)。

引文:Agamben, G. (1998). Homo Sacer: Sovereign Power and Bare Life (D. Heller-Roazen, Trans.). Stanford, C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 福柯(Michel Foucault:在《監視與懲罰》和《性史》中,福柯分析了生命政治和公共衛生措施如何對個體和群體施加控制,造成傷害。他認為,「權力不僅僅是壓制性的,它也能夠生產出規範和主體性,從而使得個體服從於特定的社會秩序。」(Foucault, 1975; 1976)。

引文:Foucault, M. (1975). Discipline and Punish: The Birth of the Prison (A. Sheridan, Trans.). New York: Vintage. Foucault, M. (1976). The History of Sexuality, Volume 1: An Introduction (R. Hurley, Trans.). New York: Pantheon.

反命題: 這些措施是為了保護公眾健康和安全,是必要的社會治理手段。

  • 哈貝馬斯(Jürgen Habermas:在《交往行動理論》中,哈貝馬斯強調,公共衛生措施和人口治理是為了保護公眾健康和安全,是必要的社會治理手段。他指出,「在一個理性的社會中,政策制定應該基於公共討論和共識,以達到保護公眾健康和安全的目的。」(Habermas, 1981)。

引文:Habermas, J. (1981). The Theory of Communicative Action, Volume 1: Reason and the Rationalization of Society (T. McCarthy, Trans.). Boston: Beacon Press.

  • 羅爾斯(John Rawls:在《正義論》中,羅爾斯主張,政府有責任通過適當的政策和措施來保護公眾健康和安全,這些措施是為了實現社會正義和福祉。他認為,「一個公平的社會應該確保所有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包括健康和安全。」(Rawls, 1971)。

引文:Rawls, J. (1971). A Theory of Justice.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第五段

命題: 在生命無價的理念下,病人的生命決定權被剝奪,這是不人道的。

  • 福柯(Michel Foucault:在《性史》中,福柯探討了醫療體系如何剝奪病人的生命決定權,這是一種不人道的生命政治現象。他指出,「醫療權力的行使常常使得個體失去了對自己身體的控制,成為醫療機構的客體。」(Foucault, 1976)。

引文:Foucault, M. (1976). The History of Sexuality, Volume 1: An Introduction (R. Hurley, Trans.). New York: Pantheon.

  • 阿倫特(Hannah Arendt:在《人的境況》中,阿倫特強調個體應該擁有生命的自主權,任何剝奪這一權利的行為都是不人道的。她寫道,「在一個真正自由的社會中,每個人都應該擁有決定自己生命和死亡的權利。」(Arendt, 1958)。

引文:Arendt, H. (1958). The Human Condition.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反命題: 社會有責任維持生命,哪怕是以極端手段延續病人的生命。

  • 康德(Immanuel Kant:在《道德形上學基礎》中,康德主張,生命具有內在價值,社會有責任維持生命,哪怕是以極端手段延續病人的生命。他認為,「每個人的生命都是無價的,應該受到無條件的保護。」(Kant, 1785)。

引文:Kant, I. (1785). Groundwork of the Metaphysics of Morals (H. J. Paton, Trans.). New York: Harper & Row.

  • 米爾(John Stuart Mill:在《功利主義》中,米爾強調社會應該致力於最大化福祉,即使這意味著需要以極端手段延續病人的生命。他指出,「在某些情況下,延續生命可能是實現最大化幸福的必要手段。」(Mill, 1863)。

引文:Mill, J. S. (1863). Utilitarianism. London: Parker, Son, and Bourn.

第六段

命題: 自殺防治忽視了自殺者的心聲和意願,應該尊重個體選擇。

  • 加繆(Albert Camus:在《西西弗斯的神話》中,加繆討論了自殺的荒謬性和個體選擇的自由,認為應該尊重自殺者的心聲和意願。他寫道,「在面對生命的荒謬時,自殺是個人的自由選擇,應該得到尊重。」(Camus, 1942)。

引文:Camus, A. (1942). The Myth of Sisyphus (J. O'Brien, Trans.). New York: Vintage.

  • 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在《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中,尼采強調,個體應該擁有自殺的選擇權,這是一種自我主權的表現。他認為,「個體的生命和死亡應該由自己決定,而不是由他人或社會決定。」(Nietzsche, 1883-1885)。

引文:Nietzsche, F. (1883-1885). Thus Spoke Zarathustra (T. Common, Trans.). New York: Modern Library.

反命題: 自殺防治是為了保護生命,防止因一時的痛苦而做出無可挽回的選擇。

  • 杜爾克海姆(Émile Durkheim:在《自殺論》中,杜爾克海姆分析了自殺的社會原因,主張應該通過防治措施來保護生命,防止個體因一時的痛苦而做出無可挽回的選擇。他指出,「自殺是一種社會現象,需要通過適當的社會措施來預防。」(Durkheim, 1897)。

引文:Durkheim, É. (1897). Suicide: A Study in Sociology (J. A. Spaulding & G. Simpson, Trans.). New York: Free Press.

  • 羅爾斯(John Rawls:在《正義論》中,羅爾斯提出,社會有責任保護個體生命,即使這意味著需要采取自殺防治措施來防止自殺行為。他認為,「在一個正義的社會中,政府有責任保護每個人的生命,並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干預。」(Rawls, 1971)。

引文:Rawls, J. (1971). A Theory of Justice.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第七段

命題: 對死亡的標準化處理使個體變得無差別,失去了人性和尊嚴。

  • 福柯(Michel Foucault:在《監視與懲罰》中,福柯批評了對死亡的標準化處理,認為這使個體變得無差別,失去了人性和尊嚴。他指出,「現代社會通過標準化的管理和程序,使個體失去了獨特性和尊嚴。」(Foucault, 1975)。

引文:F### 第七段 命題: 對死亡的標準化處理使個體變得無差別,失去了人性和尊嚴。

  • 福柯(Michel Foucault:在《監視與懲罰》中,福柯批評了對死亡的標準化處理,認為這使個體變得無差別,失去了人性和尊嚴。他指出,「現代社會通過標準化的管理和程序,使個體失去了獨特性和尊嚴。」(Foucault, 1975)。

引文:Foucault, M. (1975). Discipline and Punish: The Birth of the Prison (A. Sheridan, Trans.). New York: Vintage.

