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1日星期日

葉守禮2015碩士論文《小農經濟現代變遷:東勢果農的商品化之路》 前三章討論 筆記

 以葉守禮2015碩士論文《小農經濟現代變遷:東勢果農的商品化之路》為起點,我們開始了今天的水果與農村讀書會。以下為讀書會後的隨手雜記,也許無序,但求留個紀錄,供有興趣的朋友參考。

  什麼是小農?什麼是商品化?什麼是小農與商品化的關係?我們的讀書會從這個起點開始討論。小農相對於什麼?小農的理念型定義為何?若是按照韋伯的作法,應該是從一個具體的歷史案例起點開始談,並且拉出非小農的面向(如同韋伯拉出傳統經濟與資本主義經濟的區分)。小農是創新型勞動者嗎?小農不是創新型資本家嗎?還是,其實所謂的小農,同時兼顧了這兩者,除了謀生型經濟外(六十萬元的淨收入養活一家四口);暴發型/投機型的栽作,有沒有培養一批投機型農夫呢?
  果樹「說砍就砍」,因為無法具有交換價值,或者沒有個好價錢的果樹,就應該隨著巿場而淘汰。農友在意土地,卻不在意果樹,因為果樹就是經濟型作物,如果沒有辦法拼經濟,那我們就換一種;或者想辦法改良一種──因為我們要謀生?──但真的嗎?還是動機不僅僅止於謀生,還有其他的動機(土地、情感,但難道價值增值的部份,不能談嗎?)「發大財」的夢,難道不存在於農民的世界裡嗎?而所謂的總有一天「發大財」,與現下時段的「謀生」難道不能同時存在嗎?
  該種什麼,要種什麼?文旦還是水蜜桃,甜杮還是茂谷柑?作物的選擇,就是對於未來報償的衡量。用馬克思《資本論》的說法,買是為了賣,而種是為了銷,而且不只是銷,還要銷得好、銷的賺。但農產品的使用價值,必須放在符號消費的文化政治經濟學的體系來衡量,水果的外觀、味道與節慶的關係,都會影響水果的銷量(中秋節前的文旦搶手,節後的文旦難賣),種銷之間──時機是關鍵。時機既是時間,又是機會,看天吃飯,也要看人合作。
  雖然所謂小農,不是雇佣關係下的勞工,而是家庭勞作者為基本組成,自我剝削才能謀生,但自我剝削也不僅僅為了謀生,更是為了創造機會。雖然有六十萬年收入的小戶,但是從地景風景與豪宅車輛擁有的實際差距觀察,農民之間的財力與經濟應有分別,農民應該有分化──但這樣的分化,在民族誌當中難以證實,得回到結構性資料,實質觀察東勢的收入結構。
  針對農民分化議題,也許可以像E. O. Wright區分階級主體的不同面向,也區分出農民的不同形象;又或者如韋伯處理禁欲理念諸教派一般,能以教理之差別,而點出不同行動者的社會心理考量。統而觀之,不同行動者達成自身的「生產與再生產」,就細節內部來說,應有差異,而以「商品鏈及中介鏈」的視角觀之,這類生產與再生產,如何與地方、地區與不同國家串連起來,也許能夠有更實質的討論。選擇從世界經濟切入,或者從商品鏈的中介與實質層次切入,是作得廣深,還是作的精細,得看研究者的權衡。若是行動者網絡理論的研究者,想必是跟著行動者到底,以小觀大;若是年鑑學派,則是慢慢上上到不同層次,自大觀小,鳥瞰看到局勢變化。
  小農不是均質的;小農的較勁在文中已然提及。當代關於文化消費與身份區隔的討論,在《秀異》一書已提到;而這類較勁,也與道德尊嚴討論相關,如《階級的道德意義》一書所示。所以小農的分化,是小農間的內部競爭;但是作為研究者來看,小農間的整合如何可能?小農若是逐利,就無社會整合的可能,只會被行口盤商各個擊破--雖然大家都想賺錢,但真正想要賺大錢,必須要道義優先──對內必須講信用、講義氣、守規矩,不要盜賣種苗,要壟斷、要專賣,才能集體發大財──但某些人想著,只要我發大財就好,那就沒得玩了。
