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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13日星期五

[摘要與評述]簡相堂(2011) 2011年台灣食品生活型態與消費行為之研究

        剛才讀完了《2011 年台灣食品生活型態與消費行為之研究-以保健食品為例》一文,覺得這份研究很好,但是有一個致命的缺陷,就是抽樣方法。其抽樣方法是採便利抽樣,利用街頭訪問進行的,而不是依照嚴格的隨機抽樣方法進行的,那麼,其在推論上就受到一定的限制。此外,為了擴及全國,在樣本數僅有1200人的情況下,諸如澎湖縣僅抽5人,臺東12人,嘉義15人等等,我對這些人是否能夠代表該地區感到疑問。除了這兩個問題之外,就這份資料提供的特徵來看,還是有一些值得紀錄與討論的地方。

  (1)每月購買保健食品的花費以 500~1,000 元的消費者最多,而主要的購買地點以量販店居多。(p2)量販店意味著,保健食品的消費不是衝動性消費。(2)有九成一的消費者購買保健食品的動機是以平日保養為主,而購買的考量因素以功效訴求最高。(p2)換言之,大家著眼於日常生活的保養,即注重例行面向,而非生病的例外面向;而功效的部份是大家考慮的重點,因此,功效如何誘使消費者購買是值得進一步瞭解的議題。

        這一份研究的特色,是歸類出了四大食品生活型態進行討論,分為烹調冷感族、美食社交族、健康生活族、隨性便利族。(P30)這個分類有點創意,但是在實際的分析上,似乎看不出有什麼力道。

        其研究顯示,女性重視美食與社交,男性則遠庖廚。而少年追求美食與快速,成年開始重視健康養生。已婚者更重健康新鮮飲食;教育程度越高,美食社交族比例提高,而烹調冷減者減少。(P32-33)獨居者佔美食社交族比例較高,二至三人的小家庭以「健康生活族」比例較高。(P35)與職業的關係為「專業人員、事務工作人員在「美食社交族」的比例較高;農、林、漁、牧工作人員以「烹調冷感族」的比例較高;家庭主婦以「健康生活族」的比例較高;學生在「隨性便利族」之比例較高。(P36)

        在對保健食品消費行為及需求調查一節當中,有一些地方值得紀錄討論一下。民眾有63.9%的人認為「保健食品應不是吃膠囊/錠劑」,有53.8%的人不同意「保健食品的價位合理」,而85.7%的人認為保健食品管理愈嚴越好。(43)因此,我們依序可解讀為,(1)對保健食品的認定,存在歧義;(2)價值不儘合理,意味著他們在思考此項交換行為時,有一些必須被揭露出來的社會心理考量;(3)則反映了消費保健食品時,不確定感與風險因素令人擔憂,因此希望具公信力的單位出面擔保。

        其次,關於保健食品的媒體訊息來源,65.8%為親朋好友,可見共同體的力量;62.6%來自於電視廣告,31.3%來自報章雜誌,30.8%則是網路訊息,其餘則是店內銷售員推薦(18.3%)與直銷公司(17.9%)。其實我覺得這份分類是有點問題的,因為直銷人員擅長以親朋好友的角色出現,進行銷售,因為,上述的直銷公司或銷售員推薦,可以視為陌生的互動關係,而報章網路及電視,則可以歸類為系統行銷方式,至於親朋好友,則是具親密性的互動關係,如果用這個角色來分類,那麼我想,分析結果可能會有所不同。所考慮的點則是,社會連帶會不會影響保健食品消費?其次,人際網絡及系統分別以何種方式影響人的保健食品消費呢?

  關於「有三成六的消費者了解「健康食品」與「保健食品」的差異,有六成四的消費者不了解。(45)以及「有近八成的消費者認為「健康食品」與「保健食品」兩者差異不易辨識,有二成消費者表示容易辨識。(46)反映的是,官方的分類與民間的分類不盡相同,官方費盡苦心要區分兩者,但效果有限。民間究竟如何認識此些產品,是一個有趣的問題。

  在「性別與年齡部分:過去一年內曾購買「保健食品」(含食品型態及膠囊錠劑)的比例以 30~79 歲女性(82.0)最高,反之,15~19 歲男性(42.3%)比例最低。女性消費群隨年齡層增加,購買「保健食品」(含食品型態及膠囊錠劑)的比例也增加;男性購買「保健食品」(含食品型態及膠囊錠劑)的比例以 20~59(65.8%)相對較高,但也低於整體平均數(69.3%),突顯女性在購買「保健食品」(含食品型態及膠囊錠劑)的角色比男性更重要。(49)可見,必須考慮健康概念,與性別以及年齡的交互影響,在分析上,不可將消費者視為同質群體,毋論如何,女性與保健食品的消費是具親和性的。(為什麼呢?)