  • 阿甘本(Giorgio Agamben:在《神聖人》中,阿甘本指出,現代社會通過對死亡的標準化處理,使得個體失去了其特殊性和尊嚴。他強調,「生命政治的核心是通過標準化和規範化的程序來管理和控制個體,這種控制剝奪了個體的尊嚴和人性。」(Agamben, 1998)。

引文:Agamben, G. (1998). Homo Sacer: Sovereign Power and Bare Life (D. Heller-Roazen, Trans.). Stanford, C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反命題: 標準化的處理方式是為了提高效率,減少對死者及其家屬的二次傷害。

  • 韋伯(Max Weber:在《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中,韋伯強調,標準化的管理和程序是為了提高效率,這包括對死亡的標準化處理,以減少對死者及其家屬的二次傷害。他指出,「現代社會的官僚制和標準化管理是為了提高效率,確保公平和一致性。」(Weber, 1905)。

引文:Weber, M. (1905). The Protestant Ethic and the Spirit of Capitalism (T. Parsons, Trans.). New York: Charles Scribner's Sons.

  • 泰勒(Frederick Winslow Taylor:在《科學管理原則》中,泰勒提出,標準化和程序化的管理能夠提高效率,這也適用於對死亡的處理,以減少不必要的情感困擾和混亂。他認為,「科學管理的核心是通過標準化的程序和方法來提高效率和生產力,這一原則也適用於處理死亡等問題。」(Taylor, 1911)。

引文:Taylor, F. W. (1911). The Principles of Scientific Management. New York: Harper & Brothers.

第八段

命題: 事實主義和記憶的對立,記憶有時比事實更重要,能帶來更多情感共鳴。

  • 哈柏(Maurice Halbwachs:在《集體記憶》中,哈柏指出,「記憶有時比事實更重要,能夠帶來更多情感共鳴和社會連結。」他認為,「記憶是動態和社會建構的結果,比純粹的事實更能影響個體和群體的情感和行為。」(Halbwachs, 1950)。

引文:Halbwachs, M. (1950). La Mémoire collective. Paris: Presses Universitaires de France.

  • 柏格森(Henri Bergson:在《物質與記憶》中,柏格森強調,「記憶是動態和主觀的,能夠超越客觀事實,帶來更深層的情感體驗。」他認為,「記憶是連接過去和現在的重要橋梁,能夠影響我們的感知和行動。」(Bergson, 1896)。

引文:Bergson, H. (1896). Matter and Memory (N. M. Paul & W. S. Palmer, Trans.). New York: Zone Books.

反命題: 事實主義是客觀真實的,記憶因個體主觀感受而易被扭曲,不具普遍性。

  • 康德(Immanuel Kant:在《純粹理性批判》中,康德強調,「事實和客觀真實的重要性,認為記憶因個體主觀感受而易被扭曲,不具普遍性。」他指出,「知識應該建立在客觀和可驗證的事實基礎上,而不是個人的主觀記憶和感受。」(Kant, 1781)。

引文:Kant, I. (1781). Critique of Pure Reason (N. Kemp Smith, Trans.). London: Macmillan.

  • 波普爾(Karl Popper:在《科學發現的邏輯》中,波普爾提出,「科學和知識應該基於客觀的事實和驗證,記憶因主觀性而不具普遍性和科學價值。」他認為,「科學方法是理解世界的最佳途徑,應該依賴於可驗證和可重複的實驗結果。」(Popper, 1934)。

引文:Popper, K. (1934). The Logic of Scientific Discovery. London: Routledge.

第九段

命題: 懸念和不確定性是生命的一部分,它們能給予人們希望和動力。

  • 德里達(Jacques Derrida:在《書寫與差異》中,德里達強調,「不確定性和懸念是生命的一部分,能夠激發創造力和希望。」他指出,「解構主義認為,意義總是在不確定和延宕中生成,這種不確定性本身就是生命的一部分。」(Derrida, 1967)。

引文:Derrida, J. (1967). Writing and Difference (A. Bass, Trans.).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 布赫納(Maurice Blanchot:在《無盡的對話》中,布赫納指出,「懸念和不確定性使人們在追求意義的過程中找到希望和動力。」他認為,「文學和藝術中的懸念和不確定性,能夠激發讀者和觀眾的想像力和創造力。」(Blanchot, 1969)。

引文:Blanchot, M. (1969). The Infinite Conversation (S. Hanson, Trans.).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反命題: 追求確定性和真實是科學和理性思維的核心,能帶來穩定和安全感。

  • 霍布斯(Thomas Hobbes:在《利維坦》中,霍布斯主張,「追求確定性和真實是建立穩定社會的基礎,能帶來安全感。」他認為,「社會契約的核心是通過確定的法律和規則來維持社會秩序和安全。」(Hobbes, 1651)。

引文:Hobbes, T. (1651). Leviathan. London: Andrew Crooke.

  • 哈貝馬斯(Jürgen Habermas:在《交往行動理論》中,哈貝馬斯強調,「科學和理性思維應該基於確定性和真實,以實現穩定和安全。」他認為,「公共討論和理性辯論是達成共識和維持社會穩定的重要途徑。」(Habermas, 1981)。

引文:Habermas, J. (1981). The Theory of Communicative Action, Volume 1: Reason and the Rationalization of Society (T. McCarthy, Trans.). Boston: Beacon Press.

第十段

命題: 對事實的追求可能會讓人失去力量和意志,虛構和神話能給予人們更多的力量和希望。

  • 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在《善惡的彼岸》中,尼采提出,「虛構和神話能夠激發人們的意志和力量,事實的追求可能會讓人失去這些力量。」他認為,「人們需要神話和虛構來激發內心的力量和希望。」例如,尼采提到「每一種深刻的思想都愛戴面具;最深刻的思想甚至厭惡形象和比喻」(Nietzsche, 1886) (LitCharts)​​ (Lib Quotes)

引文:Nietzsche, F. (1886). Beyond Good and Evil. New York: Vintage.

