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尼采,也許我永遠只能讀得懂那一點點。目前讀書會的進度,已經讀到第十六章。註釋本表示,第十六、十七章是對先前內容的小結與重述,尼采在這兩節批判自亞里斯多德以來對悲劇的觀點。
尼采說,藝術不僅僅是模仿,更是創造,而創造優先於模仿;悲劇也不是為了宣洩抒壓,而是突破個體化原則,讓人去擁抱必然的逝去與改變。相對於亞里斯多德把音樂(旋律)當成悲劇中的配角,兼具藝術家與哲學家認同(雖然彼時身份為希臘語文學者)的尼采,則以叔本華與華格納為支點,把音樂(尤其合唱歌隊)視為悲劇的源頭、視為神話的源頭。亞里斯多德重視結構與形式,而尼采則強調源泉與流變。相較於理論人蘇格拉底所開展出的樂觀主義(知識能讓世界變得更好),藝術人尼采則認為人有著對悲劇性的渴求──我們參與其中,我們受到感召,我們是一份子──不見得基於理性,而是基於意志的渴求,音樂就是意志之展現,音樂是事物最內在的核心,由我們的聲音來打造出這個世界(言說即是行動,即是打造、開創與再造世界)。
概念本身是從事物當中剝下來的外殼(用我的想法來說,如同咖啡種皮),而音樂則是衝擊本身,既衝擊又釋放(如同咖啡被磨碎、熱水沖煮,香氣四溢,侵襲感官)。酒神精神無視一切毀滅,不停留於閃亮表象(如同造型藝術),只信仰「永恆的生命」(也許是霎那即永恆,那曾經存在過的花火,將成為照耀一輩子的光)。尼采說,「在戴奧尼索斯藝術及其悲劇性象徵中,同一個自然以其真實的、毫無偽裝的聲音對我們說:「要像我一樣!在永不停息的現象變化中,我是永遠創造性的、永遠驅使生命在此、永遠於現象變化之中尋求滿足的源泉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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