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妹的facebook上看到的故事。我在想,我的讀書生涯也應該用這句話來勉勵自己。早上看書看得很有勁,但是下午一看方法論的書就沒有勁了,晚上因此去買了好幾本書回來。欣看到了,就問說,這和考試有關嗎?我啞口…呃,和欣約定,我要跟她分享一本書,我才能再買一本新書,這樣子來逼自己多唸點書,多和她分享,還有多加善用學校圖書館的資源。
我希望自己能夠在兩年多內把學業完成,所以我決定每天都要寫部落格,記錄自己的心得與想法,還要分享每天的摘要。要讓自己的生活有個紀錄,就像碩士班剛開始時那樣。不過很可惜的,在無名的那個網誌,我忘記密碼了。所以就讓它隨風而去吧。我要開始新的紀錄。我的目標設定倒數1000天,在1000天後,我希望自己的人生會有大不同。起碼我不要再像現在這樣,有這麼不踏實的感覺。起碼一天一篇文章,寫摘要也好,寫心得也好,寫日記也好,就像我小時候一開始寫日記一樣。
今天唸了Andrew Abbott的Time matters序言,一開始還覺得蠻有趣的,但是後來我就讀到快睡覺。讀起來沒有什麼感覺feel。晚上路過書過,看到《閱讀地圖》一書當中提到卡夫卡對閱讀的態度,讓我為之一振:如果看了不會有驚嚇、驚奇感的書,實在不值得浪費時間看。我其實很同意這個說法。反省現在自己看書,看的書大概多是為應付課業而看,其實看起來沒有什麼特別的感覺。也許我該找對的書來看,挑戰自己的認識。不然單單為考試而看書,我真的會煩的要死。
對了,其實我還是想聲明一下,Blog就只是Blog,也許我會發發牢騷,但不代表我討厭或不滿現在的生活,其實覺得應該有些可以改進的地方。(像現在我就覺得我可以考慮再去買一支新鍵盤),打起來不太順。
總之,這是我的第一天,也是倒數一千天。每天我都要說一遍。一千天之後,我要拿到博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