  • 榮格(Carl Jung:在《原型與集體無意識》中,榮格強調,「神話和虛構是人類心靈的深層表達,能夠賦予人們力量和意志。」榮格認為,「這些原型和神話不僅是文化遺產,更是心理結構的重要部分,能夠影響個體的行為和心態。」(Jung, 1968)。

引文:Jung, C. G. (1968). The Archetypes and the Collective Unconscious (R. F. C. Hull, Trans.).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反命題: 事實主義是客觀真實的,記憶因個體主觀感受而易被扭曲,不具普遍性。

  • 康德(Immanuel Kant:在《純粹理性批判》中,康德強調,「事實和客觀真實的重要性,認為記憶因個體主觀感受而易被扭曲,不具普遍性。」他指出,「知識應該建立在客觀和可驗證的事實基礎上,而不是個人的主觀記憶和感受」(Kant, 1781)

引文:Kant, I. (1781). Critique of Pure Reason (N. Kemp Smith, Trans.). London: Macmillan.

  • 波普爾(Karl Popper:在《科學發現的邏輯》中,波普爾提出,「科學和知識應該基於客觀的事實和驗證,記憶因主觀性而不具普遍性和科學價值。」他認為,「科學方法是理解世界的最佳途徑,應該依賴於可驗證和可重複的實驗結果」(Popper, 1934)

引文:Popper, K. (1934). The Logic of Scientific Discovery. London: Routledge.

第十一段

命題: 生命的追求和意志是自我存在的核心,與逝去的親人和祖先的連結賦予我們力量。

·         榮格(Carl Jung:在《原型與集體無意識》中,榮格強調神話和虛構是人類心靈的深層表達,能夠賦予人們力量和意志。他認為這些原型和神話不僅是文化遺產,更是心理結構的重要部分,能夠影響個體的行為和心態。例如,榮格提到:「認識自己的黑暗面是處理他人黑暗面的最佳方法。」這意味著,通過認識和接受我們自己的內心陰暗面,我們能更好地理解和應對他人的內心陰暗面,這種自我認識的過程賦予我們力量 (Jung, 1968)

引文:Jung, C. G. (1968). The Archetypes and the Collective Unconscious (R. F. C. Hull, Trans.).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         馬克思(Karl Marx: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討論了意識形態如何影響人們的行為和信仰,他認為,個體的自我存在和意識形態密切相關。馬克思指出,個體的行為和思想受到其社會環境和歷史條件的影響,這些因素賦予了他們力量和意志。例如,馬克思認為:「意識形態是一種虛假的意識,但它能夠動員和激發人們的行動」(Marx & Engels, 1846)

引文Marx, K., & Engels, F. (1846). The German Ideology. London: Lawrence & Wishart.

反命題: 這種追求和連結只是一種心理慰藉,實際上無法改變現實生活中的困境。

·         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在《夢的解析》中,弗洛伊德指出,與逝去的親人和祖先的連結可能只是心理慰藉,無法改變現實生活中的困境。他認為,這些連結常常是無意識的投射,幫助個體應對內心的焦慮和不安,但並不能真正解決他們面臨的現實問題。例如,弗洛伊德寫道:「夢是無意識的滿足,它能夠提供心理上的舒緩,但不能改變現實」(Freud, 1900)

引文:Freud, S. (1900). The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 London: Hogarth Press.

·         馬克斯·韋伯(Max Weber:在《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中,韋伯討論了宗教信仰和世俗生活之間的關係,認為宗教信仰可以提供心理慰藉,但無法改變現實生活中的困境。他指出,宗教信仰能夠給予人們內心的平靜和力量,但這並不意味著它能夠解決現實中的經濟和社會問題。例如,韋伯寫道:「宗教信仰可以提供一種內在的倫理力量,但它並不能直接改變現實的經濟條件」(Weber, 1905)

引文:Weber, M. (1905). The Protestant Ethic and the Spirit of Capitalism. New York: Charles Scribner's Sons.

 


2024年7月29日星期一

[摘要] 葉啟政 《超越資本主義的異托邦》(第四章)

 第四章 回顧並展望馬克思的思想:批判資本主義的文化-歷史源頭

1. 嚮往希臘古風的狂飆運動:形塑德國社會思想的歷史質性

        用「社會主義」邏輯對抗「資本主義」邏輯的論述與做法可能是脆弱的,但就反抗資本主義體制之思想發展史的現實狀況來看,仍需關照,因為唯有針對這類論述進行歷史性的檢討,才可能為整個問題找出更為根本的癥結。(粗體我加)(173)馬克思為社會主義思想源頭,為批判與改造資本主義體制的重要基礎。我們可以試著探索馬克思的思想所可能蘊涵的特殊歷史-文化質性。(174)

十八世紀末期之德國並對後世深具影響作用的思想運動,即在一七六年代晚期到一七八年代早期之間:在德國(特別是文學與藝術界)所興起之嚮往希臘古風(Griechensehnsucht)的狂飆運動(Storm and Stress movement, Sturm und Drang)。穆斯即總結了當時德國(資產階級)知識分子力圖從事的種種努力。簡單來說,它們分別是:在政治領域裡力圖找回公共領域(public sphere);在哲學思想上肯定同時兼顧人之精神(包含理性)與情感的人文面向;美學上乃以追求美質(beauty)、完美(perfection)、整體(wholeness)與和諧(harmony)為標的;倫理上則是企圖在身與心、物質與精神、個體與社會、自由與必然(necessity)之間謀求重新整合。林林總總的,這些被設定的追求目標正是古希臘智者所肯定的,被認為可以用來彌補當代(指十八世紀以來)物質主義所帶來的種種缺陷,如功效主義(utilitarianism)引發的生命脆片化、異化、失衡的分工、階級衝突等等(Mewes 1992: 22-24, 30-31;同時參看 McCarthy 1997: 3-6)。簡言之,在「以持具(possessive)個人為本的資本主義體制」與「啟蒙理性過度膨脹」相互聯手主導的歷史背景下,西歐社會孕育出一種具宰制性的優勢文化氛圍。針對此一宰制性的優勢文化氛圍為社會裡的諸多面向所帶來的「負面」現象,整個狂飆運動可以說是一種總體反省。(174-175)