  而再細探下列內容:「性別部分:男性(34.8%)最早購買保健食品的時間至今有「近一年」的比例相對較女性(25.3%)高。(51)反映的是男性開始日漸被吸納進保健食品的巿場;其次則是「年齡部分:15~19 (46.8%) 20~29 (46.8%)最早購買保健食品的時間至今有「近一年」的比例相對較其他年齡層高。(51)這意謂著關於保健食品的社會化,我的猜想是,與人生生命階段的過渡儀式有關,即人們開始進入職場,開始必須要求自身以身體去支撐社會體系,換言之,即需要「打拼」啦!所以「有九成二的消費者購買保健食品是「自己使用」,其次有三成四是要給「長輩使用」,有二成四是給「子女使用」。(51)保健食品先是顧自己的身體(起碼在心理效果上),其次則是與「照顧」的概念連結在一起。

我們看到購買保健食品的原因/動機,91.2%為平日保養,52.9%為預防疾病,13.0%為輔助疾病治療。(52)可見,保健食品重在日常例行面向的社會角色上,而非例外的生病角色上,因此功效訴求是重要的,即維持或強化日常社會角色以保持利益或爭取利益。73.2%的消費者最重要的考量為「功效訴求」,其次分別為49.2%的健康食品認證以及45.2%的品牌知名度。(53)後兩者反映了「信任關係」的重要,即誰為產品掛保證,因此,保健食品帶有功效的不確定性,這點是與功效訴求密切相關的。

關於「保健食品的原料訴求, 15~29 歲常購買酵母菌、乳酸菌/益生菌;30~39 歲常購買甲殼素/幾丁聚醣、輔酵素;40~49 歲常購買免疫球蛋白、茄紅素;50~79 歲常購買大豆異黃酮、樟芝、銀杏、人參、鈣。(54)我覺得這必須要結合生命歷程以及產品功效的角度來分析,但大體來說,前期顧消化,後期顧免疫,前者重生長健體,後者防養老防病。

就消費的品項來說:乳酸菌與益生菌44.6%,重消化與機能面。鈣佔43.0%,則是小兒發育與老人抗跌,重骨骼與機體面。至於其他部份,不是那麼熟悉,而我關注的靈芝與綠藻各有10%,這些都值得進一步瞭解。

而就保健食品型態部份與通路來看,食療型的保健食品流通於量販店、便利超商及超巿居多;而藥品類型的膠囊錠劑則是以藥妝店/藥店及直銷居多。(頁61)而且女性使用藥妝的比例高於男性。而就價位來看,「食品型態及膠囊錠劑型態保健食品每月購買花費皆以「500~1,000 元間」的比例較高,其次是「100~500 元間」。保健食品每月花費在 1,000 元以下者以「食品型態」的比例較高,每月花費在 1,000 元以上者以「膠囊錠劑型態」的比例較高。

以年齡來分,30~79 歲的女性每月花費 1 千元及以上錢購買食品型態保健食品的比率(33.4%)相對較高,而 15~29 歲的男性每月花費 1 千元及以上錢購買食品型態保健食品的比率(11.5%)相對較低,如下圖。(64)不過我覺得必須考慮一個情況,即女性為主要採買者,買了之後給家人吃也不無可能,因此30歲以上的女性,更可能意味著母親角色與父親角色的差異。

而就型態的討論來說,反映的是,膠囊錠劑的價錢比較容易炒高,讓人願意投資更高的金錢去交換一種健康的可能性。由於此種不確定性,消費者也有可能抱怨價格過高,如「約五成五消費者認為食品型態保健食品的價格「普通/價格合理(54.7%)」的比例較高,有五成八消費者認為膠囊錠劑型態保健食品的價格「貴(58.0%)(很貴 1.9%+ 12.4%+有點貴 43.6%)」(頁68)所顯示的結果。

而在頁92也提到「保健食品特質的評價對「偏好購買健康食品認證產品」影響的分析結果顯示,僅有「重視產品型態」、「重視產品認證」及「重視產品外表價格方便性」對「了解健康食品與保健食品的差異」皆有影響,其中以「重視產品認證」的影響最大,其次是「重視產品型態」,因此若要提升「偏好購買健康食品認證產品」,應從「重視產品認證」著手。」(頁92)顯見「信任」(即認證)與型態為研究保健食品消費的核心,這點應該是毋庸置疑的。

  在文章最後對「保健食品的看法」之總結寫道「消費者在「我認為保健食品管理愈嚴愈好」的敘述上,表示認同的比例超過八成以上,在「我認為保健食品對我的健康有好處」、「我認為保健食品是未來趨勢產品」及「我認為保健食品應不是吃膠囊/錠劑」的敘述上,表示認同的比例超過六成以上;值得注意的是,僅有三成消費者同意「我對保健食品認識已經很充份」,有近四成消費者表示不同意。」(頁95)最後關於值得注意的地方,我想就是去討論消費者對於保健食品的認識究竟為何,量化研究已經作的夠多了,該是對意義的研究出馬的時候啦!

