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0日星期二

3/365 [讀書札記]The Practice of Everyday Life, volume 2: Living & Cooking (1998,Minnesota)




        晚上讀日常生活的實作第二冊,讀完了前言、序言,直到第九頁。Luce Giard在講述De Ceteau怎麼組織他們的研究小組的部份時,寫的很有意思。他先講Ceteau是一個怎麼樣的人,他既不是純理論派(說他受到Popper否證論的影響),不喜歡架構空泛(虛)的普遍命題,但也不是百科全書什麼都搜什麼都寫的史料派,Ceteau是一個超越知識學科分野的人,他企圖在現存的分析之外,帶出新的差異(Bring forth ‘difference’)。他引導其他研究的方式,是透過「實作自己的理論」的方式來引導,也就是說,自身作給其他同儕研究者,看自己如何思考與分析。因此,Giard說,Ceteau是帶著豐富多樣的概念工具,回到歷史進行分析。而Luce Giard, De CeteauPierre Mayol所共同進行的計劃,就在Ceteau的引導下進行,他們嘗試建立「個殊的實作科學」(a practical science of the singular),他們在進行研究時,必須提出自己的方法,要應用的模型,要對研究對象進行描述、比較、區辨。因此,他們必須自己提出假設,並且找到根基(ground,按:我以為ground在這裡也有土壤,即田野之義),三人進行辯論,常常每兩週,之前的討論被迫砍掉重練,長期以往的討論,對心智是很大的磨練,但是在切磋琢磨後,那種霍然開朗的痛快感,卻又是令人不斷回味(在第xxxviii第三段到xxxix的第一段,有很生活的描寫)。這裡的敘述,讓我想起在碩士班一年級時,和修習社會心理學的學弟妹一起討論的光景,那種為了理解而進行的刻苦努力,現在想起來還是很滿足。

  Luce提到他們卡關時,De Ceteau也不會直接給他們答案。但卡住沒辦法,Ceteau就說不妨讀讀佛洛依德與維根斯坦,還有其他如傅柯、布爾廸厄、史賓諾沙的著作。(但是Elias不在其內,這點倒是很怪,Luce說)當Luce回顧他們的討論過程,最終瞭解,他們研究的是都巿生活與積極社交性的現存模式(existed modes of active sociabilty)。然後就進入正文,一開頭是法文Entrée,看起來像「開胃菜」的意思,但譯者刻意保留了法文,因為法文比英文更加強調「開始大餐」的「開始」的意思,而不是已經在大餐當中的開胃菜而已。因此,我覺得讀起來有種邀請讀者一起來享受這種日常生活實作大餐(生活起居與作菜)的意味,現在反覆想想,倒也蠻耐人尋味的。

  第一冊談論操作的方式,第二冊則是討論生活的藝術。第二冊的第一部份是由Pierre Mayol對於鄰里與日常生活的「關係」所作的研究,以(日常生活的)「戰術」作為研究軸線。我注意到排版處,他的第一部份的寫法是pART (1)刻意強調了「藝術」(art)的意思,而在Living的地方,L寫的特別大,iviL上,ivi的符號讀起來有點像笑臉(人生勝利的表現?XD),算是排版的一些小趣味吧!


  Mayol談的是,我們怎麼跟別人共存的問題。他認為日常生活由行為以及預期的象徵獲益(expected symbolic benefits)組織而成,他用propriety這個概念來串起兩者,proprietyproper有關,他想說的是如何行為,及行為如何才能適當(proper)的問題。人們互動間形成了某種社會契約,使得日常生活得以可能。(也就是我想像你會如何對我,而你想像我會如此對你,簡單地說,即舉止得宜,用一個中文字來說,就是「禮」,即思考日常互動中的禮儀如何使日常生活得以可能的問題。禮是我的理解,不是Mayol的說,禮不是指死板板的、寫在書上的那種條文文字,而是指高夫曼意義上的互動秩序,發生於實實在在的日常生活當中,使得雙方能夠彼此依循規則進行互動,而互動中產生的規則又能在後續的行為當中被依循)。


  接著,Mayol提了一個概念「文化實作」,他在註解處寫到,即認為實作背後有價值系統結構著日常生活,相承於諸多人類學者如Boas, Morgan, Durkheim, Mauss, Levis-strauss的想法。至於實作的部份,他的定義是「A practice is what is decisive for the identity of a dweller or a group insofar as this identity allows him or her to take up a position in the network of social relations inscribed in the environment.(p9)也就是說,實作對於人們的認同來說是關鍵的,因為此認同使他或她能夠在環境裡的社會關係網絡中,取得一個位置。這裡的討論讓我想起了Bourdieu在談position-takingtaking a position的討論,印象中,前者指的是創造一個位置,後者則是佔取一個位置。若是從實作的角度來看位置,那麼我們可以說,為自己創造一個位置,是類似於打天下,佔取一個位置,則是求安身,前者是創造者,後者是追隨者。其間分野,則是人們的日常實作。若是從Bourdieu的實作理論來看,實作等於(習氣*資本)*場域,在此,Bourdieu的場域概念預設了社會空間的優先存在,但是人同樣可以創造空間(如果沒有我們的位置,那我們就來創造一個吧!)。文化實作的概念,或者可以與象徵空間與象徵鬥爭的討論一起比較,進行思考,不過,就等我多讀了一些,再繼續來思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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