        赫德的詩學:人是活在特定的文化和歷史情境裡頭,其思想與感受在在受到特定語言系統所蘊涵之意義架構的影響。(176)韋塞爾則指出「馬克思的科學社會主義本質上即是變形的詩歌,其無產階級的『發現』,即科學社會主義龐大體系的關鍵要素,是受到馬克思早期(1836-1837)詩歌興趣的極大推動。……無產階級構成德國浪漫主義最重要的概念之一,它是『反諷』的化身。無產階級是煥發異彩的『反諷』,而其唯一的依據是自身的解放力量。總而言之,無產階級『真實』的形式必定是詩歌的形式。(177)

       

2. 亞里斯多德思想的現代版本

        馬克思基本上以亞里斯多德的「共同體」思想作為建立理想社會的典範文化(行為)模式(即表現於文化與意識形態層面的所謂「上層結構」),並以此典範社會內涵的基本價值與信念為依據,確立並進而批判資本主義體制運作所仰賴的基本結構理路(即表現於「經濟」生產層面的所謂「下層『基礎』結構」)。(179)

        亞里斯多德和馬克思並沒有完全否定執行「權利」的重要性,但他們不同於功效主義者,在於強調須從人們的實際生活所需要的立場來評估諸多權利的結果,進而從中就其輕重緩急而有所選擇(如人作為「類存有體」)。(179)麥卡錫說「只有深入探討亞里斯多德等古希臘的經典著作,才可能解釋馬克思對物質主義、科學、倫理和社會實踐等等觀點的秘密。(181)葉啟政追問:馬克思「回歸到亞里斯多德的思想作為源頭,到底有怎樣的特殊意義?」這是我們必須探究的,因為這將有助於我們為人類文明指引另外一條作為關鍵轉捩點的「新」取徑以反制資本主義體制。

 

3. 馬克思思想的倫理與生命美學基礎

葉啟政對「科學」置回於哲學人類學視角之思考:針對其所關心的社會情境與人本身的探討,當一位社會思想家或社會觀察者宣稱持有的是完全中立而客觀的所謂「科學」立場時,事實上,他(她)乃是在將特定的哲學人類學存有預設與所處之時代背景內涵的種種歷史——文化質性視為「理所當然」的情況下來論斷的。其中,語言的操持用來表述人的思想和感受扮演著相當關鍵的角色,在第一節中所提及的詩歌,更可以說是使用語言之一種具隱喻作用的極致表現形式。我之所以這麼認為,理由很簡單,乃因我們必須使用具概念性的「語言」來描繪、勾勒我們所欲探討的現象。概念性的「語言」本身即是人在特定歷史—文化背景下所創造出來的一種工具,承載著具特殊歷史—文化質性的色調。對「人」與「自然」的想像,更是傳承著特定的哲學人類學存有預設,內涵著深具特定歷史感的社會意義。這樣的特質表現在以「人與社會」作為研究對象的知識體系當中尤其明顯,更別說以從事「社會改革」來看待或建構知識時,這樣的情形更是明確。(183-184)

葉啟政借用Wessell Jr.的討論,點出馬克思思想(尤其早期)所具普羅米修斯式之神話詩學色彩,以「共同體主義」為追求「有個性的人的自由全面發展」創造條件。(370,註16)馬克思以誠實的態度坦白而明確地表現其具應然性質的「意識型態」,不似英國古典自由主義者躲藏在「人性」、「自然權利」等宣稱具普遍性的概念背後。(186-187)馬克思論述的重點,在於討論「某種特定的倫理與生命美學如何在日常生活場域具體落實的政治經濟學」。(187)

葉啟政談到馬克思的「反諷」姿態,他說「簡單來說,此乃意指在『完成理想中正確的事』與『現實上要將事情做好』之間,經常是體現一種兩難的困境,於是乎,當處在面對具結構性壓迫的特定歷史環境底下,對於客觀條件採取了敵對而反諷的態度來尋求解答,乃有著帶救贖性質的解放意涵,這正是馬克思整個思想的基本內涵。」370,註18

接著,葉啟政借亞里斯多德的討論,指出「有關社會(政治)事務的處理,必須仰賴人們經過慎思審度、相互的理性對話與具現實感的實踐智慧來處理,不能僅憑具體識性的理論知識與技術知識(以現代語言來說,即是技術性的知識,如統計學、行政管理)而已。(188-189)…對社會(包括政治與經濟)現象從事理解與解析,我們首先需要學習懂得使用怎樣的概念,來捕捉既已呈現之現象實景的核心樣貌,從而以具對反性的概念來進行批判性的翻轉功夫。這樣的研究策略基本上是沒有什麼既定(或先驗)之「非要不可」的概念來作後盾的。概念的選取與論述的舖陳,毋寧端賴研究者對現象本身的明智判斷與價值取捨的基點,乃有關人類生命史的藝術性考察,在在仰賴體驗、靈感、洞識等等能力,需要長期培養才能具備著。(189-190)

葉啟政以馬克思對1871「巴黎公社」的討論為例,引用麥卡錫的說法,指出「公社本身並沒有既成的烏托邦理想等待去實現,除了民主的理性論述過程本身之外,並沒有施設任何定型而具體的社會理想或先驗的道德與政治真理。因此,只有依靠著對話和政治行動(即建立在明智之上的實踐(praxis))而非哲學(即建立在體識上的理論(theoria),如康德的道德意識或柏拉圖的哲王概念)以及經濟行為的科學法則(即建立在技藝上的製造(Poiesis, e上有一橫)),來定義和決定「公社」的歷史軌跡與政治抉擇。(190-191)在這樣的情況下,不是英國功效主義與李嘉圖的經濟法則,而是來自古希臘的美學,也是亞里斯多德所啟示的感性原則,諸如簡單、優雅、莊嚴與和諧等等,提供了人們從事政治對話和政治行動最根本的基礎。(191)

