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理念型的「價值」,馬克思的作法,混雜的筆記
理念型是衡量現實的概念工具,是指定義明確的概念,在現實當中並不存在,但能夠用來衡量現實。
根據馬克思的說法,資本主義表現為巨大的商品積累,既然是表現,意味著,這也是一種比喻式的說法,資本主義不是就是巨大商品積累,但是可以用巨大商品積累的視角,去衡量與理解資本主義的生產過程。
商品不同於人類勞動產品,是物物交換形式後的形式變化之名稱。而在物物交換中,商品可區分為對生產者本人無使用價值,但有交換價值之物,而對另一個生產者而言,亦是如此,雙方得以交換,使交換價值得以落實。把雙方的抽象價值抽象掉,留下了使得交換得以可能的「交換價值」作為等價物,這本身就是一種概念抽象。
但馬克思對概念本身又再次抽象,當商品交換過程中,逐漸出現了一般等價物,則一般等價物的存在,又可以抽象出「價值」,而這個「價值」又是抽象人類勞動的化身,在量上則指涉為平均社會勞動(力)。但是實際上,沒有人看得見、摸得著「價值」,價值是「理念型」。
馬克思用金屬作為商品來談「價格」的生成,金屬的生產需要一定勞動量,而價格本身是與商品生產投入的勞動量有著共同變化關係,但這個共同變化關係隱藏著價值關係。
用價值關係,去衡量價格關係,是馬克思作為政治經濟學批判者的立足點。而價值的生產過程,馬克思又區分出價值形成過程與價值增殖過程,形成了以價值形成過程,批判在生產部門裡,價值增殖過程的秘密。
理念型是種概念工具,但也可能被過渡擴張成為世界觀。所以追求回到物物交換,是誤把價值當成商品的實在,而不是研究者理解世界的概念建構,以致於誤把無中介的世界看成是可能的,把超越資本主義的世界,看成是終極目的,這就已經進入了「意願著的人」的領域,但這是作為學術人的研究必須要「自持」與「自我克制的份際」。
韋伯自己在新教倫理一書中,以清教徒的主動精神,批判傳統主義經濟型態的被動性。而不論是「預選說」或是「志業論」,也都是理念型的建構。
但是問題就在於,韋伯真的認為自己的理念建構,不是一種世界觀嗎?
我認為,他還是有意識到理念型這件事,太容易變成尼采意義上的「禁欲理念」,所以能夠限制這樣的「教條化」傾向的可能性,就是區分場域——學術場域、政治場域等等。學者應該尊守某種自律性原則,以及容許大家看見預設,同時在特定預設之立場上,能夠接受公評,在形式上,若是能夠從同一立場出發,理論上可以得到同一結果。
因此,韋伯在《新教倫理》中,把那些論戰式的、批判式的內容,譬如幹譙宋巴特,幹譙德國人的部份,在修辭上都弱化到「讀者可以選擇看或者不看的」的位置,因為那個地方已經涉及到學術論戰——甚至可以說,已經是韋伯把自身置於廣場上了,因為1904/1905後的發表,他發現自身不得不陷入批判、反批判的論戰狀態中——進入說服與爭辯的過程,並且試著說明,「理念型方法」不等於實際,而是一種衡量與觀看現實的視角;就像馬克思學者得要說明,「價值」不等於「價格」,但是馬克思學者認為價格是虛構的,價值才是真實的衡量標準,在此,選擇作為以說服方式論戰的學者,或者以學術方式征服人心的政治家,分道揚鑣。
作為學者時,韋伯帶著尼采的馬刺,自我砥礪,但是也反駁那些連自己的預設與世界觀都無法自我反駁的學者,以便讓學術本身是個能使得價值判斷得以自由彰顯的世界;作為政治人物行動者,韋伯同樣是個意欲著的人,我意願如此,這就是我的選擇,雖然從政意欲從體制內改變不是很成功,但他還是強調著學術歸學術,政治歸政治。
但是對於尼采的角度來說,這還是用教條在對抗教條,用新的聖殿打擊另一座新聖殿。建立團體,必然還是得要有像涂爾幹所說的,需要圖騰以崇拜吧,所以不得不有教條,但對韋伯而言,為了克服教條之所以為教條,我們必須說清楚,講明白各種條件與限制,讓人們在「清明」的情況下有所選擇,可以有自己的選擇,因為每個人都可以是他們自己的主權個體,他們能夠說我意願。韋伯批評尼采的卻步,而尼采可能嘲笑韋伯作為新的教士。
韋伯與尼采,入世禁欲或者卸下覊鞍的意志遊藝於世界,成群結隊或者孤獨,該怎麼選擇,都看人。但不管是禁欲理念的批判,或者是理念型與現實維持距離。兩者都體現了思想家的「距離激情」(pathos of distance);在這個世間打開一個空間,如同莊子名篇〈人間世〉(間讀四聲)所說,現實已然存在,離世去俗是不可能,忠孝為不可逃之責,只有帶著或同或異,或即或離的間隙感,以無間入有間之游刃有餘之姿,方得養生。
不論書上怎麼寫,書總是與人生有距離。以書為業的書生們,與書也是若即若離的關係。因此異化的批判太廉價,不是放下書就能解決,也不是一直捧著書就能自在,回歸身體也不是不再理會精神,無精神的肉身與無肉身的精神都是虛構。但這就是我的利害相關,一種與書為伴的人生,若即若離。
回歸理念型,ideal本身討論的已經夠多,types本身或許才是關鍵?而且是發生學意義上的types,不是三段論,也不是歸納式的類屬關係,而是步步進逼的決策樹,析離,拆解,再結合,區辨、比較,再看到不可分離的張力。如何面對自己的對象,以及逐漸對象化的自我?那些類型之間如何選擇?最終還是回到意欲著的人得為自己的世界觀作抉斷——超越善惡的彼岸,尋找到一種堅持卡理斯瑪心志,但又承擔起責任倫理的超人之可能性。
邊寫邊覺得如果要重寫,如何不要一直用這些未明確定義的術語呢,這就是我的語病與習氣,雖然意識到了,但目前還沒有明確解決辦法,先在這裡留個註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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