 參考資料:

簡相堂(2011) 2011年台灣食品生活型態與消費行為之研究 [電子資源] : 以保健食品為例 / 簡相堂計畫主持 ; 陳國隆等作;臺北市 : 經濟部

2013年8月20日星期二

3/365 [讀書札記]The Practice of Everyday Life, volume 2: Living & Cooking (1998,Minnesota)




        晚上讀日常生活的實作第二冊,讀完了前言、序言,直到第九頁。Luce Giard在講述De Ceteau怎麼組織他們的研究小組的部份時,寫的很有意思。他先講Ceteau是一個怎麼樣的人,他既不是純理論派(說他受到Popper否證論的影響),不喜歡架構空泛(虛)的普遍命題,但也不是百科全書什麼都搜什麼都寫的史料派,Ceteau是一個超越知識學科分野的人,他企圖在現存的分析之外,帶出新的差異(Bring forth ‘difference’)。他引導其他研究的方式,是透過「實作自己的理論」的方式來引導,也就是說,自身作給其他同儕研究者,看自己如何思考與分析。因此,Giard說,Ceteau是帶著豐富多樣的概念工具,回到歷史進行分析。而Luce Giard, De CeteauPierre Mayol所共同進行的計劃,就在Ceteau的引導下進行,他們嘗試建立「個殊的實作科學」(a practical science of the singular),他們在進行研究時,必須提出自己的方法,要應用的模型,要對研究對象進行描述、比較、區辨。因此,他們必須自己提出假設,並且找到根基(ground,按:我以為ground在這裡也有土壤,即田野之義),三人進行辯論,常常每兩週,之前的討論被迫砍掉重練,長期以往的討論,對心智是很大的磨練,但是在切磋琢磨後,那種霍然開朗的痛快感,卻又是令人不斷回味(在第xxxviii第三段到xxxix的第一段,有很生活的描寫)。這裡的敘述,讓我想起在碩士班一年級時,和修習社會心理學的學弟妹一起討論的光景,那種為了理解而進行的刻苦努力,現在想起來還是很滿足。

  Luce提到他們卡關時,De Ceteau也不會直接給他們答案。但卡住沒辦法,Ceteau就說不妨讀讀佛洛依德與維根斯坦,還有其他如傅柯、布爾廸厄、史賓諾沙的著作。(但是Elias不在其內,這點倒是很怪,Luce說)當Luce回顧他們的討論過程,最終瞭解,他們研究的是都巿生活與積極社交性的現存模式(existed modes of active sociabilty)。然後就進入正文,一開頭是法文Entrée,看起來像「開胃菜」的意思,但譯者刻意保留了法文,因為法文比英文更加強調「開始大餐」的「開始」的意思,而不是已經在大餐當中的開胃菜而已。因此,我覺得讀起來有種邀請讀者一起來享受這種日常生活實作大餐(生活起居與作菜)的意味,現在反覆想想,倒也蠻耐人尋味的。

  第一冊談論操作的方式,第二冊則是討論生活的藝術。第二冊的第一部份是由Pierre Mayol對於鄰里與日常生活的「關係」所作的研究,以(日常生活的)「戰術」作為研究軸線。我注意到排版處,他的第一部份的寫法是pART (1)刻意強調了「藝術」(art)的意思,而在Living的地方,L寫的特別大,iviL上,ivi的符號讀起來有點像笑臉(人生勝利的表現?XD),算是排版的一些小趣味吧!


  Mayol談的是,我們怎麼跟別人共存的問題。他認為日常生活由行為以及預期的象徵獲益(expected symbolic benefits)組織而成,他用propriety這個概念來串起兩者,proprietyproper有關,他想說的是如何行為,及行為如何才能適當(proper)的問題。人們互動間形成了某種社會契約,使得日常生活得以可能。(也就是我想像你會如何對我,而你想像我會如此對你,簡單地說,即舉止得宜,用一個中文字來說,就是「禮」,即思考日常互動中的禮儀如何使日常生活得以可能的問題。禮是我的理解,不是Mayol的說,禮不是指死板板的、寫在書上的那種條文文字,而是指高夫曼意義上的互動秩序,發生於實實在在的日常生活當中,使得雙方能夠彼此依循規則進行互動,而互動中產生的規則又能在後續的行為當中被依循)。


  接著,Mayol提了一個概念「文化實作」,他在註解處寫到,即認為實作背後有價值系統結構著日常生活,相承於諸多人類學者如Boas, Morgan, Durkheim, Mauss, Levis-strauss的想法。至於實作的部份,他的定義是「A practice is what is decisive for the identity of a dweller or a group insofar as this identity allows him or her to take up a position in the network of social relations inscribed in the environment.(p9)也就是說,實作對於人們的認同來說是關鍵的,因為此認同使他或她能夠在環境裡的社會關係網絡中,取得一個位置。這裡的討論讓我想起了Bourdieu在談position-takingtaking a position的討論,印象中,前者指的是創造一個位置,後者則是佔取一個位置。若是從實作的角度來看位置,那麼我們可以說,為自己創造一個位置,是類似於打天下,佔取一個位置,則是求安身,前者是創造者,後者是追隨者。其間分野,則是人們的日常實作。若是從Bourdieu的實作理論來看,實作等於(習氣*資本)*場域,在此,Bourdieu的場域概念預設了社會空間的優先存在,但是人同樣可以創造空間(如果沒有我們的位置,那我們就來創造一個吧!)。文化實作的概念,或者可以與象徵空間與象徵鬥爭的討論一起比較,進行思考,不過,就等我多讀了一些,再繼續來思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