馬克思的思考,在Popper看起來是無法否證的。但對於葉啟政來說,其思想是否科學無關緊要。「重點應該是在於,它作為一種規範理論,其所提出的規範基礎--倫理的或(與)生命美學的--是否具有歷史性的意義與社會學的想像力與啟發作用,而有助於我們穿透時空向度來為人類的未來提供一條具有深度人文關懷且合情合理的世界圖像。這不正就是亞里斯多德所揭櫫之「明智」型知識的基本內涵嗎?」(371,註25)

亞里斯多德主張「追求實踐最高德行是幸福的基本要義」,是人之所以為人的「自然」內涵,更是我們開展進一步理解與分析人與社會現象(特別是涉及政治事務)的基本前提。(192)就認識論的角度來說,將亞里斯多德之立論施及於現代社會,乃意味著這樣的倫理(與生命美學)要求是經營社會科學最合乎「自然」的基本要件。麥卡錫即極為明智地指出,亞里斯多德所以如此強調道德個體的本性,為的乃是希望讓此一強調與「鼓勵且慣於以實踐智慧來討論(城邦)體制內涵的結構特質」兩者之間取得了平衡。這些與政體有關的制度包含著友誼、公民性(citizenship)、家戶經濟和社會正義等等 (MaCarthy 2009:24) (193)轉個角度用更簡單的語言來說,這即意味著,國家(特指當時的城邦國家)與人所具的政治特質是自然的,它乃體現在具維持自給生活且有足夠人數的公民團體(也是「共同體」)上面(參看 Aristotle 20091950]:vol. 3, chap. 1)。這樣的團體於是乎成為從事道德論證和形塑政治審議的共有元素來源,為當代的真理共識論(consensus theory of truth)提供了歷史基礎(McCarthy 1990: 86)。

馬克思的所作所為,基本上即是在貫徹亞里斯多德此一理智德行的作為,而非意圖保持自認是「免於價值判斷」的實證科學家,規避了知識分子擔負社會責任的道德意識。就此來看,馬克思的理論不只是一種規範理論,更是強調實踐的論述,乃深具古典知識分子的社會責任意識的。也就是說,人(特別是知識分子)在實踐中創造實在,而且是以具倫理與生命美學意涵之社會正義的立場來從事批判性的分析與創造。準此,馬克思乃嘗試著結合科學與正義,認為二者之間並無矛盾,而是具有相互搓揉摩盪的作用。因為唯有如此,才可能讓我們有機會檢證某種特定的倫理目標(如創造集體幸福和至善生活),能否與如何在實際的經驗世界(即人們的日常生活世界)裡被實踐著。循著這樣的原則,馬克思即把目標指向工業資本主義體制之「畸形」結構為個人自由和社會民主所帶來的病理問題。於是乎,在馬克思的認知裡,科學探討的目的乃在於為實際的社會批判和實踐,提供一個深具倫理與生命美學意涵的理想線索,而這個線索必然是承載著深邃的歷史文化質性McCarthy 2009: 81, 82)。如此一來,對馬克思來說,在當時德國學風的加持下,他懷著嚮往的情懷,回歸西方文明的源初——希臘古風去尋找答案,可以說是一條可以預期的必然取徑。

 

4. 從共同體到類存有體

        為了勾勒馬克思心目中的理想社會圖像,葉啟政亞里斯多德以「共同體」作為基礎的政治倫理觀。(200)他引用亞里斯多德的觀點,指出「良善的生活就是讓個體的靈魂具備德行與理性的舉措(如懂得禮節進退[propriety]),這是幸福的根本要件。(195)德行與理性之適否合宜,則是擺在社群場域來評價,其典型樣態為城邦這樣的規模作為共同體的最適大典範形式。於是,說穿了即是具合體意涵之共同體的經營,而非單純指向個己的生活表徵(如歡樂、富裕、享受)。連帶的,個人的最大幸福,也就必須是在共同體之中來予以證成。(195-196)以此為前提,必須透過政治教育來滋養人們的勇氣、氣質與德行(特別是公正)等等,而政治學於焉成為考察高尚(高貴)與公正行為的學問。(196)

        對亞里斯多德而言,正義是樹立社會秩序的基礎,組成城邦的最基本社會單元是家庭,其所考慮則以家務管理(如獲得財產)為本,繼而,基於人們需要相互互動(尤其是進行交易)以換取生活需要的物品是無可避免的社會活動,村坊(以至巿鎮)於焉形成,其所造成的結果是,「家庭-村坊(巿鎮)-(城邦)國家」遂成為一系列具相互扣聯性質的「共同體」社會組織型態,分別實現著具不同等級與性質的各自善業。(197)

共同體以貫徹善業為要旨,善就是克盡己責地把分內的事情做好。具體來說,「一個人要是沒有絲毫勇氣、絲毫節制、絲毫正義(即公正)、絲毫明哲(智慧)(即本書中所謂的明智),世人絕不稱他為有福(快樂)的人。」(197)對亞里斯多德而言,個人因至善修養而有福的情形,正是經營城邦政治追求的目標。而在德行上,統治者與被統治者(公民)有著不同的要求,但他們都必須具備特定的德行。於是「政治學術,其中即(目的)正是大家所最重視的善德,也就是人間的至善。政治學上的善就是『正義』,正義以公共利益為依歸。依照一般的認識,正義是某些事物的『平等』(均等)觀念」。歸根究柢來說,所有這些德行的實踐都是以獲致「幸福作為最高之善」為歸依。(199)

現實上如何實行呢?亞里斯多德說,善行即是德行,而德行是選擇的品質,關鍵在於以「理性」表現出「適度」的意願行為。譬如,魯莾不是勇敢,適度的才是勇敢。除此之外,善行尚得是保持公正,富正義感,並以追求公平(equity)作為實踐公正的基本指標,二者可以說是同義詞。談及城邦政治時,亞里斯多德將友善與團結(unanimity)連結在一齊看待,他將團結視為一種友善:

當城邦的公民們對他們的共同利益有共同認識,並選擇同樣的行為以實現其共同意見時,我們便稱之為團結。團結是在於每個人都把這件事與同一些人相聯繫,例如當普通人和公道的人都同意應當讓最好的人當治理者的時候。因為,只有他們都同意這樣,他們才得到了他們想要的東西。所以,團結似乎就是政治的友愛。(Aristotle2003: 270[第九卷,第六章,1167a22],271[第九卷,第六章,1167a25-35, 1167b4])

