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6日星期五

讀《奴工島》有感--學術工作者的自我期許

 讀《奴工島》讀到一半,作者姜雯描述的移工故事讓人觸目驚心,也讓簡永達《移工築起的地下社會》裡的討論更有了血肉。簡永達的討論長於結構分析,提供了相關的數據、法規,以及相關的希望圖像(法師、抗爭、異鄉尋求寄託與團結的實踐,以及對於仲介如何透過造債手段來奴隸化移工),姜雯則是基於自身加入TIWA服務與直接接觸受難移工的經驗,開始談起移工的故事。

先是用了中了九槍裡的移工亡魂視角開場,談移工生如同死的生存處境,再談工殤事件裡,被沖床壓碎手掌的辛蒂的處境,凱蒂貓的夢幻竟成異鄉療癒迴光,而意外出生的孩子既是負荷又是希望但又最終成轉手贈人的物品。中間談起漁工殺人案,他人的殺戮,成為現場目睹與協助的移工的共業。
簡永達說,勞動力與權利的分離,是台灣政府的用意;姜雯則說,工人與廉價的工人,後者才是臺灣政府以及企業想要的。兩個說法都很直接,也就是權利與責任,其實是台灣勞動力在巿場發展與產業轉型(或者不轉型)過程當中忽視的一塊。
權利與責任,涉及承認他者與我們處於共同的位置,唯有把他者降格化,我們才可以不去討論權利與責任的問題。而這個降格,始於契約,始於承諾,始於債務--而契約本身是不是在雙方作為平等的主體簽訂的,這不在考慮的範圍內,在「資訊不對等」的情況下,契約的形式就讓不合理的過程變得合理化,從而掩蓋了其中的不平等。
如果是基於被欺騙的過程,而作出的口頭承諾,那麼這樣的諾言是否作出承諾者還是有效?承諾者是否應該背負許諾的道德重量?還是許諾者其實可以主張自身被欺騙,而主張諾言不成立,就像尼采把「遺忘」視為某種主動能力,在實踐上,移工選擇了逃離或尋求庇護,以作為他們的主動力量的展現?
諾言是自己對自己的承諾,還是自己對他人的承諾?這兩者的關係又是什麼。如果把「資訊不對等」納入,那麼我們該怎麼思考這個問題。「資訊全部的公開透明」大概是個幻想,那麼「資訊的足夠取得」應該是個較好的思考,但是何謂「足夠」,對誰而言足夠?對於只想要勞動力的雇主來說,其實移工只要知道自己是個工具就可以了,但是對於對於移工來說,他們也許要到很久才會發現雇主原來是個奴隸主,這就是馬克思所談的「薪資勞動的生產關係,掩蓋了剝削的事實」,而揭露此關係,是克服不平等關係的必要手段。當工人們習得了批判的武器,他們終有一日會拿起武器進行批判。
類比臺灣工程師到美國打工,換取居留身份的過程。那麼我們必然得考慮空間化的思考,也就是美國、臺灣、印尼怎麼作為一個支配空間,運行著何種規則。資訊的公開透明與可近性,或許是破除商品/資本拜物教的初步手段?
另一方面,也需要對照學術界的一些思考路徑。過往從「統治學」轉換為「治理」的思考,而再進一步,人類學界也提出了「The Anthropology of Ethics and Morality」,根據James Laidlaw在The Subject of Virtue的討論,也就是考慮人的自由不僅僅是面對著結構限制時,說不(free from)的權利,更是要考慮free to的主動性,換言之,他認為agency不是action,而是有著agent的中介意涵,而agency實際上是中介能力,每個選擇都能作點什麼,發揮點什麼影響力,意即媒介能力,媒介本身就能產生一定效應。不是去區分與二元對於結構與行動,而是去進一步思考「連帶責任」的問題,才不會讓社會科學與人類學淪落成被動學科,只談人怎麼被結構、習氣形塑,彷彿所有的自由意志都是虛幻的。就此,統治到治理,我們也需要更進一步從「治理」走向「自治」,或者其他學者所說的自主性。
自治是一個認識與實踐共同開展的過程,也是一個自主與團結並進的溝通過程,我與我們看似二元對於,但我在我們之中,而你也在我們之中,而他們其實也在我們之中,我們也在他們之間,我們是相互構連的。但相互構連不意味著沒有選擇,沒有界限,而是因為選擇與界限,才讓我們能夠以維持一定距離的方式結合與親近在一起。尋找不同的選擇,探問可能的思路,不假定他者一定與我不同,但肯定他們的差異可以啟發我們目前的選擇,豐富我們的可能性。我想這大概是我所能想到的,學術工作者目前的自我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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