  既然山城五鄉鎮一體,那麼五鄉鎮的職業倫理如何可能?在涂爾幹的《社會分工論》來說,分工不僅僅是生存競爭,更重要的是道義上的合作。山城五鄉鎮的集體認同如何打造,如何形塑?最重要的圖騰與象徵物為何?那些事物是無法割捨、至為重要的歷史在地認同面向?──不清楚,也許商人無祖國。但是農民不是商人。稻農以稻米為象徵,守護稻米是守護自己的財產、土地與社會,得要透過認證與法律及國家之力介入--池上鄉是類似案例。但如「轉作」是常態,任何一種水果都不太可能成為代表集體的象徵物,那麼集體情感的熱情情歸何處呢?──農民除了競爭之外,農民的合作有那些可能呢?農民合作的條件是什麼呢?
  換言之,在農民的世界裡,團結意識如何可能,尤其在1988農運之後?──也許可以參考盧卡奇《歷史與階級意識》的討論?在論文裡,「政治」的部份討論較少,所以關於經濟局勢的變革,終究缺了一角。如果建醮曾經串連起了農民一起發大財,不知道這樣子的宗教生活,有沒有可能復興,讓大家一起聚集起來「作大事」呢?不論是韋伯或涂爾幹,都以宗教生活面向來重新切入經濟,以此對抗純粹政治化/算計化的經濟世界(異化的經濟世界),試著把倫理規範(回應失範),以及主動熱情(以卡理斯瑪的例外非凡對張於官僚制的例行日常)。所以關於農民的精神生活,除了挖掘,是否有可能重新帶來召喚──用農民的政治,培力政治化的農民?
  「你遇到的小農是什麼小農?」小農的數量上,性質上,到底有那些可能性?是混跡「江湖」的小農,還是「小白兔」的小農,只會種(田),不會作(生意),還是有複合技能的小農,或者是混雜著政治實力社會人脈的政治農?是年輕農,還是老農?是不計工時的家庭農,還是帶著股票與都巿工作經驗,會盤算工時與引入科技的企業農?
  關於水果運銷面,像屏東很大一塊在處理果物「加工」,以增殖商品;如果能力許可,甚至連「行銷」都想自己包下來。如果我們跟著果物的商品化歷程,看看果物的傳記路徑,從商品的生產,到商品的流通,到商品的歷史,以及歷史對於行動者的重塑,也許能看到更大的世界。
  商品、資本與時間,農民看天吃飯「搶」時間。農民不像工人,他們還有土地,所以農民不是自由的一無所有,農民有土地,他們說──我們守在這裡,但我們也不僅僅守在這裡,我們要「農產出得去,貨幣流進來」,不僅僅是貨幣流進來,我們還希望貨幣生貨幣,能夠長成資本,能讓生活富起來。但是制度上的限度,讓我們似乎活不太下去了,真的活不下去,我們就抗爭。東勢農民1988年上台北抗爭,除了留下歷史,那時代也留下了改革的思想。照錄這些說法,作為未來理解的起點吧:
  立法院的會議中,山城農民向政府提出建言,包括『成立農業部,以統籌全國農業事務。進口水果應限時限區限量,並設立平準基金,保障農產品價格、農產品自由出口、徹底檢疫進口水果、設立農業氣象台、全面實施農民保險,並解除一戶一人的限制。開放農地買賣、使用的限制、政府應加強指導農民栽培知識與技術』等等,引起了全國輿論的迴響。我們可以看到,這些建言大多針對農政 推廣體系懸浮化以及農業商品鏈垂直整合等問題,確實命中了要害,可惜政府部 門無意提出正面回應。(雙引號內文字引自吳鎮坤《山城週刊417期》;轉引自葉守禮《世界經濟與山城農業: 長時段中的台灣小農經濟》2021:150-151相關文字)
  依我目前的能力,無法判斷上述的建議是否過時。但是我們除了青年返鄉務農外,返鄉務農的青年,可能需要再返回城巿從事政治,加入農業治理體系,破除農政二分的思考,因為經濟與政治的分離,始終只是種虛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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