        換句話說,當人們經營共同生活時,友愛是使大家團結,讓共同生活得以可能且順利進行下去的必要德行條件。(200)承接亞里斯多德的思考,馬克思心中的理想社會圖像如下:

馬克思即援引亞里斯多德的概念而說著:「人類是一種政治動物(zōon politikon),並不只是一種單純的群聚動物而已,而是讓自己以個體的身分生活在社會之中的動物」(Marx 1981a[1862]1761973[1953]240-249;同時參看 Aristotle 2009[1950]7-8[vol. 1, chap. 2, 1253a3-9])。因此,只有生活在共同體中,個體才能耕耘並發揮其才能(Marx 1973[1953]84)。就此而言,馬克思分享著亞里斯多德的觀點,強調社群責任、社會認同與在全體中的自我價值,重視以理性、意志與工作為本來對群體從事具倫理性的實踐(praxis)。在此需要特別強調的是,這樣的參與必須是以民主的方式,同時落實在實際的政治與經濟運作上面,因為唯有如此地在制度面向上以民主的社會互動方式來實踐,個體的自由與主體性才可能展現意志,以理性的態度客觀地予以表達,而不至於淪落為只是個人主觀、武斷且是不相干的漂蕩行為(參看 McCarthy 2018: 72)。更重要的是,如此具意志性的理性之所以得以展顯,並非「自然地」來自上帝本身,而是人透過自我意識,從實際的共享歷史與社會經驗中體現出來的。其最終意圖成就的,即是古希臘哲人心目中的「全人」(perfect man)形象——一種沒有被異化(alienated)之「人」的形象。(粗體為我所加)

  針對同時落實政治與經濟運作,在註34中,葉啟政說「同時強調政治與經濟面向的民主化,可以說是馬克思之實踐理論的重點」,又提到馬克思、恩格斯與一些『共產主義者同盟』的成員在1847年的刊物上表示,他們不是那些欲想摧毀個人自由的共產黨員,情形毋寧是相反的,他們尊重由底層而引發的聲音,因此,革命的目的是獲取民主的勝利。(372)

        伊格頓指出,馬克思的政治理論,說穿了,即是在於提供人們實踐其潛能的要件,此一潛能,即內涵在此一「全人」的形象之中。不管實際的歷史進程體現的會是什麼,在馬克思的心目中,針對這樣的「全人」理念,人作為社會(共同體)存有體,唯有依靠實踐,才是最需要考量的要務。(202)人之所以存在的終極目的乃體現在於從事城邦的政治實踐活動之中,而人於其中展現理性的實踐智慧和道德意識以追求幸福與快樂,可謂是充滿著美學意味且是簡約而高尚的德行表現。(202)準此,哈特與奈格里認為,馬克思力主「人類勞動為的是貫徹酒神戴奧尼修斯的精神」。(203)

        對立於前章所述古典自由主義以持具個人來界定「人」,馬克思乃以具全稱意涵的「類存有體」概念來界定和理解「人」的(社會)圖像。在馬克思的視角來看,「人」是一種具自我美感(sensuous)與意識(consciousness)且賦實踐力(praxis)的「類存有體」。既然是一種以「類」之樣態展現其自我的「類存有體」,賦予在人們身上的倫理性和美感意涵,也就理應不分階級、身分,都有著充分實現自我期待之「全人」的能力和權利,而且這些都得落實在以物質條件為基礎的前提之上(Marx 20001932]:57-58)。(203)

        馬克思肯定感性經驗,同等看待感覺與意識,不同於自十七世紀後奠基於笛卡兒的法則式的思想,而從「類存有體」來看待人的圖像時,民主和自我決定成為倫理共同體的基礎,應該試著把亞里斯多德所談的德行,在體制上轉化為人類(即「類存有體」)本身都應當具有的基本權利,且真正體現在社會裡的各個層面(包含經濟面向),人類才算得上獲得了真正且完全的自由解放。(204-206)對馬克思而言「基於共同福祉與相互關愛」是源自人性的本質,是「自然的」,民主的形式必須以證成「自然」為起步點,最終則是貫徹「全人」理想」。(207)世界不僅僅是是受巿場法則左右的體現,而是集體夢想的實現。換句話說,接受亞里斯多德的社會理念,尤其對以賺取錢幣為本之政治經濟和巿場交換的道德批判,乃意味著任何的公民或政治(法制)權利必須是合乎自然法則,自然法則則是以落實人文性的核心價值為根本。

對馬克思而言,這恰恰是社會主義(更是他所提倡之「共同體主義」)所予以肯定與追求的要義。顯而易見的,就歷史脈絡而言,此一核心價值乃是源自古希臘的人文精神,根本在於其內涵的倫理性與生命美學感受:追求自由、自我決定、肯定生存尊嚴與基本需求、充分發揮人的潛能、證成「類存有體」所衍展的平等與公正,尤其是共同體所意識和矜持的價值信念。(208)

 

5. 勞動的存有論地位

        馬克思在〈論猶太問題〉中,認為洛克的政治理論是種政治神學,主張猶太人問題實際先是私有財產權的問題,德國作為國家乃是依附於資本主義體制下的「自由國家」,政治上的自由以正當化經濟上的剝奪,追求利潤與物質享樂取代了基督教的恩典和救贖,成為嶄新之另類神學的核心內涵。馬克思告訴我們,原本期待代表為全體公民謀求公共利益的國家,卻淪為(與反映著)具特殊階級利益之「公民社會」的「共犯」集團。(208-211)馬克思以亞里斯多德的古典理念為參照,批判「自由主義」權利觀帶來的、充滿物慾且強調個人自身利益之自私且功利的社會樣態(212,213),人不再是人,而僅僅是工人,不勞動時的人是政治經濟學不在乎的。「勞動」僅僅被視為謀生,而不是人自我實現的手段與過程。然而,就馬克思來看,「具備完全自我掌控的勞動是成就『全人』理想的最起碼要件」,使生命得以去創造生命。而從倫理與生命美學的立場立論,如何恰適地形塑「勞動(生產)」此一概念,成就馬克思思考與批判社會(尤其是經濟制度)的首要課題。(217)問題在私有財產制,揚棄私有財產制,是人的一切感覺和特性的徹底解放。但這種揚棄之所以是這種解放,正是因為這些感覺和特性無論在主體上還是在客體上都成為人的(221)

馬克思批判自由主義者忽略了一般需求所帶來的異化現象。馬克思批判資本家以「合理利潤」為名,點出實則為「剩餘價值」形式,以此剝削勞動者。(222)馬克思的價值論,關切商品生產本身背後的歷史緣由與條件,尤其,其所內涵的倫理與生命美學意涵。(223)譬如,馬克思將交換看見成是基於人們的需求與生產能力有著天生的差異所制約的一種必要的互惠作為。在這樣的互惠互動過程中,對等的交換讓人們獲得了既利己又利人的雙贏局面──既平等又自由。因此,資本主義體制所重視的資本積累,並不是商品之巿場交易的目的──一種展友愛、公正、對等互惠等等具感性之德行的共同體體實踐。(223)

馬克思肯定勞動(生產)是人得以滿足種種生存需求的必要活動作為。作為類存有體,人的勞動(生產)活動因此不能被某此其他人所宰制,而導致產生了異化的現象。也就是說,勞動者能夠完全掌握勞動過程與結果,乃是證成人之自由和自我實現的基礎。(223-224)       

 

6. 「共同體主義」是道德經濟的實踐

        國家是道德共同體的範式(馬克思)抑或只是一種政治和軍事合體的機制,用來確保社會穩定以及以資產階級者之利益為本的巿場與工業經濟秩序而已(資本主義體制)?(224-225)馬克思的論述背後,所欲傳達的感性情操,可以齊美爾的一段話得到描述:「美學力量對社會事實的影響最明顯的,莫過於是體現在現代之社會主義與個人主義取向的衝突。毋庸置疑的,社會主義的某些理念是建立在美學價值上面:諸如,社會作為整體,必須變成一項藝術工作,以俾使每個元素透過對整體有所貢獻而獲得意義;一個統一的計畫應當理性地決定所有的產出,而非如當前以個人具狂想之隨興所至的方式來助益或傷害社會;以藝術的絕對和諧取代個人彼此之間極為浪費的相互競爭與鬥爭等等,無疑地都符合美學的旨趣(Simmel 1968[1896]74)。」

顯而易見的,這樣具美學架構的社會學陳述,並非只是用來進行社會分析,而是具有動員群眾以實際策劃社會變遷的意思。說來,借用這段話來形容馬克思的「社會主義」,以至「共同體主義」的主張可以說是最恰當不過了。事實上,這也正是稱呼他的理論是一種規範性理論所意圖意涵的本質,乃彰顯知識分子所具有的人道主義精神,力圖為人類創造美好的「理想國」。就西歐社會學的傳統來說,這樣的努力是一種充滿倫理與生命美學意涵的高尚舉止,值得尊重與肯定。(229)

馬克思由尊重人之稟賦與才能而至關懷人的需求,成為將社會由社會主義帶入共同體主義的基本門檻。(231)麥卡錫告訴我們,唯有從涉及人性之具形而上意涵的倫理面向來俯瞰政治經濟現象,才是人類追求至善且至美理想的必要取徑。(231)馬克思主張以人類之類存有體(以施行著free conscious actitivies的勞動者為本)的普遍倫理立場來看待無產階級,並且對私有財產此一異化的結構性源頭予以揚棄,而這才足以使得人的一切感覺和特性有了徹底解放的契機。也就是說,唯有讓人在人群裡有著自己可以充分掌握感性覺識來發揮自我的機會,才是一個至善且至美的理想社會,這正是馬克思心目中之共同體社會才可能提供的。(232)

具體來說,馬克思並非主張實施共同體主義即是完全廢除私有財產,而是廢除資產階級將私有財產予以「資本化」,讓「資本」轉換為屬於社會所有成員的共同財產。它不屬於個人,而是成為一種社會權能力(social power)。所以,個人財產並非轉化為社會財產,而是財產的社會特徵改變了:喪失了階級的特質。這麼一來,社會財產的再分配本身,並非馬克思之倫理理論的核心議題,他所企圖剔透的,毋寧是亞里斯多德的一種基本觀點:成就同時兼具理性和感性的道德個體,這正是依附在自由主義旗幟下之政治經濟學所闕如的倫理意識。往前推一步來看,自我實現的「解放」即是實現共同體主義的精髓,而消除勞動與資本之間原初被創造出來之真實的異化結構,則實現共同體主義的基本課題。(233)

問題的解釋之道不在於「平均化」(或為「普遍化」)私有財產,而是對處於特殊歷史情境(資本主義即是此一特殊的歷史情境)中體現在勞動/資本,生產/消費以及工業/巿場等等之間的「財產」這個東西所居有的特殊位置予以廢棄(或保守地說是予以懸擱)。(234)

總體來說,唯有揚棄將私有財產視為「自然權利且成為壟斷的資本」,整體人類才得以有著向其自身與社會(即合乎人性)的復歸。這種復歸才是完整的、自由的,並且是「在以往發展的全部財富的範圍內生成著」。當社會成為真正之共同體主義的國度後,馬克思秉承著亞里斯多德之自主家戶的理論,認為資本主義所強調之根據相等權利和非相等能力的分配,將被依據需求的倫理原則所設定的分配法則予以取代,而需求所反映的正是人性本身,是整個道德價值的自然性基礎。由此而推衍出去的,即是社會關係的維繫需求——由家庭、友伴、鄰里、村落、市鎮而至公民同胞,以及追求經濟(分配與互惠)和政治(民主)公正的需求。此時,整體來說,需求取代勞動,社會正義取代形式權利,成為人們關心的議題。於是,資本主義所強調的持具個人主義和自利權利將隨之消失(Marx 1959a119)。據此,馬克思提出以下說詞:

我們看到,富有的人和富有的人的需求代替了政治經濟學上的富有和貧困。富有的人同時就是需求有著具總體性之人的生命表現的人。在這樣的人身上,他自己的實現作為內在的必然性,作為需要(即本文所謂的「需求」)而存在」(Marx 2000[1932]90)。

顯然的,馬克思所強調的需求並非單純是霍布斯確認之自我保全的需求,也非洛克所看重之追求自然法權和財產的需求,而是以人們共同之具人文性的「類存有體」的需求,其核心的基本驅使動力是亞里斯多德所特別看重之自我實現的需求,以及具共同體意義之對他人的責任意識。這些意識的實踐乃是去除異化的自然天敵,也是人從歷史束縛中獲得解放的契機。(235-236)

        吉爾伯提出,馬克思對資本主義之原創論證,在精神上是亞里斯多德式的幸福論。人作非異化的類存有體,有權利追求自我實現的自由,這正是亞里斯多德所強調之作為終極因的幸福。就社會結構而言,這樣的倫理實踐乃落實在家戶(進而城邦)作為基本社會單元的上面,相互協助、相互關懷則是基本的倫理要件,於是,必須讓巿場回歸為單純之非營利的公正交換機制理想的交易得以適度的比例進行,才算得是公正。至於強調無限追求財富的巿場交則是不公正的,應當避免。(236-238)(即C-M-C模式,對立於M-C-M’模式)因而,馬克思之共同體主義的主張即是追求道德經濟的實踐,而「道德經濟」又是以家戶經濟為歸依的典範。(238)

對比於霍布斯以「自然狀態」取代「家戶社會」,回應十七世紀以來家戶作為經濟企業(特別生產)體制之基本單元的歷史場景處於瓦解的狀態當中,馬克思受十八世紀德國狂飆運動之「嚮向希臘古風」的思潮影響,嚮往古希臘人所持懷持的理想社會圖像,以亞里斯多德的「家戶經濟」具有的倫理性,回擊霍布斯所引帶出來之古典自由主義的政治經濟思想,以作為批判資本主義的倫理與生命美學基礎。(239-240)

       

7. 生產關係結構的改造、勞動與資本地位的反轉

        韋塞爾評論說,馬克思的理論所表述以及他所欲具體實踐的,其實是將源自古典希臘神話詩學的典範重新形塑為現代的政治經濟學概念,描述的神話詩學中一個非常古老的「寓言故事」,造訴我們,另一個「黃金時代」將會是如何來臨。(240)

        固然馬克思確實是正視分配的公正問題,但相對於功效主義者強調諸如個人享樂、社會契約、巿場分配與公平性等等作為處理分配公正原則的依據,以及認定道德純然是個人自由選擇與採取何種原則的問題,馬克思所肯認的,基本上是在社會之經濟基層結構(infrastructure)與生產關係形式的特質上面。(240-241)

        在馬克思所處的時代,視「消費」為由「生產」概念自然溢出之問題,彼時有一定道理。但身處以符號消費為導向的後現代資本主義社會,整個情形就有待重新思考的必要了。(這也是葉老師耗費很多篇幅從亞里斯多德討論到馬克思最終所欲表達的核心重點)。(242)

        結構性轉換不太可能短時間以全盤顛覆的「革命」來達到,但注入新的核心元素進行轉換是可能的,馬克思告訴我們,當由資本主義過渡到社會主義時,如何重新形塑公平的分配(fair distribution)是核心的轉換元素。諸多社會主義者的改革,都體認到,若欲轉轉資本主義以邁向社會主義社會,首先必須翻轉勞動與資本的倫理正當性地位,讓「勞動」倒反過來有著導引「資本」的優位契機。(243)此外,馬克思也認識到人的能力、才華、體能與種種處境是不平等的,因此,從事勞動的報酬也將是不一樣(不平等)的,以至於就權利而言,此一不平等卻是平等的。然而,讓勞動反過來導引資本畢竟只是進行結構改變的起點而已,「共同體主義」所追求的真正終極目標,毋寧是前面所闡述之亞里斯多德刻意經營的理想社會圖像--一個公正、平等、民主、有節制、互惠、團結並充滿友愛的烏托邦社會。(245)

        毋庸置疑,馬克思的理論是一種以正面姿態來正視並宣揚人性中善而美之一面的論述形式,可以看成是一種由理想而至現實之「由上而下」的思考模式。相對來看,英國古典自由主義者(如曼德維爾)以推進充滿可能製造惡行的「慾望」作為核心概念,繼而甚至認定「私人的惡德可以成就公眾利益」,並以自然權利的美名美化私有財產來正當化資本主義社會體制,則可以說是一種將人類的負面特質轉化為正面社會價值的概念遊戲,可謂是一種由現實而臻至理想之「由下而上」的論述建構。

沒錯,經過了上千年的考驗,亞里斯多德所編織而經馬克思更細緻予以飾化之如此的美麗烏托邦,看起來始終只是一種猶如愛麗絲夢遊的幻境。現實上,不論是個人或國家彼此之間,人類一直是在為了遂行自利的慾望滿足,彼此之間爾虞我詐、勾心鬥角,乃至處於相互競爭甚至鬥爭的「戰爭狀態」之中。難怪,資本主義的信念可以假著民主自由與繁榮民生的美名橫行世界,而且被現為不二的政治真理。毋寧的,這是人類文明的醜陋墮落。相對的,馬克思或許是天真無邪,不食世俗人間的煙火,但至少他對人類文明的關懷是懇切而至誠,主張是正面而純潔的。遺憾的是,誠如史威齊指出的,在二十世紀以來,所謂的「共產主義」國家,特別是一九二0年代起之史達林統治下的蘇聯,沒有一個是按照馬克思的原始初衷來實施「共同體主義」,有的只是運用獨裁集權的權力形式來從事壓迫與鎮壓(Sweezy 1979:23)。於是,整個的「宰制」與「剝削」的現象由(經濟)生產關係轉為(政治)權力關係。

 

在此最後的最後,我還是忍不住想將個人對人類未來文明的發展期待先做個交代。我的主張是:當前人類最最需要的是具改造性的心靈提昇,其中最需要學習的莫過於是亞里斯多德所強調的「自制」。雖然我準備留到本書的最後章節才來討論此一主張,但在本章此一具關鍵性論述的最後,我還是不自主地先有個預告,作為與馬克思之論述對話的預備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